关于推动我市绿色建筑发展的意见建议
绪 言
绿色发展是当今社会共同面临的重大课题,也与建筑业自身科学发展的要求高度呼应。绿色建筑这一基于节能环保、低碳节能、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正逐步深入人心,逐步改变着城市建设与建筑行业的发展格局。绿色建筑不仅对发展绿色低碳经济,实现节能减排发展目标具有重要价值,而且对于整个建筑行业发展模式的转型升级也具有重要意义。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建筑业实现了持续快速的发展,已成为我市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富民安民的基础产业。2016年全市建筑业实现施工总产值905亿元,2017年1-9月完成建筑业施工总产值626.44亿元,同比增加16.8%,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但是,我市建筑业也存在着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绿色建筑的发展和推广依然处于较低水平,建筑的设计、生产和使用都依赖传统的模式,发展绿色建筑的理念尚未成为行业主流。因此,对于我市建筑业而言,建筑业要保持可持续发展,必须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实现数量与质量协调发展,最大限度地实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减少污染,保护环境,改善居住舒适性、健康性和安全性,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这对于我市建筑业发展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近年来,在浙江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积极倡导绿色建筑理念,将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作为全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在2015年9月省住建厅发布了《浙江省绿色建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同年12月,《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正式发布,并于2016年5月1日正式实施,2016年8月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实现全省城镇地区新建建筑一星级绿色建筑全覆盖,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占比10%以上。为此,我市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关于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文件的精神,着力提高我市建筑业绿色建筑发展水平,营造安全、健康、舒适的人居环境,加快推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在2017年市政府批复了《嘉兴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17-2025年),《规划》提出,到2025年,一星级绿色建筑全覆盖,新建民用建筑按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建设的建筑面积占比要在30%以上,其中三星级占比在4%以上;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消费比重13%以上;为顺利实现我市绿色建筑近期和远期的发展目标,亟须总结分析当前我市绿色建筑推进中面临问题与难点,在学习并借鉴绿色建筑先进城市的发展经验基础上,制定科学合理的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的政策制度,探索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绿色建筑事业健康、可持续的发展之路。
一、推动嘉兴市绿色建筑发展现实意义及紧迫性
(一)绿色建筑概念及内涵
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使用空间及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绿色建筑的内涵包括:一是绿色建筑是资源节约型建筑,即在建筑的全生命周期内,最少程度地占有和消耗资源。二是绿色建筑是环境友好型建筑,不仅要求建筑实体对环境的干扰最少,而且要求建筑生产过程也要保护环境,减少废弃物和有害物质。三是绿色建筑是生态建筑,它从整体的角度考虑能源和资源流动,寻求人、建筑、自然的和谐与共生。四是绿色建筑是以人为本的建筑,它所倡导的理念就是为人类提供安全、健康、舒适的空间。五是绿色建筑是高品质建筑、耐用型建筑,它代表了建筑品质的综合提升,代表了社会对未来建筑发展方向的需求。
(二)我市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现实意义及紧迫性
1、发展绿色建筑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迫切要求
当前,我市正处在新型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新建建筑持续大幅增长。数据显示,我市建筑在建面积从2005年的2000万平方米,增长到2015年的8782万平方米,十年增长3.4倍,2016年有所回落,为6892万平方米,新开工面积3153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1%,并且这种增长趋势将伴随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全过程。牢牢抓住这一历史性机遇,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否则,将会错失良机,留下历史性遗憾,不仅造成大量的资源浪费、污染环境、影响公众的生活质量,而且会使今后建筑节能改造任务更重、难度更大、成本更高。
2.发展绿色建筑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需要
嘉兴是典型的江南水乡,目前资源现状堪忧,首先,我市土地资源十分紧缺,是长期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随着我市人口的快速增长,人均土地面积还将不断下降。到2015年我市人均耕地面积仅0.68亩,低于全省全国水平,随着人口增加、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需要,人地矛盾将更加突出。同时,无油无煤,人均资源拥有量少,能耗、物耗高,资源保障程度低,是一个资源紧缺城市,经济发展带来越来越加剧了严峻的能源紧张,在我市社会总能耗中,建筑物能耗约占30%,再加上建筑材料生产过程消耗,在社会总耗能的占比则达到46%-47%。目前我市节能型居住建筑占总居住建筑面积较低。另外,我市又是严重的水质型缺水城市,水环境污染较严重。因而,发展节能与绿色建筑能够最大效率地利用能源、资源和最低限度地影响环境,缓解城镇化中资源环境约束,因而,大力推行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刻不容缓。
3.发展绿色建筑是改善我市大气质量的迫切需求
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气污染排放量大幅增加,雾霾天气频繁发生,环境压力日益增大。据2011年到2016年对我市大气质量监测结果显示,市区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从2011年90.4%下降到2016年74.4%,总体大气环境形势较严峻。导致大气污染的燃煤、汽车尾气、扬尘三大污染源,其中两项都与建筑的建造、使用、拆除过程有着十分密切的关联。因此,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实施建筑全过程的有效监控,对于节约能源、减少燃煤污染和扬尘污染,改善大气质量,都会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4.发展绿色建筑是转变城乡建设模式的重要举措
目前,整个建筑行业和城乡建设仍是以粗放式、低效率的增长模式为主,表现为重数量、轻质量、重外观、轻品质;土地利用效率低、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程度不高、生态环境保障能力不足;建筑使用寿命只有25~30年远低于设计寿命;建筑用材消耗过高,资源利用总体水平低,各种浪费现象十分突出。当前,我们正面临节能减排的严峻形势,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各级各部门都把它放在突出位置,作为主要工作来抓,并实行节能减排指标考核“一票否决”制,发展绿色建筑,就是用绿色理念指导城乡建设,改变粗放的城乡建设模式和传统的建筑业发展方式,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缓解资源环境压力。
5.发展绿色建筑有助于促进建筑业优化升级
发展以节能环保、绿色、低碳为特点新型建筑,是实现建筑产业结构调整,发展新兴产业,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提高建筑产业科技含量和产业附加值的关键举措,节能与绿色建筑与节能环保产业、新能源产业、绿色建材产业等密切相关,发展绿色建筑,必将拉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带动建筑设计咨询服务、绿色建材、可再生能源、节水等产业的发展,是建筑生产方式的一次重大变革,也是整个建筑产业链条的优化升级,不仅可为建筑业发展创造新的增长点,也有利于提高相关产业的技术水平,增强产业竞争力,增加就业岗位,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向低碳转型。
6.发展绿色建筑是嘉兴建设田园、生态宜居城市必由之路
生态文明程度是当今衡量城市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嘉兴秉承了丰富的自然水资源和大量的历史人文景观,是中国为数不多的特色城市之一,市委市政府倡导建设特色产业城市、文化旅游城市、生态宜居城市,现代化、国际化品质的网络型田园城市,明晰了嘉兴的发展方向。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既反映了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要求,也体现了广大市民对绿色、环保、健康人居环境的追求,既是建筑业的努力方向,也是嘉兴建设田园城市、生态宜居城市的重要前提。必须围绕着“现代化、国际化品质的网络型田园城市”的发展目标,为嘉兴推进节能降耗工作、加快低碳循环发展、实现宜居城市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我市绿色建筑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市顺应发展绿色建筑的形势要求,按照《浙江省绿色建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和《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及发展目标,不断加大绿色建筑推广力度,绿色建筑从无到有,逐步深入,呈现出较好的发展态势。
(一)全市建筑节能工作成效显著
我市建筑节能工作起步较早,在2005年全省建筑节能工作会议举行后,我市就召开了全市建筑节能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与此同时,建立并完善了自上而下的建筑节能目标任务考核制度,先后制定实施了《嘉兴市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十二五”发展规划》、《嘉兴市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政策措施,并加大政策落实,从2012年开始全市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节能设计标准,在设计阶段,专门进行建筑节能评估和审查,确保项目符合建筑节能标准,并建立了施工图节能设计专项审查制度,实行建筑节能“一票否决”制度;在施工阶段,对未达到建筑节能设计要求的项目,已经完工的不予验收备案,责令整改,并不得参加南湖杯等优质工程的评选。由此有力地推动了我市建筑节能发展。
在2008-2012年5年中,我市共有51项工程被列为国家、省节能示范项目。2012年我市被评为国家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嘉善、海盐被评为国家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截止到2016年全市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落实建筑面积累计超过1000万平方米,其中,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面积在500万平方米以上;地源热泵系统建筑应用折算应用示范面积为300万平方米以上。
(二)绿色建筑应用和推广开始起步
我市最早的绿色建筑标识项目是位于秀洲新区的万科·金域缇香,在2011年获得了由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三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证书》,成为嘉兴市第一个绿色建筑星级标准住宅项目。之后,一批绿色建筑项目不断涌现,万科秀湖花苑、金都·夏宫笛园、万达广场住宅等项目达到了一星,嘉善御景湾花苑、海宁慕容城等项目达到了二星……,近两年来,海盐县零碳屋(能源学校)工程、金都·南德大院一二标段、嘉兴海上新园6号楼等一大批二、三星级项目更是相继建设起来。其中,总建筑面积530平方米的海盐县零碳屋(能源学校)工程应用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能循环的建筑运行体系,已通过了国家绿色建筑最高级别中的设计标识三星级认证和美国LEED铂金级认证。
2017年3月,《海盐县滨海新城绿色生态示范城区绿色建筑专项规划》通过专家评审,这是我省首个国家级绿色生态示范城区专项规划,规划从绿色建筑开发策略、管理通则、技术体系、实施保障等方面着手,确立了相关标准,将为加快海盐县滨海新城绿色生态示范城区绿色建筑发展、引进先进的绿色建筑技术体系等工作提供科学依据。这是浙江省首个国家级绿色生态示范城区绿色建筑专项规划。海盐滨海新城为国家级绿色生态示范城区,新城位于杭州湾北岸的杭嘉湖平原,地处我县主城区东北部,东临杭州湾,南至出海河,西到盐平塘,北至东西大道和武原街道北地界。规划总面积为13.4平方公里,其中围垦区范围3.5平方公里。规划以“绿色、生态、健康、宜居”为立足点,结合项目气候、资源、生态环境、经济等特点,因地制宜设计了有利促进建筑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建筑形式、技术和材料,实现建筑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三)地方政策体系及设计标准不断完善
为大力做好我市建筑节能工作,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根据国家、省相关政策,在2014年市建委制定下发《进一步做好建筑节能工作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通知》,要求从2014年1月1日起,全市所有新建居住建筑和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全面执行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民用建筑绿色设计标准》,明确政府投资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新建建筑,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新建城镇保障性住房、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建筑(住宅小区)全面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另外,我市也争取到了政策支持,大力推进建筑节能工程示范。2015年根据省《关于印发〈浙江省绿色建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的通知》精神,制定了《嘉兴绿色建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提出了全市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建设;新建装配式建筑到2017年应达到20万平方米以上。全市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30万平方米,居住建筑节能改造30万平方米。同时,积极推进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县)建设工作,新增太阳能光热、土壤源热泵、地表水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建筑面积300万平方米。
2017年3月我市在全省率先制定《嘉兴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17-2025年)》,并正式得到市政府批复通过,标志着我市绿色建筑推行有规可依,建筑业发展向着更加节能、环保、舒适的方向发展。规划提出了在2017~2025年期间内,推进绿色建筑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实现节能建筑向绿色建筑、高能耗建筑向低能耗建筑转变,并巩固和发展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领域已有成果和优势,全面落实《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和《浙江省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成为浙江省推广绿色建筑与新型建筑工业化的重点城市。
到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强制按一星级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建设,实现绿色建筑全覆盖。在此基础上,强制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其他公共建筑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新建民用建筑按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建设的建筑面积占比达到30%以上,其中按三星级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建设的建筑面积占比达到4%以上。
(四)绿色建筑带动我市新能源技术和新兴产业的发展
2012年我市成为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后,带动了我市新能源技术发展,到2016年底全市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建筑应用面积共200万平方米,地源热泵系统建筑应用面积40万平方米,其中,光电建筑应用、5MW屋顶光伏发电建筑一体化和“太阳能光热和地(水)源热泵空调技术的建筑应用等3个示范项目获国家财政贴补资金的重点扶持。同时,建筑节能还带动了嘉兴市新型建材产业的发展。目前嘉兴秀洲区生产的泡沫玻璃占国内市场总量的80%;海宁是全国太阳能热水器三大产业基地之一,集聚了600多家企业,拥有345条全玻璃真空集热管生产线,其总产销量占全国的五分之一;我市也是全国三大太阳能光伏产业基地之一,有光伏企业64家分布在平湖光伏产业园、秀洲新能源产业园、海宁和嘉善太阳能产业园、桐乡新能源产业园等。其中,浙江昱辉阳光能源有限公司是本地最大光伏企业,投资额达4亿多美元,注册资本2亿多美元,为世界最大的硅片生产厂。与建筑结合的太阳能市场,已经成为许多企业正在开拓的新蓝海。
三、我市推进绿色建筑发展面临的问题及困境
我市节能与绿色建筑,起步较晚,推广程度也比较落后。随着全社会对绿色建筑理念越来越认同,政府也在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过程中作出了较大贡献,将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列入政府重点推进工作,制定相关扶持政策等。这些政策的实施对绿色建筑的推广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然而,绿色建筑作为一种新型的建筑模式,其在我市的实际推广工作不容乐观,存在着诸多的障碍。
(一)绿色建筑初期成本投入大
节能与绿色建筑其效益主要体现在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长远经济效益,而开发商及用户,在选择绿色建筑时往往首先考虑的是成本与价格,与一般建筑相比,绿色建筑的成本、价格更高。通过调查发现,目前绿色建筑成本增量部分是建筑整体造价的2.7%-9.3%。按照现有建设体制,开发商往往不是建筑直接使用者,而实施建筑节能又要增加投资,投资者得不到直接的经济回报,出于投资风险考虑,投资人即使明知长远的绿色建筑具有很大的收益潜力,也没有较高的积极性,造成市场主体积极性不高,市场机制尚不完善,影响了全省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发展。同时,由于我国能源价格总体水平不高,因此,绿色建筑具有过长的投资回收期,缺乏经济效率。
(二)绿色建筑技术要求高
绿色建筑要求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贯穿项目始终。在项目前期设计阶段需要全方位综合考虑采暖、通风、采光、照明、材料等众多方面;在中期建设阶段需要综合考虑施工方案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后期运营阶段,需要根据室内外环境的需要综合对采暖、通风、照明等设备进行调试和管控,因此绿色建筑的实施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求原材料生产、设计、施工、运营管理、报废等项目在整个寿命周期各个阶段的通力配合。但是,目前我市建筑行业整体设计人员资质及技术水平,都很难满足绿色建筑设计的要求,施工企业从业人员普遍素质不高,建设过程中往往更多地关注经济效益,对建筑的绿色性考虑甚少。此外,在建筑材料方面,绿色建筑要求使用绿色、生态的新型环保建材,目前我国建筑对新型环保材料研发技术还不成熟,可供使用的新型建材还为数不多。从技术上,我市地处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夏季隔热、冬天保温的要求,又有雨季防水的要求,统筹考虑这些因素,适合本地气候特点的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技术研发还没有取得根本性突破,有的地方建筑节能效果与建筑质量安全还未能实现有效统一,加之,节能及绿色建筑技术研究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节能技术研发力度不足,制约了我市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的发展。
(三)消费者对绿色建筑的认知度不够
目前只有少数专家、研究人员对绿色建筑有全面清晰的认识,大多数人对绿色建筑的认识还都停留在字面含义上,认为绿色建筑就是多点绿化,是开发商为使建筑增值炒作的砝码,与传统的建筑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广大消费者对绿色建筑的认识不足,不愿意增加投资去接受节能与绿色建筑,已经成为阻碍绿色建筑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绿色建筑知识的普及是非常重要的,只有绿色建筑的投资回报、重要性和长远利益得到全社会的认可,尤其是开发商、政府和民众,发展绿色建筑才能更顺利。
(四)缺乏有效的政策措施
我国开始推广绿色建筑的时间较晚,还没有制定出较为健全的政策法规,地方性配套制度政策缺乏,各级政府在政策上对绿色建筑优惠不多,只能凭借民间自发组织和市场调节。由于绿色建筑初期投入比普通建筑高,市场的短视行为制约了绿色建筑的发展。对于开发商而言,现阶段的绿色建筑在管理和技术方面尚不成熟,使得成本相对较高,利润空间有限,开发商积极性不高;与此同时,绿色建筑的增量成本往往被开发商转嫁给消费者,使用户的负担增大。虽然我市目前已制定了一些优惠政策对绿色建筑进行补贴,但当补贴额度小于购房成本的增量时,绿色建筑就成为奢侈品,不能够占据大部分市场份额。因此,在发展绿色建筑时,还需要通过政府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来发挥其推动者、指导者和监督者的作用,从而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
(五)监管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的监管仍然比较薄弱,我市县大部分未设立专门的建筑节能监管机构,从而导致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工作难以落地,特别是当前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的环境下,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的事中和事后监管难以落实;同时,公共建筑能耗的计量、监测和限额管理等有待完善,公共建筑的能源合同管理和碳交易机制需进一步探索。高耗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提升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六)发展绿色建筑的激励政策不足
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的财政、税收、金融等经济激励政策不健全,相关主体发展绿色建筑的内生动力不足。虽有一些与建筑节能、节水、环保等相关的财税激励政策,但还没有专门针对绿色建筑的税收、金融优惠政策。房地产开发商开发绿色建筑在土地获取、项目审批、融资等方面还没有激励措施;消费者购买绿色建筑尚缺乏鼓励措施,市场需求拉动不足;现行的绿色建筑设计取费标准偏低,影响设计者积极性。
四、我市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目标及路径
(一)推进绿色建筑基本思路及路径
要加快推进我市绿色建筑发展,实现我市建筑业转型升级,必须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以贯彻实施《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为契机,以政府的政策引导、市场化运作推动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现阶段,通过政策引导,重点倾向于政府实施绿色建筑激励措施,包括对绿色建筑供给端(包括绿色建筑开发商、绿色建筑技术与设备等)的激励和对绿色建筑消费端(绿色建筑与设备的购买者、使用者)的激励等,培养绿色建筑市场,发挥政府在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方面的核心作用,从政策法规、体制机制、标准规范、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建设运营、技术推广、咨询服务和产业支撑等方面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随着绿色建筑市场的逐步成熟,应逐步发挥市场在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政府应逐步降低对绿色建筑的扶持力度,同时加大对高能耗建筑在开发、使用过程中的惩罚力度,运用反向激励扶持绿色建筑发展。从而推动我市节能建筑向绿色建筑、高能耗建筑向低能耗的转变,使我市绿色建筑发展水平跟上全省步伐,全面提升我市城乡建筑品质。使我市成为浙江省绿色建筑重点发展地区和模范城市,充分发挥“区域节点城市的标杆作用”。
(二)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总体目标
——新建绿色建筑。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强制按一星级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建设,实现绿色建筑全覆盖。在此基础上,强制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其他公共建筑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到2020年新建民用建筑按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建设的建筑面积占比达到30%以上,其中按三星级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建设的建筑面积占比达到4%以上。分三个阶段实行:2017年新建民用建筑按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建设的建筑面积占比达到10%以上,按三星级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建设的建筑面积占比达到1%以上;2018~2019年新建民用建筑按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建设的建筑面积占比达到15%以上,按三星级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建设的建筑面积占比达到2%以上;2020年新建民用建筑按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建设的建筑面积占比达到30%以上,按三星级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建设的建筑面积占比达到4%以上。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新建居住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或者政府投资为主以及建筑面积一万平方米以上的其他公共建筑,强制要求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利用可再生能源。到2020年,实现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消费比重达到10%以上;2017年至2020年内,累计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1050万平方米以上。
——建筑工业化。全市保障性住房项目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政府投资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工程全面应用装配式技术建设,到2020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以上;其中分两个阶段:2017-2018年累计新型建筑工业化试点示范项目开工80万平方米,2018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25%以上;至2020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嘉兴市域范围内建设至少2个大中型新型建筑工业化生产基地,培育一批部品、构件基地,形成与本区域相适应的新型建筑工业化生产能力。装配式建筑设计和评价标准应满足相关政策和设计标准。
——住宅全装修。全市近期全面实行住宅全装修的中心城区范围以内新建住宅全面实行全装修,实现成品交房。在交付使用前,户内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全部铺装或粉刷完毕,给水排水、燃气、通风与空调、照明供电以及智能化等系统基本安装到位,厨房、卫生间等基本设施配置完备,满足基本使用功能,住宅实现可直接入住的区域。
五、推动我市绿色建筑的对策与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发展
成立由市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市发改、国土、规划、住建、环保、质监等部门为主要成员的绿色建筑领导小组,制定绿色建筑发展目标,确定绿色建筑的重点区域。负责统筹规划、指导协调推进全市绿色建筑发展的各项政策、发展目标、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建立联动机制,明确责任主体,督促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目标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探索将绿色建筑行动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纳入相关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体系中,将绿色建筑发展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发展绿色建筑,建立健全相应的绿色建筑工作机制。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和问责制,确保到2020年,嘉兴市建成绿色建筑标准的比重率达到国家要求,接近全国先进城市水平,达到省内中等以上水平。
(二)政府积极引导,政策强力支持
发展绿色建筑利国利民、受益永恒,同时又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政府的态度和行动至关重要。尤其是在发展初期阶段,政府的重视程度、政策的支持力度起着关键性作用,决定着工作推进速度和质量。因此,建议政府应把发展绿色建筑列入更加重要的议事日程,尽快制定出支持绿色建筑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当前首要的是应明确绿色建筑奖励标准,出台《嘉兴市绿色建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国家奖励标准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建议我市财政应对达到一星、二星、三星级标准的绿色建筑,分别给予每平方米10-50元奖励资金。同时,应抓紧研究制定容积率奖励、用地优先方面的具体政策,以最大限度地激发设计、建造、使用等市场主体的内生动力。
(三)完善标准体系,推进协同发展
发展绿色建筑必须有一套科学完整、切合地方实际的标准体系为遵循。鉴于目前我市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建设相对滞后的现状,必须加大推进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方面的制度建设,逐步完善绿色建筑法规体系。加快推进绿色建筑标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建筑能耗统计体系。加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体系建设,推行第三方评价,强化绿色建筑评价监管机构能力建设,严格评价监管。同时,明确责任分工推进协同发展。发改部门要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规划部门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及下达选址意见、审查建筑方案时,应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作为重要依据;国土资源部门要研究制定促进绿色建筑发展的土地政策,加强土地出让监管,在土地招拍挂出让规划条件中,明确绿色建筑星级标准,对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实施全程监管;住建部门在项目进行施工图审查、项目建设施工及竣工验收过程中,要严格过程监管。
(四)加快发展步伐,城乡同步推进
发展绿色建筑应从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实际出发,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原则谋划发展思路、确定发展渐次。目前在城市区加快发展绿色建筑的同时,着力推进村镇绿色建筑的快速发展。结合新农村建设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积极开展农村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推动农村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鼓励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在农村建筑中的应用,提升生物质能在农村建筑中的应用比例。积极组织开展绿色建材下乡行动,促进农房建设中绿色建材的应用。市政府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县(市)区发展绿色建筑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和服务,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真正使农村和城市一样,享受到健康、舒适的居住环境。
(五)加快产业支撑,推进持续发展
积极进行绿色建材特色产业园建设,重点打造建筑住宅产业化预制产品生产基地、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基地、建筑节能保温建材生产基地等绿色建筑材料特色基地,引导建材行业逐步实现转型升级。加强绿色节能先进技术和工艺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淘汰、限制低品质墙材和节能材料、产品,引导绿色建材、高性能混凝土、高强钢筋和预拌砂浆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加强新型墙材和节能产品质量监管,加大进场复检和质量抽检密度,不断规范新型墙材和节能产品市场秩序。全面推进光伏产业在建筑中的一体化发展,积极推动地源热泵等浅层地能在建筑中的应用,优化建筑用能结构。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申报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确保示范取得成果。推进对绿色建筑容积率的奖励政策落实,提高创建积极性。培育扶持绿色建筑服务业的发展,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技术中介服务队伍,逐步健全贯穿建设全过程的绿色建筑与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建立从业人员的资格认证制度,推行绿色建筑检测、评价认证制度。通过队伍的专业化,推动绿色建筑及建筑节能技术的进一步提升。积极培育绿色建筑策划咨询、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绿色建材等市场主体,形成配套的产业链。
(六)加强过程监管,严格评价制度
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是绿色建筑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市建设、规划、土地、房管、城管等相关部门,应各尽其责、相互支持,形成相互衔接、共同监督、高效服务的联动机制。坚持从源头抓起,规划、设计、用地、施工、配套设施、房屋销售等环环相扣。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等中介机构应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确保绿色建筑项目建设全过程处于有效监控之中。同时,应加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积极培育和推行第三方评价,严格按照国家、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进行标识等级评价,实事求是地确定标识等级,凡达不到项目立项时确定的星级标准或未按图施工的,必须予以整改。
(七)培训业务骨干,强化能力建设
发展绿色建筑蕴含着许多新理念、新政策、新标准、新技术、新知识和新要求,需要有一支适应新形势、与时俱进、能够担当重任的业务骨干队伍。因此,应切实加强对相关业务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将绿色建筑相关政策、知识作为各类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建设主管部门应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提出明确要求,力争在年底前完成对主要业务骨干培训,继而对各类专业工程师分期分批进行培训,为我市加快发展绿色建筑创造条件。
(八)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发展绿色建筑离不开社会公众的了解、关心、支持和参与,因而应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普及相关知识,提高社会公众对绿色建筑的认知程度,树立绿色消费理念,主动使用节能产品,自觉地保护环境,营造有利于绿色建筑发展的社会氛围,采用电视、电台、报纸、新媒体等多种媒介普及绿色建筑常识,提高全社会对绿色建筑的认知度。采用多种形式积极宣传绿色建筑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典型案例及先进经验,营造有利于绿色建筑发展的舆论氛围。积极开展绿色建筑学术交流、技术研讨等活动,加强与先行地区技术交流与合作,促进我市绿色建筑技术与管理水平的提升。将绿色建筑行动作为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等活动的重要宣传内容,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引导公众合理使用节能产品。
(九)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运行高效
项目规划和建设中要严格落实绿色建筑和工业化指标体系要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公告中,应当依据绿色建筑专项规划明示该地块绿色建筑等级、装配式建筑以及住宅全装修等要求。对应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规划、建设部门应在设计方案审查、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将绿色建筑相关内容作为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的依据之一。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要加强监管,确保按图施工。探索建立绿色建筑行动督查机制,严肃查处高能耗建筑建设、违法工程建设标准、建筑材料不达标行为。加强建筑节能监督检查,促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全面落实。继续组织开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督查,把建筑节能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违规行为举报和处理结果通报制度。
(十)推进示范工程,加大基地建设
争取利用各级政府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组织实施节能与绿色建筑相关的示范工程,树立典型、总结推广。一是单体绿色建筑的示范,组织实施“低能耗建筑与绿色建筑”、“农村农房节能改造”等示范;二是城区或小城镇的区域性示范,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低碳生态城(区)建设”、“园林城市”等示范;三是单项技术的应用示范,如“太阳能屋顶计划”、“新型节能材料与结构体系应用”等示范。四是积极建设绿色公共建筑、绿色办公场所等示范性项目,推动绿色智能低碳示范区建设。五是引导建设单位积极申报国家三星级绿色建筑示范项目,树立绿色建筑示范典范。六是重点发展我市嘉善、海宁和平湖砼预制构件生产基地,推行建筑工业化试点示范。推行绿色施工,提升施工技术水平,推广绿色施工认证,开展绿色工业化试点示范,建设建筑工业化产业化示范基地。
相关知识
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
绿色建筑
推行绿色安全建筑 发展健康人居环境
关于加快推进我区健身步道建设的建议
绿色健康环保型建筑材料发展分析
【临空智库】建筑领域绿色认证系列介绍之——健康建筑
关于推进我市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的建议
绿色认证与健康建筑的关联.pptx
绿色建筑:生态·节能·减废·健康
健康建筑
网址: 关于推动我市绿色建筑发展的意见建议 https://www.trfsz.com/newsview1058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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