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高危儿管理,让宝宝健康成长
原创|浏览:887|更新:2020-04-01 17:36高危儿指在胎儿期、分娩时、新生儿期、婴幼儿期受到各种高危因素的危害,日后可能发生残障(运动障碍、智力低下、语言障碍、癫痫、多动、学习困难、自闭、行为异常等症状)及对今后生长发育(尤其是大脑发育)有危险因素的儿童。若不能及时干预治疗,将会影响孩子的一生。
工具/原料
母子健康手册
儿科门诊、儿童保健门诊和村卫生室
高危儿诊断标准
方法/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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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筛查登记
1.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在做孕期保健服务时应认真填写“母子健康手册”,产房认真填写产时记录,发现高危因素,在年度接生登记册做好备注。
2.医院儿科门诊、儿童保健门诊和村卫生室在新生儿访视及进行健康检查时,详细询问病史,认真进行新生儿可疑性脑损伤筛查、体格检查及生长发育监测评估,对照《高危儿诊断标准》筛查出高危儿,并认真填写《高危儿管理登记册》,同时在母子健康手册封面上用红色“△”标示。在0-6岁儿童各期均应进行危险因素筛查,发现高危及时纳入高危系统管理。
3.对筛查出的高危儿镇、村共同管理。
2
(二)转诊报告
1.各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在诊疗保健工作中,筛查出高危儿,首先进行治疗,病情稳定后到县妇幼保健院儿保门诊作进一步检查和评估,高危新生儿应在满月至42天之间到县级及以上妇幼保健机构儿保门诊进行检查。
2.县妇幼保健院儿保门诊对基层转诊的高危儿童进行检查、评估和诊断,健康儿童及时转回原体检单位,进入常规系统管理,轻症高危儿童由原单位按高危儿童管理要求进行收案管理。复查需要转上级医院诊断治疗的高危儿,由县妇幼保健院开具转诊通知单进行转诊。
3.各级医疗机构应及时规范做好高危儿报告工作。县级医疗机构每月1号将筛查出的高危儿信息报到县妇幼保健院,县妇幼保健院经过核对后将本月高危儿信息反馈到户口所在地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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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指导随访
1.各镇卫生院及县妇幼保健院对筛查出的高危儿定期(每两个月一次)进行随访、干预指导。
2.对高危胎儿(孕期高危因素)镇卫生院要重点督促孕妇及时进行产前检查和产前筛查。
3.对出生的高危新生儿,镇专干要认真登记,加强管理,同时要教会家长观察自己的孩子在婴幼儿时期的异常表现,尽早进行干预治疗,降低残障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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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高危儿的转归
对于已经恢复正常的高危儿同及时转入正常儿童系统保健管理,并填写结案日期。对于死亡的高危儿要在随访结果上填写死亡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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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一定要督促家长定期带孩子体检
认真对孩子进行护理
经验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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