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25日讯 (记者 顾阳)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银保监会、全国工商联等六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 支持民营节能环保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从营造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完善稳定普惠的产业支持政策、推动提升企业经营水平、畅通信息沟通反馈机制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十二条支持民营节能环保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
民营节能环保企业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力量,在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中国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意见》要求,在石油、化工、电力、天然气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放开节能环保竞争性业务,持续完善招投标机制,积极兑现对企业各项承诺,支持民营企业参与补短板强弱项工程建设。同时,引导民营企业参与节能环保重大工程建设,贯彻落实好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加大绿色金融支持力度。
《意见》还明确,要加大对民营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推进商业模式创新,督促企业守法合规经营。有关部门要及时了解民营节能环保企业诉求,做好节能环保产业政策宣讲,营造民营节能环保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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