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医药健康行业持续向上发展,一批生物医药科技创新企业蓬勃发展,逐渐建立并增强了自身科技力量和研发经验,强有力地推动了我国新药研究格局的跃迁。6月26日下午,“2023年度中国生物医药企业创新力百强系列榜单”在2024米思会上盛大发布,为行业转型升级寻找发力点。
为助力中国生物医药产业技术水平从“跟跑”发展为“并跑”到“领跑”,米内网紧跟中国医药健康行业的发展趋势和生物医药企业的战略方向,强势启动“2023年度中国生物医药企业创新力百强系列榜单”评选活动。榜单旨在从创新指数排名的角度,引导我国生物医药企业以创新驱动及创新成果为导向,加强创新投入及知识产权能力,促进中国生物医药企业及产业创新水平的提升。
“2023年度中国生物医药企业创新力百强系列榜单”以科技部《企业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为理论依据,并根据生物医药产业特点,将创新力评价指标归纳为“创新投入”“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创新驱动”四大维度、11项指标体系,结合创新药企业年报、CDE审评数据、第三方专利统计机构以及公开数据统计,对创新药企业进行了全方位综合评价。
在评选活动中,米内网继续参照国际对生物医药企业的分类方法,将榜单细分为“中国BigPharma企业创新力TOP10排行榜”“中国小分子药物企业创新力TOP30排行榜”“中国抗体药物企业创新力TOP30排行榜”“中国新技术药物企业创新力TOP30排行榜”四大子榜单(具体方法详见文末:中国生物医药企业创新力百强系列榜单评选规则)。“中国生物医药企业创新力百强系列榜单”旨在为国内医药工业企业提升综合实力和扩大品牌效力树立标杆,展示医药品牌工业卓越风采,引导医药健康行业稳健、快速、可持续发展。
6月26日下午,在浙江·湖州太湖龙之梦国际会议中心,“惟创新者行稳致远——2023年度中国生物医药企业创新力百强系列榜单”发布会在2024米思会上盛大举行,《2023年度中国生物医药企业创新力百强系列榜单》在此正式揭晓。
国家药监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原副所长/医药经济报原总编辑陶剑虹
会上,国家药监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原副所长/医药经济报原总编辑陶剑虹表示,当下的中国经济正在百年变革中稳步前行,尽管医药制造业增速短期受挫,但创新活力不减,如:新药过审数量持续提振信心,创新药获批总数迈入“破二十”阶段,全生命周期监管日益规范,法律法规打造升级版,审评审批跑出加速度……中国医药产业正展现出崭新的气象。面对风浪,唯有创新才能“以进促稳”。未来,医药研发有望借助人工智能等工具“全速狂飙”,柔性电池、工程噬菌体等新技术将助力攻克难治性疾病。中国医药人正以“少年感”的创新力,激活探索之心,探寻生命奥秘。
随后,2023年中国生物医药企业创新力百强企业的代表们分别上台合影留念,记录下这荣耀的时刻。
获奖企业代表(第一轮)
获奖企业代表(第二轮)
获奖企业代表(第三轮)
《2023年度中国生物医药企业创新力百强系列榜单》完整榜单如下:
2023年度中国生物医药企业创新力百强系列榜单评选规则
1.“2023年度中国生物医药企业创新力百强系列榜单”评选时间跨度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2.“2023年度中国生物医药企业创新力百强系列榜单”分为“中国BigPharma创新力TOP10排行榜”、“中国小分子药物企业创新力TOP30排行榜”、“中国抗体药物企业创新力TOP30排行榜”和“中国新技术药物企业创新力TOP30排行榜”四大子榜单。鉴于中国生物医药企业各大细分领域间的核心竞争力要素并不相同,无法牵强地进行横向对比,因此“2023年度中国生物医药企业创新力百强系列榜单”不设总榜单;
3.子榜单所在企业的划分标准举例,如“中国小分子药物企业创新力TOP30排行榜”。如若企业在小分子药物领域的研发管线占比、研发投入占比超过企业总研发管线、总研发投入的51%以上,则在统计相关排名时,会把该企业归入小分子药物企业排行榜中。其他子榜单所在企业的定义方法和划分标准也依此类推;
4.若母公司入围BigPharma榜单,则子公司将不重复计入其他子榜单;反之,若子公司作为研发主体计入榜单,母公司则不重复计入榜单。例如健康元(合并丽珠医药)入围BigPharma榜单,子公司丽珠单抗不再重复进行子榜单排名。同理,复宏汉霖和复星凯特入选子榜单,则复星医药不重复在BigPharma榜单排名;
5.榜单评选方法:以生物医药创新成果落地能力为导向、以科技部《企业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为理论依据,根据中国生物医药产业的特点,以“创新投入”、“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创新驱动”四大维度、11项指标构成中国生物医药企业创新力评价体系。其中,“创新投入”主要参考企业年度研发投入金额;“创新成果”主要参考企业新增1类新药获批数、新增1类新药NDA注册数、新增1类新药III期临床批件数、新增I类新药IND注册数、新增2类新药获批数、近五年1类新药获批数和近五年2类新药获批数;“知识产权”主要参考企业新增发明专利数;“创新驱动”主要参考企业1类和2类新药销售金额。除此以外,企业自主研发成果获美国FDA、欧盟EMA或日本PMDA批准上市的会给以特别加分。以上所有数据来源于企业年报、CDE审评审批数据、第三方专利统计机构、米内网数据库等公开渠道;
6.参与评选的对象为在中国境内注册(不含跨国制药企业的在华子公司)、且以生物医药研发与制造为主营业务的生物医药企业;如果评选企业中含有医药商业、委托开发或其他非医药类成分的,将剔除后再进行统计;
7.“2023年度中国生物医药企业创新力百强系列榜单”结果对应本评选规则,米内网拥有榜单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