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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支持康复设备及辅助器具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来源:泰然健康网 时间:2024年11月27日 09:3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安阳市支持康复设备及辅助器具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3月19日

安阳市支持康复设备及辅助器具产业发展的

若干政策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推进我市康复辅助器具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老年人、残疾人和伤病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需求,根据民政部等七部委《关于开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第二批国家综合创新试点的通知》(民发﹝2020﹞149号)和民政部等22个部委《关于印发支持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国家综合创新试点工作政策措施清单的通知》(民发﹝2020﹞150号)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相关政策如下。

  一、做大做强市场主体

  1. 依托内黄康复设备产业园以及文峰区(高新区)、安阳县(示范区)、滑县、汤阴县等园区,加大生产型、商贸型和服务型企业引进力度。对入驻相关园区的生产型企业,投资方租赁厂房的项目,按照前3年免缴、后2年减半的标准给予房租补贴;引进的省级以上总部经济企业新建、购置办公用房的,给予不低于10%的补贴,前5年按照年地方财政贡献给予不低于50%的扶持奖励;引进的大型专业市场等商贸物流项目,自正常运营起3年内,按照年地方财政贡献给予30%—70%的扶持奖励。

  2. 重点支持一批市场前景广,技术水平高,规模效益好的康复设备及辅助器具企业快速成长。对新取得国家或省药监局批准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且在本市落地生产结算的,每个注册证由受益财政给予一定资金补贴——三类注册证给予200万元奖励;二类注册证给予50万元奖励。对于新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给予50万元补贴。

  3. 支持康复设备及辅助器具产业智能制造发展。对康复设备及辅助器具产业企业获得河南省智能车间和智能工厂的,分别给予50万元和100万元的专项资金支持;对获得安阳市智能车间和智能工厂的,分别给予20万元和50万元的专项资金支持。

  4.制定康复设备及辅助器具产业生产要素资源(水、电、气、热、土地、资金等)实时动态优先优惠办法,保障康复医疗企业生产要素资源供应量满足生产需要,对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康复设备及辅助器具企业生产要素资源取得制定5%到10%的优惠政策,确保康复设备及辅助器具产业企业来得了、落得下、见效快、发展好。

  5. 创新金融服务。加大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再担保公司、金融机构对养老及康复辅助器具产业企业的支持力度。支持企业通过引进民间投资、外来投资、项目合作等形式扩大融资规模,加大直接融资力度。支持企业上市,落实“百舸竞帆”行动实施意见,对符合上市挂牌奖励政策的相关企业,由受益财政按照政策规定给予相关上市挂牌奖励。

  6. 落实税收价格政策。依法落实康复设备及辅助器具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及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与工业企业同价等政策;加强优惠政策的后续管理,做好相关税收政策的宣传和辅导工作。

  二、鼓励创新发展

  7. 支持相关单位开展康复设备及辅助器具产业技术研究,建设具备检验检测、公共制造、创新创业孵化、体验展示、成果转化等多功能的康复产业创新发展综合性公共服务平台,根据产业推进情况,研究确定康复设备及辅助器具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的具体建设方案和支持措施。

  8. 支持康复设备及辅助器具企业积极向创新引领型企业转型发展。对获得河南省“瞪羚”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资格的企业,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 30 万元。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财政资金奖励15万元;再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财政资金奖励5万元;自首次认定起,每连续三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财政资金奖励10万元。科技型小微企业成立 5 年内,各县(市、区)财政每年参照研发投入、经营情况等因素给予创业者奖励,年奖励金额最高 20 万元。

  9. 支持科研攻关。对承担国家、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并且支持额度50万元以上的项目企业,由受益财政给予10万元的奖励用于改善企业研发条件。鼓励设立市级康复设备及辅助器具产业创新专项资金,联合社会各方开展科技攻关,重点资助创新研发人工智能、可穿戴设备、康复及护理机器人、康复训练设备、数字化平台、残疾预防、无障碍交通工具等康复设备及辅助器具产品,单个项目最高给予300万元资助。

  10. 支持平台建设。对新获批的国家级创新平台载体,除按国家规定支持外,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并根据建设任务优先保障岗位设置、人员配备、用地用电等需求;对评估为优秀的国家级创新平台载体,给予200万元奖励。

  11. 支持加大研发投入。相关企业建立了研发投入预算管理制度,并先行投入自筹资金开展研究开发活动,经《河南省企业研发信息系统》备案后,符合《河南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实施方案》(豫财科〔2020〕30号)中申报条件的,按照企业年度研发费用一定比例进行分层级补助,补助标准按省相关文件执行,补助资金由省、市、县(市、区)财政按一定比例分担,具体补助比例分年度确定。

  12. 支持各类高规格的产业学术会议和科技交流活动。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举办康复产业创新创业大赛。对在我市范围举办,参会人数超过500人以上、时间2天以上的各种康复论坛、峰会等学术会议,经认定,按照主办方或承办方场馆租赁、往返交通、住宿等费用的10%由受益财政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三、支持示范应用

  13. 全面推进康复分级服务体系建设。以市、县(市、区)、乡(镇、办)、村(社区)康复一体化建设为抓手,积极鼓励社会资源建立以我市三级综合医院为龙头、各区县级医院为枢纽、乡镇办卫生院为重点、社区(村)健康驿站为基础的,覆盖安阳全市的四级康复服务体系模式。建设和整合现有日间照料中心、儿童之家、社区精神障碍康复服务中心、健康驿站(小屋)等,探索和实施康复服务进家庭。

  14. 完善医保报销政策。进一步拓宽康复报销范围,依法放宽康复治疗项目限制,调整医保收费目录,对每日康复治疗总费用限制以及每个疾病过程康复治疗天数等医保政策进行适当调整,将符合条件的治疗性康复辅助器具按程序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

  15. 培育和规范消费市场。对高端康复设备及辅助器具产品优先纳入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试点范围。建立安阳市康复设备及辅助器具分级服务产品目录。筛选重点企业、重点培育产品与应用示范项目对接。鼓励有条件的县区通过补贴等形式支持家庭和个人购买使用智慧康养等产品和服务。

  16. 加强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网络建设。鼓励现有社区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儿童之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残疾人康复救助定点机构、健康驿站(小屋)和社区精神障碍康复服务中心等基层服务组织,为相关企业开设租赁服务网点提供场地;探索应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模式,推动建成覆盖城乡、方便可及的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网络。

  17. 建立完善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保障体系。将基本型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纳入当地养老助残服务补贴制度。推动商业保险公司和金融机构研发创新产品,支持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消费。制定出台《安阳市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补贴实施办法》,对0—6岁残疾儿童、1—2级重度残疾人、特困老年人、优抚对象、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劳动模范、计生困难家庭人员、伤病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社区租赁康复辅助器具给予相应补贴。鼓励社会力量进入康复服务市场,开展基层康复服务网点和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

  四、优化市场环境

  18. 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全面放开康复辅具生产、服务市场,突出市场主导康复设备及辅助器具企业优胜劣汰作用。深化康复设备及辅助器具产业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企业开办流程,简化程序,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全面推行“一网通办”政务服务。营造良好市场秩序,加快建立健全统一规范、权责明确、公正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场监管体系。

  19. 创新供需模式,建立发展残疾人服务电商平台,延伸康复辅助器具服务链条。支持康复辅助器具产业链关键环节的商业及服务模式创新,通过互联网适配、购买产品。鼓励康复辅助器具企业创建线上线下新型交易模式,支持中小微企业通过第三方平台开展电子商务业务。鼓励康复辅助器具产业,打造知名自主品牌,开拓国际市场,推动我市优秀品牌、精品零部件走向全国、迈入国际。

  20. 发挥标准导向作用。支持重点产品、管理、服务标准制修订,对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团体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标准已经批准发布并对全市高质量发展、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有重大影响的,由受益财政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国际标准)、50万元(国家标准)、25万元(行业标准、省地方标准)的补助;对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省地方标准的参与起草单位,标准已经批准发布并对全市高质量发展、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有重大影响的,可给予不超过20万元(国际标准)、10万元(国家标准)、5万元(行业标准、省地方标准)的补助,由市级财政承担。鼓励并支持康复设备及辅助器具领域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创建。

  21. 发展检测认证服务。支持建立专业的康复辅助器具产品第三方检测机构,支持建立康复设备及辅助器具公共检验检测平台,积极申请创建省级、国家级质检中心,开展康复设备及辅助器具产业产品检验、鉴定、测试、检测等服务;加强认证宣传培训,指导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积极开展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提升管理水平和产品竞争力。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22. 落实“洹泉涌流”政策,引进产业人才。所有引进到纳入安阳“洹泉涌流”人才聚集计划的企业工作的人才,符合条件的三年内每月可享受最高2000元生活补助,在安阳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均可享受一次性最高12万元购房补贴;无购房要求的人才,当地提供周转房,可免费使用3年。符合条件的青年储备人才最高可享受2万元的一次性初始创业补贴。鼓励引进海外人才,县(市)和产业园区建设有经认定达到相应条件的留学人员创业园的,每个创业园给予20万元启动经费补贴。所有奖补资金严格按照“洹泉涌流”相关政策落实。在落户政策方面,安阳实行“零门槛”,对于引进到纳入安阳“洹泉涌流”人才聚集计划企业工作的普通全日制博士和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可为其配偶对口安排工作。

  23. 鼓励、支持建设康复类院校和学科专业,支持我市安阳工学院、河南护理职业学院、安阳职业技术学院等高等院校,建设康复设备及辅助器具有关学科专业,重点开展康复产业基础研究、研发设计、学历教育、人才培养及学术交流活动。

  24. 加强从业人员资格、资质培训教育。建立人力资源部门认证,社会机构多方参与的康复服务从业人员培养、培训机制;支持优秀人才参加高端培训或出国深造;鼓励将康复服务相关知识纳入临床医学、生物医学工程、(创意)设计相关专业教育和康复治疗师、医师、护士、特殊教育教师、养老护理员、孤残儿童护理员等继续教育及技能培训范围。

  六、强化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相关副市长任副组长的安阳市国家康复辅助器具综合创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依托康复设备及辅助器具产业工作专班,建立市民政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科技局、工信局、残联等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全面做好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规划、行业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二是优化营商环境。要为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提供准入便捷化措施、财税支持和安全保障,同时加强康复辅助器具质量监督管理,发挥标准导向作用和商会、行业协会作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康复辅助器具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机制等,促进形成公平竞争、有序发展的良好局面。三是明确责任主体。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职能责任,把做好康复设备创新创造工作、促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健康发展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做好推研发、拓品类、促生产、争先进等工作,保障产业建设和民生需要。

  主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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