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学生常见病监测与干预工作方案(2021年版)》的通知
各区卫生健康委,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眼病防治中心、市口腔医院:
为推进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对学校卫生相关工作的要求,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1〕142号),结合本市实际,我委组织制定了《上海市学生常见病监测与干预工作方案(2021年版)》(以下简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区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单位要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按照《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学生常见病监测与干预工作。各区卫生健康委要加强与区教育局的沟通协作,共同组织监测点学校、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学生和家长的动员告知以及监测和干预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眼病防治中心和市口腔医院要加强业务培训和技术支持。
各区于2021年10月15日前将今年监测数据报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眼病防治中心和市口腔医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眼病防治中心和市口腔医院做好数据的汇总分析,分别于2021年10月31日和12月31日前将今年监测结果和监测干预工作报告报送我委。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7月22日
上海市学生常见病监测与干预工作方案
(2021年版)
为推进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对学校卫生相关工作的要求,继续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学生常见病监测和干预,掌握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龋病、脊柱弯曲异常等主要常见病情况和影响健康的主要因素,进一步采取针对性干预措施,保障和促进儿童青少年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一、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
(一)监测范围和对象
1.国家监测点
各区抽取10所学校(2所幼儿园、2所小学、2所初中、2所高中、1所职高、1所综合性大学)作为国家监测点,监测范围包括幼儿园大班,小学、初中和高中所有年级,大学一至三年级。以整班为单位开展监测,每个年级至少抽取80名学生,幼儿园抽取5岁半至6岁半儿童,不足部分由附近同等类型幼儿园和学校补充。监测点必须包括2020年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调查的所有监测点。
2.市级监测点
各区另外抽取1所小学、1所初中作为市级监测点,监测范围包括该校所有小学一年级和初中预备班学生,每个年级学生数不少于160人,如果全年级人数不足160人应增加1所小学或者初中。
各区可在上述要求基础上酌情增加监测点学校数或学生数。
(二)监测内容
1.国家监测点的监测内容
各区开展学校卫生工作基本情况调查、学生常见病、健康影响因素、学校教学生活环境卫生监测等(调查表见附表1至附表6)。
(1)学校卫生工作基本情况
—学校卫生工作基本情况。包括卫生、教育部门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和合作机制,辖区学校基本情况、学生主要健康问题和疾病防控情况等,具体内容见附表1-1。由各区卫生健康委会同区教育局填写。
—中小学校开展学校卫生工作情况。包括年度工作计划和经费投入,医务室和校医配备,学生体检及健康管理工作、学生常见病及新冠肺炎等传染病防控、体育运动和食品营养管理以及健康教育等,具体内容见附表1-2。由中小学校相关人员填写,大学不填写。
(2)学生常见病监测
在小学、初中和高中所有年级、大学一至三年级开展学生常见病和生长发育情况监测工作,内容包括近视、肥胖、脊柱弯曲异常、龋病、牙周疾病、营养不良、缺铁性贫血等常见病及青春期发育情况。
其中,近视监测还要在幼儿园大班开展。近视监测包括裸眼视力、非睫状肌麻痹下屈光、眼轴长度、角膜曲率半径。脊柱弯曲异常筛查不在大学开展。缺铁性贫血监测仅在1所小学、1所初中和1所高中开展。具体内容见附表2。
(3)学生近视、肥胖、脊柱弯曲异常等健康影响因素监测
—行为影响因素监测。各区在监测点中的8所学校(2所小学、2所初中、2所高中、1所职高、1所综合性大学),调查小学四年级及以上年级学生因病缺课和休学情况,手卫生等日常行为习惯,刷牙等口腔卫生,饮食和营养摄入行为,体力活动相关行为,欺凌等伤害相关行为,用耳行为,吸烟、饮酒等物质滥用行为,网络成瘾和心理健康等,综合评估学生健康状况。具体内容见附表3。
—近视、脊柱弯曲异常等相关影响因素调查。各区在近视监测点中的7所中小学校(2所小学、2所初中、2所高中、1所职高),调查小学四年级及以上年级学生眼保健操频次、课间休息习惯等校内用眼情况,读写姿势,近距离用眼习惯,户外活动时间以及运动情况等。具体内容见附表4。
—儿童早期用眼卫生及健康状况调查。各区在监测点幼儿园及小学1-3年级的学生家长中开展早期用眼卫生及主要健康状况回顾性问卷调查,包括:家庭用眼行为和环境、出生情况、喂养方式、早期疾病史、近距离用眼时间、用眼行为等。具体内容见附表5。
(4)学校教学生活环境卫生监测
各区在开展近视相关因素调查的监测点学校同时进行饮水、食堂、厕所、宿舍等环境卫生状况实地调查和教学环境卫生检测,了解环境卫生设施的配备情况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每所学校选择6间有代表性的班级教室,现场测量教室人均面积、课桌椅、黑板、采光、照明及噪声等。具体内容见附表6。
2.市级监测点的监测内容
(1)学生常见病监测
在小学一年级和初中预备班开展学生常见病和生长发育情况监测工作,内容包括近视、肥胖、脊柱弯曲异常、龋病、牙周疾病、营养不良、缺铁性贫血、体成分、腰围等常见病及青春期发育情况。其中,近视监测包括裸眼视力、非睫状肌麻痹下屈光、眼轴长度、角膜曲率半径。有条件的学校还可增加学生肾脏病尿液筛查。具体内容见附表2。
(2)开展学生健康行为和家庭环境的调查
针对小学一年级的学生家长和初中预备班学生采用问卷方式,调查学生的基本健康状况、用眼行为、体育锻炼、静态行为、睡眠和营养膳食等行为。具体内容见附表7。
二、学生常见病干预
(一)干预对象和范围
各区在学校、家庭和学生中开展近视、肥胖、龋病和脊柱弯曲异常等学生常见病干预等。
(二)干预内容和方法
面向学生、家长、教师及社会全体人群,开展“灵动儿童、阳光少年健康行动”,以“全国爱眼日”“全国爱牙日”“全国爱耳日”“学生营养日”等健康主题宣传日为契机,以近视、肥胖、龋病、脊柱弯曲异常等学生常见病防控为重点开展健康宣教和干预,引导学生形成自主自律的健康生活方式。
1.专家进校园行动
定期到学校对学生常见病防控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开展传染病,近视、肥胖和脊柱弯曲等学生常见病防控知识和技能宣讲,对学校校医、保健老师、健康教育人员、体育教师、后勤和餐饮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知识技能水平,将学生常见病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2.学校卫生标准普及行动
对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学校校长、学校校医、教师和后勤管理采买人员开展卫生标准宣贯,2021年重点宣贯《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推动将学校卫生标准融合到学校卫生管理制度中,指导学校落实相关学校卫生标准。
3.中小学生健康月活动
每年4月、9月各区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健康月活动,把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控作为重点,因地制宜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使儿童青少年掌握手卫生习惯、咳嗽礼仪、正确佩戴口罩、科学用眼、爱牙护齿、合理作息、足量运动、良好姿势、均衡膳食等知识和技能,培养学生自主自律的健康意识和行为。9月还针对小学、初中、高中的新生开展新学段生长发育、常见病方面的健康教育活动。
4.学校教学生活环境改善行动
各区卫生健康委依托全国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项目,及时发现并向教育部门通报学校教学生活环境和学校卫生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学校改善教学、饮水、食堂、厕所、宿舍等环境卫生状况,落实学校卫生各项制度,加强学校传染病报告、晨午检、因病缺勤缺课/休学登记和追踪随访等工作,改善学校视觉环境,提高课桌椅符合率,降低近视、龋病、肥胖和脊柱弯曲异常等学生常见病的发生风险。
5.健康父母行动
推动家长重视学生常见病防治工作,普及近视、龋病、肥胖、脊柱弯曲异常等常见病的防控知识和技能。鼓励和支持家长引导孩子进行户外活动或体育锻炼,保证足量体力活动时间,养成终身锻炼习惯;减少静坐、视屏和课外补习时间,关注家庭室内照明条件,配备符合孩子身高的桌椅,提醒孩子保持正确坐姿,养成良好用眼习惯;科学安排膳食,保证孩子生长发育需求,控制营养不良和超重肥胖;保障充足睡眠时间;对健康体检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带孩子到正规医疗机构诊治,如实报告孩子患病情况、控制和延缓疾病的发生发展,避免传染病流行。
6.重点人群关爱行动
实施个性化管理,定期监测随访,做到早发现、早关注、早预防、早治疗,实施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督促其改善不健康的行为生活方式;提供心理卫生服务,消除因近视、肥胖、脊柱弯曲异常而产生的不良心态,增强信心,培养积极向上、乐观开朗的性格;整合医疗卫生资源,医防融合,延缓疾病发展趋势,降低危害。
7.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干预行动
按照第五轮上海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在部分区开展预防近视智慧精准综合干预市级试点,增加儿童青少年每日户外活动时间,改善用眼习惯,营造良好视觉环境,同时全面开展屈光发育档案建立和师生科普宣教等指导。鼓励和支持其他区开展小学和幼儿园的近视综合干预试点,探索智能设备客观监测、反馈、激励和指导与“街道-社区-学校-家庭”联动干预模式,建设若干近视防控示范学校和示范社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儿童青少年健康是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开展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及干预是保障儿童青少年健康的重要措施。各区要高度重视,把促进儿童青少年健康摆在首要位置,强化总体设计、组织保障到位、落实措施到位、督促指导到位,确保监测和干预工作顺利实施。各区卫生健康委要将监测发现的主要学生健康问题及建议,及时向辖区教育部门通报,并报告区人民政府。
(二)协调配合,保障经费
各区卫生健康委要加强与教育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工作协同机制。要将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及干预作为公共卫生工作重要内容,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落实监测和干预工作所需经费,加强人员和设备保障力度,确保监测和干预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三)健全机构,提升能力
各区要将学校卫生作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政策支持、资金投入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加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学校卫生(包括眼病和口腔病防治)专业队伍和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卫生保健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加强培训,配齐设备,全面提升学校卫生工作能力。各区要充分发挥疾病预防控制(包括眼病和口腔病防治)专业机构业务指导作用,加强合作,协同教育部门开展对学校保健老师等相关人员学生常见病防控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四)监督考核,督促落实
各区要将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及干预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技术指导、检查、考核、评估及追责问责制度,确保监测和干预工作顺利开展,保证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等相关评议考核要求,全面提升儿童青少年健康水平。
四、质量控制
各区要规范学生常见病监测数据采集、管理、应用,适时进行干预评估,确保监测质量和干预的有效实施。科学设置监测学校,确定监测对象,使用符合要求的检测仪器和设备,严格按照干预方案开展干预活动。市级专业机构在接受国家级统一培训后,对各区监测及干预人员进行培训并考核,加强检查指导。各区应加强现场质量控制,选取5%的学生进行现场复核。
五、数据报送
各区相关专业机构负责本辖区监测数据的审核、汇总与分析,并按要求及时报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眼病防治中心和市口腔医院负责全市监测数据的审核、汇总与分析(近视调查数据由市眼病防治中心会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审核),并按照要求报送市卫生健康委疾控处(联系人:须华峰,电话:18918793229)。
附表: 1-1.省、地市及区(县)管理部门学校卫生工作调查表
1-2.中小学校开展学校卫生工作情况调查表
2.学生重点常见病监测表
3.学生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调查表
4.学生视力不良、脊柱弯曲异常及影响因素专项调查表
5.儿童早期情况调查表
6.学校环境健康影响因素调查表
7.学生常见病与健康影响因素随访调查表
(注:调查表以电子版另发)
相关附件 相关附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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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关于印发《上海市学生常见病监测与干预工作方案(2021年版)》的通知 https://www.trfsz.com/newsview1432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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