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度平阳县老年健康服务专项行动工作任务的通知
各乡镇,局机关各科室、各卫生健康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老年健康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浙卫发〔2022〕17号),强化疾病早筛早治,切实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现将做好我县2024年度老年健康服务专项行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健康为中心”,推进老年疾病预防关口前移,在全县为65岁以上老年人开展 “光明”“口福”“营养改善”“失智老人关爱”和健康服务“智慧助老”五大行动。到2024年10月底,完成老年人糖尿病患者眼底筛查900人以上,为13200老年人建立口腔档案和营养监测档案,开展老年痴呆预防干预和心理关爱265人以上(任务分解见附件1)。
二、时间安排
各基层卫生健康单位要于10月底前完成各项现场筛查工作,做好工作进度监测, 按照 3月、6月、9月分别占比45%、80%、100%的进度予以落实。自4月起每月5日前向县卫生健康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报送老年糖尿病患者眼底筛查进展情况。
三、主要内容
(一)老年人“光明”行动。开展老年糖尿病患者眼底筛查,以老年糖尿病患者为重点,开展眼底病的早筛早诊早治,降低老年人致盲率。依托县域医共体建立眼科专科联盟,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一体化门诊建设,推动开展老年糖尿病患者眼底筛查,建立眼底照相“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服务模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糖尿病患者的精细化健康管理,对眼底筛查结果异常的老年人,引导或帮助转诊到上级医院进一步检查、诊断、治疗,降低糖尿病眼底病变等并发症发生率。
(二)老年人“口福”行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老年人健康体检中开展口腔健康状况检查评估,建立老年人口腔健康档案,将普及口腔健康知识和防治口腔疾病相结合,加强老年人自我口腔健康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口腔专科医疗机构、医院口腔科、公共卫生机构之间要建立职责分工明确、优势资源互补的合作机制,促进老年人牙周、口腔黏膜病变等疾病早诊早治,稳步提高老年人口腔健康水平。
(三)老年人营养改善行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老年人健康体检,参照“老年人营养不良风险评估”标准,采用简易微型营养评估表进行筛查,结合老年人患病情况、血红蛋白等检验指标对老年人营养状况进行评估,为老年人建立营养监测档案。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对老年人给予膳食营养指导,提倡“减盐、减油、减糖”,引导老年人形成科学的膳食习惯,降低老年人营养不良发生率;对筛查结果为营养不良的老年人及低体重高龄老年人,要引导或帮助转诊到上级医疗机构进行专项营养干预;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开展中医药治未病健康行动;逐步建立满足不同老年人群需求的营养改善措施,提高老年人群的整体健康水平。
(四)失智老人关爱行动。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工作队伍,结合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老年人健康体检,以及老年人自理能力筛查情况,对老年人开展慢性病自我健康管理、膳食营养、适宜运动等老年痴呆综合防控措施。对评估结果异常的老年人,引导或帮助转诊到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做进一步诊断。对诊断为轻度认知障碍的老人,由基层医生开展常态化认知训练,减少和延缓老年人痴呆的发生和发展。对确诊老年痴呆的患者,对其家属和照料者开展培训,提高干预效果,改善生活品质。对有心理健康问题的老人提供心理咨询或及时帮助转诊。
(五)老年人健康“智慧助老”行动。要以老年人全周期健康管理为切入口,以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为支撑,集成医疗和公共卫生系统数据,完善老年人健康监测、疾病筛查评估、健康管理方面的数字化应用,智慧化助力老年人提高健康素养和自我健康管理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各乡镇和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承担老年健康服务项目的基层医疗机构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建立工作专班,加强部门协同,合理安排人员,及时布置分解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筛查工作并对老年健康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情况定期开展督查和指导。县卫生健康局将对全县老年健康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二)加强资金保障。该项目纳入其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按照《浙江省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项目补助参考标准(2022年)》执行。
(三)加强宣传保障。各乡镇要广泛宣传发动辖区内老年人参加老年人健康服务项目筛查,深入社区、家庭,开展老年健康服务相关政策和健康知识宣传,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利用网络、电视等媒体平台,普及健康知识,引导践行健康生活方式,鼓励适龄居民主动参与筛查,实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四)规范信息保障。各项目承担单位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地录入或反馈相关数据,加强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信息共享、在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专项行动过程中,要注重数量与质量相结合,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行为。县卫生健康局将对服务数据采取现场抽查、电话回访等形式进行真实性复核,对服务数据造假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追究相关责任。
(五)严格督导检查。老年健康服务专项行动工作纳入考绩,县卫健局将组织开展督查,督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评分。将对筛查不到位、实施不规范、未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的乡镇和项目承担单位进行通报。
(六)及时总结,不断完善。各基层卫生健康单位对筛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收集整理,不断完善工作流程和服务规范。并及时总结和提炼好经验、好做法,于11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附件3)通过浙政钉报送至县卫健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联系人:钟文龙,联系电话:13566288682、698682)。
附件:
1.浙江省老年健康服务专项行动项目补助参考标准(2022年)
2.2024年平阳县老年糖尿病患者眼底筛查、口腔健康档案、营养健康监测档案、痴呆综合防控数量分配表
3.2024年度老年健康服务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平阳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3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浙江省老年健康服务专项行动项目补助参考标准(2022年)
类 别
项 目
当量补助水平
说 明
服务对象人均补助经费(元)
老年人“光明”行动
眼底照相(双眼)
15元/人次
以老年糖尿病患者为重点,开展眼底病的早筛早诊早治,降低老年人致盲率。
23.00
计算机图文报告
8元/人次
老年人“口福”行动
口腔状况评估
7元/人次
在老年人健康体检中开展口腔健康状况检查评估,建立老年人口腔健康档案,普及口腔健康知识,防治口腔疾病。
10.00
口腔健康知识指导
3元/人次
老年人营养改善行动
营养不良风险评估
7元/人次
结合老年人健康体检,采用营养评估表进行筛查,综合老年人患病情况、血红蛋白等检验指标对老年人营养状况进行评估,建立营养健康监测档案,给予膳食营养指导,开展中医药治未病服务。
10.00
营养改善指导
3元/人次
失智老人关爱行动
认知能力评估
10元/人次
结合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老年人健康体检,以及民政部门组织实施的老年人自理能力筛查情况,对老年人开展慢性病自我健康管理、膳食营养、适宜运动等老年痴呆综合防控措施。
30.00
情感状态评估
10元/人次
痴呆综合防控
10元/人次
附件2
2024年老年人口腔健康档案、营养健康监测档案 、痴呆综合防控、眼底镜筛查数量分配表
乡镇 名称
(新)65岁以上人口数
老年人 “口福”行动
老年人营养改善 行 动
失智老人关爱行动
眼底镜筛查
医疗机构名称
(新)65岁以上人口数
老年人 “口福”行 动
老年人营养改善 行 动
失智老人关爱行动
眼底镜 筛查
昆阳镇
19290
2020
2020
45
145
昆阳镇卫生院
19290
2020
2020
45
145
鳌江镇
32273
3390
3390
75
240
鳌江镇卫生院
25985
2720
2720
60
190
鳌江镇钱仓卫生院
2667
280
280
5
20
鳌江镇梅溪卫生院
2027
220
220
5
15
鳌江镇梅源卫生院
1594
170
170
5
15
水头镇
17536
1850
1850
41
130
水头镇卫生院
11323
1190
1190
25
85
水头镇鹤溪卫生院
3265
350
350
10
25
水头镇南湖卫生院
2469
260
260
5
20
水头镇朝阳卫生院
479
50
50
1
0
萧江镇
9725
1020
1020
20
75
萧江中心卫生院
9725
1020
1020
20
75
万全镇
9150
960
960
20
70
万全镇卫生院
9150
960
960
20
70
腾蛟镇
8653
910
910
20
65
腾蛟中心卫生院
8653
910
910
20
65
麻步镇
6705
710
710
15
50
麻步中心卫生院
6705
710
710
15
50
海西镇
4165
440
440
10
35
海西镇卫生院
4165
440
440
10
35
山门镇
4610
490
490
10
35
山门中心卫生院
4610
490
490
10
35
顺溪镇
2144
230
230
5
20
顺溪中心卫生院
2144
230
230
5
20
2024年老年人口腔健康档案、营养健康监测档案 、痴呆综合防控、眼底镜筛查数量分配表
乡镇 名称
(新)65岁以上人口数
老年人 “口福”行动
老年人营养改善 行 动
失智老人关爱行动
眼底镜筛查
医疗机构名称
(新)65岁以上人口数
老年人 “口福”行 动
老年人营养改善 行 动
失智老人关爱行动
眼底镜 筛查
南雁镇
2814
300
300
5
25
南雁镇卫生院
2814
300
300
5
25
凤卧镇
2133
230
230
5
20
凤卧镇卫生院
2133
230
230
5
20
怀溪镇
2978
320
320
5
25
怀溪镇卫生院
2978
320
320
5
25
南麂镇
96
10
10
1
0
南麂镇卫生院
96
10
10
1
0
闹村乡
2716
290
290
5
0
闹村乡卫生院
2716
290
290
5
0
青街乡
1107
120
120
5
10
青街畲族乡卫生院
1107
120
120
5
10
合计
126095
13290
13290
287
945
126095
13290
13290
287
945
附件3
2024年度老年健康服务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报送单位
(要求:突出工作亮点和创新举措,数据详实、内容严谨、语言精练,主要内容包括工作背景、主要做法、推进成效、经验启示和愿景展望等。正文原则上不超过3000字,可辅以相关说明材料,如图表和照片原图等):
相关知识
关于全面加强老年健康服务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护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砀山县2021年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4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
健康四川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四川行动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省卫生健康委2022年省政府重点任务工作要点及年度、季度目标
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康复医疗工作发展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杭州市营养指导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做好 2020 年上期期末工作和暑假工作的通知====攸县震林中学
关于教职工2024年度健康体检的通知
网址: 关于印发2024年度平阳县老年健康服务专项行动工作任务的通知 https://www.trfsz.com/newsview1433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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