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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报】湖北:打造省域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

来源:泰然健康网 时间:2024年11月28日 07:22

湖北:打造省域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柳东如

    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建设是《“十四五”全民健康信息化规划》提出的主要任务之一。近年来,湖北省安排5亿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建设省级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目前,湖北省卫生健康信息化工作基本实现了“医疗资源一屏知家底、疫情防控一网全监测、指挥调度一键达基层”。

搭平台夯实数字健康之基

    重构省级平台架构。湖北省基于省级政务云,搭建云资源池,健全“两地三中心”容灾备份架构,其中,“两地”即武汉、襄阳两地,“三中心”即湖北省卫生健康委中心机房、湖北省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机房、襄阳市异地灾备中心机房;构建技术、数据、业务、人工智能四大中台,打造“一云、一网、一湖、四中台”新基座(一云即楚天健康云,一网即湖北省全民健康信息专网,一湖即湖北省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湖,四中台即技术中台、数据中台、业务中台、人工智能中台)。省级大数据湖可实现各类数据的统一汇集、清洗、整合,支持数据层面的业务协作。
  完善全民健康信息专网。湖北省依托省电子政务外网和电信运营商网络,将全民健康信息专网骨干带宽速度进一步提高,实现了全民健康信息专网省市县乡村五级机构全覆盖,以及省、市、县三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定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全覆盖,支持2.2万家医疗机构开展远程医疗协作。
  建设信息标准体系。湖北省按照医防融合、医卫融合、平急结合的新要求,出台医疗服务数据采集、常态公共卫生管理数据采集、数据元值域代码等标准规范;积极开展国家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和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指导省、市、县三级执行国家和省级标准。

建机制 提高数据采集质量

  完善数据采集制度。湖北省根据健康医疗数据精度、规模、安全风险等情况,识别梳理一般数据、核心数据、重要数据目录,实行“一数一源一标准”;明确数据来源,建立“目录-数据-系统”关联关系,实现数据资源目录清单化管理;完善统筹协调、指导监督、综合评价、定期会商机制,细化数据采集规则,定期通报数据质量情况,开展“数据对账”,形成“发现-审核-整改-核验-反馈”闭环。

  推进多部门协同。湖北省坚持数据“多个来源、一个出口”,积极推进数据跨部门互通共享;整合政法、公安、民政、药监、教育等多部门多领域数据,累计对接、共享、推送数据9.7亿条,形成健康管理、疫情防控等多类主题数据库,并将其纳入全省一体化政务数据体系,进行统一管理,最大化提高数据共享效率。
  夯实数据归集网底。湖北省强化省市县三级平台联动,统一应用居民身份主索引唯一标识,整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医、妇幼等纵向条线应用,有效采集全省约3万家医疗卫生机构的诊疗和公卫服务等数据。截至目前,湖北省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已汇集数据约2300亿条,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约5700万份,支持跨机构跨区域诊疗信息调用和居民在线查询。

强应用  推动业务发展见实效

  支撑医疗服务。湖北省打造“健康湖北”公众服务平台,将全省277家医疗机构和45家互联网医院信息系统接入该平台。截至目前,“健康湖北”公众服务平台累计向公众提供服务2247万人次,日均线上服务2万人次。
  支撑政务服务。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对接该省政务大数据能力平台和“鄂汇办”,应用湖北省卫生健康委电子证照管理系统,累计生成各类电子证照约300万个,开通行政审批事项90余项;建设12320卫生热线平台;助力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医院等级评审、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审等工作提质增效。
  支撑大数据应用。湖北省全力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建设工作,为院士和专家团队、研究机构等提供健康医疗数据分析服务;依托华中科技大学和武汉大学建设健康医疗大数据研究中心,依托湖北省数产集团建设健康医疗大数据运营中心。
  下一步,湖北省将着力建设县域数字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医疗卫生信息互通共享,探索健康医疗大数据在科研运营、价值转换等方面的应用,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健康报》2024年4月9日第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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