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种情况下,产妇才可以做剖宫产手术?
顺产还是剖宫产?人生路上总有那么多选择题。
全面两孩政策落地后,许多年龄大于35岁的女性,不顾大龄产妇的风险拼二胎,44岁的孙某便是其中一员。
近日,孙某及其家属因要求剖宫产遭拒,殴打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妇产科医生的事件,引起社会广泛热议。虽然打人者已被刑拘,众人纷纷谴责暴力伤医,但事件所折射出“分娩方式能不能自主选择”的问题,值得关注与探讨。
分娩方式 孕妇无权选择吗?
事实上,分娩方式并没有“选择”一说,剖宫产也不是一场“有钱任性”就可以做的手术。
2015年4月发表的《世界卫生组织关于剖宫产率的声明》中指出,尽管剖宫产可以拯救生命,但它的实施,常常没有医学上的必要性,导致妇女和婴儿面临短期和长期的健康风险。考虑到剖宫产可产生严重的,甚至是永久性的并发症,残疾或死亡,剖宫产只应在医学必须的情况下进行。
无医学指征的剖宫产分娩较阴道分娩,不仅增加孕妇的风险,对新生儿亦无益处。
为了规范剖宫产手术及剖宫产指征,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制定《剖宫产手术的专家共识 (2014)》,指出只有具备下面这些剖宫产手术的指征,才能进行剖宫产手术。
从上述条款中,我们看到唯一一条非手术病理指征,即孕妇要求的剖宫产。这一特殊条款,充分结合了中国的具体国情,是给予孕妇的一把保护伞。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对于孕妇要求的剖宫产,医学网站UpToDate中指出,目前对于孕妇要求的剖宫产风险和收益没有高质量的证据,所以医生必须在权衡阴道分娩和剖宫产的风险和收益之后作出决定。
该条指征也同时提到,医生有权利拒绝孕妇对于无医学指征剖宫产的要求。
医生为何拒绝给你剖宫产?
医生为什么会拒绝做剖宫产?大体来讲有两个原因。
众所周知,作为挽救生命的“神来之笔”,剖宫产手术可以挽救存在出血、胎儿情况不稳定、高血压或异位等并发症的母婴。然而,随着非理性需求的增加,剖宫产手术在实际应用中逐渐偏离临床指导的要求。
随着中国生育政策的改变,剖宫产后再次妊娠带来的风险逐渐凸现,例如重复剖宫产带来的产后出血、剖宫产术后子宫瘢痕妊娠、腹壁切口内膜异位症等近期和远期并发症。这些并发症极大程度增加了母婴风险,也给妇产科医生带来巨大挑战。为了降低各种并发症和后遗症的发生率,降低剖腹产率成为医学界关注的重点。
其次,医生若简单地听从孕妇要求去做剖宫产手术,这就违背了医疗原则。因为孕妇不具备相应医学知识,她的选择可能是错误的,而医生有义务告知相关信息,去纠正错误。
同样地,产妇在分娩中要求剖宫产,医生通常都会拒绝。妇产科医生田吉顺曾在一篇文章中解释道,在分娩中,大多数产妇处于非理性状态,她们的要求不能作为参考。如果在没有剖宫产指征的情况下,医生答应给产妇做剖宫产手术,一旦发生严重后果,产妇签署的知情同意书可能会被认为无效,医生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当然,这种“要求”医生也不会答应。
所以整个分娩中,医生拒绝剖宫产手术,这不是对产妇权利的侵权,而是对医疗原则的坚守。
我真的很疼,能不能剖?
不能耐受疼痛是否可以成为剖宫产的理由?在阴道分娩中,不同的人对疼痛的耐受程度不一样,所以不能单纯将疼痛作为剖宫产的指征。
事实上,剖宫产并不会减少疼痛。北京协和医院妇产科医生彭澎曾撰文写道,产妇在剖宫产手术中由于接受了麻醉,所以当时感觉不到疼痛,但在术后还要承受疤痕的疼痛。而且,分娩的疼痛是生理性的,是人类可以承受的最剧烈的生理性疼痛;手术的疼痛是病理性的,病理性疼痛没有极限,有人可能因为剧烈的创伤性疼痛而休克。
因此,剖宫产手术并不能真正缓解产妇的疼痛,只是把疼痛时间推后了。
需要警惕的是,进行性加重的疼痛或是难产的征象。彭澎在文中提到,对于腹痛剧烈的产妇,医生不能想当然地认为属于“正常情况”,应该及时评估产程进展情况。
说了这么多,肯定还有人要问,生孩子顺产好还是剖宫产好?看看下面一组图片你就懂了。
来源:广东省计划生育协会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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