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张家港市孕产妇心理健康促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妇保所,市四院,各医疗卫生机构、产检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孕产妇心理健康水平,根据《苏州市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我委制定了《张家港市孕产妇心理健康促进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张家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张家港市孕产妇心理健康促进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心理健康促进行动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全市孕产妇心理健康水平,根据《苏州市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完善我市孕产妇抑郁症和焦虑症的筛查、转诊、干预服务体系,为孕产妇心理健康提供专业服务。
(二)全市妇产科医生、妇保人员、产后访视人员、精神科医生对于抑郁症和焦虑症筛查与干预技术培训覆盖率≥80%,培训合格率≥90%。
(三)孕产妇抑郁症和焦虑症的筛查率逐年提高,2022年筛查率≥85%,干预率≥95%。
(四)孕产妇及其家属对抑郁症、焦虑症防治知识知晓率≥85%。
二、服务对象
在我市范围内居住,正接受围产期保健的孕产妇。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防治知识宣教。利用多种渠道、形式广泛开展孕产妇心理健康科普知识宣传,将心理健康防治知识纳入孕妇学校常规宣传内容,提高孕产妇及其家属对孕产期常见心理行为问题的识别和处理能力,消除或减轻孕产期抑郁、焦虑的危险因素,有效降低孕产妇产前、产后焦虑抑郁的发生率。
(二)开展筛查评估。将孕产妇抑郁症和焦虑症的筛查纳入常规产检和产后访视工作中,及早发现孕产妇抑郁、焦虑倾向并及时干预、治疗。
1.筛查时间和方法:各产检机构或基层医疗机构在孕早期建卡(孕12周内)、孕晚期产检(孕30~32周)、产褥期(首次产后访视)分别对孕产妇各进行一次抑郁和焦虑的筛查,指导孕产妇采用PHQ-9和GAD-7量表筛查抑郁和焦虑情绪,同时及时将筛查评分录入省妇幼健康信息系统。
2.分类评估:两项量表评分均<5分,常规进行后续的心理健康筛查;两项量表任一评分5~9分者,由市妇保所联合市四院视情组织心理健康教育课堂;两项量表任一评分≥10分者,由市四院进行进一步评估、诊断和干预。
(三)开展分类干预。针对孕产妇抑郁症和焦虑症初步筛查结果给予不同的干预措施,对可能轻度(量表评分5~9分)抑郁和焦虑者由市妇保所联合市四院视情组织心理课堂进行集体心理健康教育;对可能中度抑郁(量表评分10~14分)和焦虑(量表评分10~13分)者由市四院心理咨询中心进行心理干预;对可能中重度抑郁(量表评分≥15分)和焦虑(量表评分≥14分)者由市四院临床心理科医生专科诊治。
(四)提高早期诊断和规范治疗能力。对全市妇产科医生、妇保人员及产后访视人员开展抑郁症和焦虑症筛查、量化评估、分类干预等专业技术培训,提高其预防、识别、健康教育和早期干预抑郁症和焦虑症的能力。
四、职责分工
(一)市卫健委。负责统筹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项事宜,组织人员培训,制定考核方案,定期开展督查和考核评估,确保工作有效落实。
(二)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产检机构。对本机构产检及产后访视工作人员开展心理健康相关知识培训,将抑郁症和焦虑症筛查工作要求传达到位;负责对孕产妇及家属开展相关健康知识宣传,指导孕产妇应用二维码开展线上筛查评估,同时将筛查评分结果录入省妇幼健康信息系统;对筛查异常的孕产妇进行转诊,纳入高危孕产妇管理,同时做好干预人群的跟踪随访和信息登记工作。
(三)市妇幼保健所。与市四院协作建立全市围产期心理保健服务网络和重点孕产妇管理网络;牵头指导开展围产期孕产妇三次心理健康筛查(确保2022年筛查率≥85%,逐年提高),配合市四院对可能轻度抑郁或焦虑者定期开设心理健康课堂;对市四院反馈的重点对象指导落实后续随访并督促及时复诊,汇总上报相关信息报表。
(四)市第四人民医院。负责项目的技术支撑,配合相关单位做好健康教育、业务培训、健康讲座等工作;对筛查异常的孕产妇进行分类干预(确保2022年干预率≥95%,逐年提高),为转诊孕产妇提供进一步的诊断和治疗;每月将干预及诊治的孕产妇信息汇总反馈至市妇保所,便于全市协同管理。
五、经费保障
本项目经费从张家港市心理健康531项目经费中支出,根据考核情况拨付。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孕产期心理保健是保障母婴安全的重要环节,各单位要提高对孕产妇心理保健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单位内部管理组织,完善工作机制,优化服务流程,确保项目工作顺利开展。各部门协同配合,全面建立“筛查-诊断-干预-随访”闭环式管理网络。
(二)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水平。以市四院、市妇保所为主导,通过加强培训、岗位练兵等形式,建立一支由妇幼保健医师、产科医师、精神科医师、心理咨询师等组成的工作团队,不断提升孕产期心理保健工作的服务水平。
(三)规范数据收集,严格信息保密。依托江苏省妇幼健康信息系统,科学规范收集、分析、评价项目基础数据;依托张家港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增设心理健康促进信息模块,与市四院量表信息系统对接,形成“筛查-诊断-干预-随访”信息服务闭环,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严格信息保密,严防信息泄露。
(四)重视宣传教育,坚持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运用新媒体、传统媒体等多种方式为孕产妇提供宣教、筛查、咨询等优质的心理健康保健服务,逐步扩大心理保健服务覆盖面,不断丰富服务内容。
附件:1.张家港市孕产妇心理健康促进工作小组名单
2.张家港市孕产妇抑郁症和焦虑症筛查与干预工作流程
3.PHQ-9抑郁症筛查和GAD-7焦虑症筛查量表
附件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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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关于印发《张家港市孕产妇心理健康促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https://www.trfsz.com/newsview1573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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