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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本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泰然健康网 时间:2024年11月28日 21:24
索取号 发布时间 发布机构 文件编号 备注 076478684Q/2022-00225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沪卫基层〔2022〕10号

各区卫生健康委、财政局、医保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文明办、工会、残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

为贯彻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推进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推动健康上海建设,根据《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22〕10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实、做优、做强本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我们制定了《关于推进本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总工会               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12月14日

关于推进本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推进健康上海建设,进一步夯实基层卫生健康服务网底,全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健康为中心,全方位全生命周期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在“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基础上,稳步扩大签约覆盖,持续提升服务内涵,不断夯实配套保障机制,推进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推动构建以家庭医生制度为基础、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整合型、智慧化、高质量卫生健康服务体系。

到2025年,本市常住居民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45%以上,提高失能、高龄、残疾等老年人签约服务覆盖率,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80%以上,签约重点人群社区就诊率达到60%以上。到2030年,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85%以上,签约重点人群社区就诊率达到65%以上。到2035年,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75%以上,基本实现家庭全覆盖,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90%以上,签约重点人群社区就诊率达到70%以上。

二、基本原则

以签约覆盖为基础合理确定签约覆盖目标,在基本覆盖重点人群基础上,逐步拓展在职、在校等功能社区签约人群,促进签约覆盖面逐步扩大,签约居民感受度持续提升。

以做实服务为核心推进分层分类签约服务,坚持中西医并重,不断提升“全专结合”医疗服务和“医防融合”健康管理服务能力,促进签约居民获得便捷、优质、连续的家门口医疗健康服务。

以优化模式为重点通过互联网等载体,利用技术赋能,推动签约服务模式创新,拓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渠道、空间和内容。

以资源协同为支撑促进各类资源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台汇集与整合。加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与政策协同,完善签约服务激励和保障机制。

三、主要任务

(一)扩大签约覆盖

继续推进“1+1+1”医疗机构组合签约,签约对象为本市常住居民,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贫困人员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

1.拓展签约渠道。不断夯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专窗、诊间、上门服务等作为签约服务主渠道,推进互联网等多种形式签约。(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2.落实重点人群应签尽签。结合老年人健康管理、医养结合、长护险评估、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健康促进等服务,同步开展签约。持续引导残疾人在接受社区康复、居家健康服务时签约。鼓励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纳入养老顾问咨询服务内容。探索将签约服务纳入养老机构服务基本流程。推进家庭医生签约库与慢病管理信息库对接,利用社区健康管理中心、智慧健康驿站、“上海健康云”APP等平台,优化慢病患者及风险人群签约。发挥家庭医生贴近老年病人、了解健康状况的优势,进一步推动支持家庭医生参与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工作,加强对评估和失能老人健康服务的指导。(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残联、市医保局)

3.推进功能社区签约覆盖。鼓励各区探索以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商务楼宇、校园等功能社区人群为签约对象。分别制定在职人群、在校学生签约服务包,探索将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内设医疗机构、学校卫生室医务人员纳入家庭医生团队,分别为在职人群、在校学生提供签约服务。(牵头部门:市总工会、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

4.促进以家庭为单元签约。制定“家庭版”签约服务包,以现有签约居民为基础,支持家庭医生与居民以家庭为单元签订服务协议,促进形成签约服务家庭联动效应。(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二)丰富服务内容

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功能与基本服务项目,按照相关业务规范,落实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强化服务内涵,推动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服务。

1.加强健康管理。建设社区健康管理中心,每年对签约居民开展一次健康评估,分析签约居民主要健康风险与需求,制定针对性健康管理方案。加强对签约居民疾病风险的早期筛查与干预,提高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疾病早期发现比例。开展针对性健康教育,加强体医结合,提高健康素养,引导居民践行“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2.提高诊疗能力在全科服务基础上,拓展康复、护理、儿科、安宁疗护、口腔等专科专病服务功能。加强全专结合,提升社区常见病、多发病诊疗能力,增强签约服务的连续性、协同性和综合性。(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3.保障用药需求。落实基本药物制度等政策,逐步统一辖区内、医联体内医疗机构慢性病用药品种。对慢性病患者开具处方时首选基本药物,继续做好便捷用药服务。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独立或联合上级医疗机构开设药学门诊,推进社区临床药师纳入家庭医生团队。鼓励为行动不便确有需要的老年人、孕产妇、儿童等重点人群开展上门居家药学服务。(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市医保局

4.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家庭医生参与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协同专业条线,落实社区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保障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期间社区居民基本诊疗、用药等基本健康服务需求。(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5.加强中医药服务。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场地建设,积极创建中医药特色示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各家庭医生团队应配备1名中医医师或可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医师,提供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和健康管理等综合性中医药健康服务,推进家庭医生团队提供至少针刺、推拿、拔罐、艾灸等4类6项中医药技术方法。加强为老年人、孕产妇、儿童、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重点人群和亚健康人群提供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牵头部门市中医药管理局、卫生健康委)

6.探索多元服务内容在提供社区卫生基本健康服务的基础上,支持家庭医生团队结合签约居民健康评估结果,提供多层次、多元化、多渠道的针对性健康服务。通过多方资源整合与协同,不断满足签约居民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提高签约居民感受度。(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

(三)优化服务方式

1.推行弹性服务协议。根据居民需求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实际,在每年确认签约关系基础上,对于保持连续签约关系2年及以上的家庭医生和签约居民,可续约签订2-3年有效期的服务协议。(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2.加强主动健康指导结合签约居民健康服务需求,通过面对面、电话、社交软件、互联网平台等多种形式,家庭医生应每季度至少主动联系一次签约居民,提供针对性健康指导与干预,增加互信互动,发展长期稳定的服务关系。(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3.深化下沉式服务。家庭医生团队应定期下沉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以及社区活动中心、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等社区公共场所,因地制宜开展各类健康服务。以家庭病床为载体,为符合条件的行动不便、失能失智老年人、残疾人等人群,提供居家、上门治疗等服务,推进康复、护理、心理、营养指导、检验检查等逐步纳入家庭病床基本服务项目,提升居家健康服务内涵。(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4.优化数字化服务。推进“便捷就医服务”数字化转型,建设门诊智能分诊导诊系统,并对接门诊预约系统,引导签约居民精准就医;建设智能诊后随访系统,优化诊后随访管理。完善市级“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平台,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注互联网诊疗方式。在医联体牵头医院建立远程医疗中心,向医联体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远程会诊、影像、超声和心电诊断、查房、培训等服务。(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四)完善支撑保障机制

1.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平台建设各区应根据《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与建设指导标准》,持续改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开展机构补点建设与升级改造。到2030年基本实现区内所有机构布局、服务功能、面积设置、设施设备等达到标准。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管理中心、康复中心、护理中心”建设,优化智慧健康驿站服务。(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2.夯实家庭医生团队建设。继续加强全科医学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全科转岗培训等,优化家庭医生临床诊疗能力和全科理念、知识、技能培训体系。到2030年全市常住人口全科医生配置达到5名/万人,合理配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护比。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通过科室共建、多点执业、人才交流、医联体内骨干人员双聘等途径,不断提升服务能力;也可探索社会工作者、健康管理师等专业人员参与家庭医生团队,丰富家庭医生团队内涵。在科研立项、评奖推优等方面向家庭医生倾斜。(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加强优质医疗资源联动支撑。在市、区级医疗机构设立专门部门,对接实施签约居民优先服务。继续实施优先预约,市级医院门诊号源按照“两个50%”原则向家庭医生开放,并对预留资源进行动态跟踪、按需调整。探索优先就诊,对经家庭医生转诊至上级医院的签约居民,上级医院可对其现场候诊予以优先安排。探索优先检查和优先住院,各区应统筹区域性医疗中心与医联体医疗资源,实现家庭医生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签约居民直接开具上级医院适宜检查项目,预约相关科室住院床位。在将家庭医生制度实施情况纳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的基础上,逐步增加考核权重,推动分级诊疗。(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

4.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引导作用。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优先向促进分级诊疗、体现技术价值的项目倾斜,在确保技术路径清晰、诊疗服务规范的基础上,合理确定社区康复、护理、互联网诊疗(健康服务)等项目价格。深入推进多元复合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不断优化医保支付激励约束机制。(牵头部门: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

5.优化签约服务激励机制。在不断扩展丰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涵基础上,建立完善签约服务费标准合理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将不低于70%的签约服务费用于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人员的薪酬分配,考核经费在考核后拨付。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要在绩效分配上向参与签约服务的医师倾斜。对参与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的家庭医生,加强签约服务激励。探索基于提供服务的不同内容与内涵,以项目方式,支持家庭医生团队为养老机构等功能社区提供服务。(牵头部门: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市残联

6.发挥社会资源整合作用。鼓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企事业内设医疗机构、诊所等社会办医疗机构签订协议,将符合条件的诊疗、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等类别专业人员纳入家庭医生团队。家庭医生也可通过多点执业等方式,参与第三方社会机构提供健康服务。(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7.加强信息化技术支撑。建设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控管理系统,加强签约服务管理。基于市、区健康信息平台,推动签约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归集,推进电子健康档案向签约居民个人开放。加强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数据互联互通互认,畅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控管理系统与医疗机构诊疗系统、基本公共卫生系统的数据通道。积极推广应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8.加强三级质控网络管理。依托上海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控中心,持续强化签约考核,将签约覆盖与质量、健康管理效果、就诊流向等作为主要评价指标。利用信息化手段和居民回访等方式,定期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家庭医生开展监督评价。考核结果同签约服务经费拨付、绩效分配等挂钩。(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医保局

9.加大宣传与社会引导。推进签约服务作为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加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实施家庭医生(团队)评优争先,注重挖掘服务质量好、群众认可度高的家庭医生典型模范,树立家庭医生正面形象。各类表彰和评优评先要向家庭医生团队适当倾斜,持续提高全社会对家庭医生等社区医务人员的认可度和信任度。(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明办)

四、组织实施

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各区政府要发挥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运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主体责任。各区卫生健康部门要会同各区财政、医保、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文明办、工会、残联等部门,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本区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和措施,不断扩大签约服务覆盖面,促进签约服务质量和满意度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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