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国家卫健委等3部门发布《居民电子健康档案首页基本内容(试行)》,包括个人健康标识、个人基本健康信息和卫生健康服务活动记录等信息,推动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实现跨区域互通共享、规范查询。
国家卫健委介绍,居民电子健康档案首页是将该档案中有关重要健康信息,依据统一标准、动态提取形成的个人健康档案概要,是全生命周期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主数据和分布式主索引,能推动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实现跨区域互通共享、规范查询。
首页基本内容主要由个人健康标识、个人基本健康信息和卫生健康服务活动记录三部分构成。其中,个人健康标识是指利用数字化技术,标注例如是否为慢性基础性疾病管理对象、是否为老年人等重点服务对象等居民个人健康管理状态。
个人基本健康信息主要包括人口学和社会经济学信息、医保信息、基础健康信息等,反映个人固有特征。卫生健康服务活动记录是居民既往医疗健康服务活动轨迹、基本情况的简要记录;通过时序排列,直观反映居民个人的健康或疾病问题,以及所接受的针对性卫生健康服务或干预措施等情况。
国家卫健委表示,《“十四五”全民健康信息化规划》中要求强化基层信息化便民服务,规范居民电子健康档案首页,推进档案信息安全有序向个人开放。近年来,该委会同有关部门明确,具备条件的地区可主要依托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开展服务,并逐步取消相应纸质档案。首页基本内容的发布,对加强各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规范化建设,推进电子健康档案普及应用具有重要意义。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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