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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精选7篇)

来源:泰然健康网 时间:2024年12月03日 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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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精选7篇)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精选7篇) 篇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托儿所、幼儿园(以下简称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监督管理,提高卫生保健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根据卫生部、教育部联合颁发的第76号令《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托幼机构是招收0—6岁儿童的保教机构,其根本任务是保障和促进婴幼儿的身心健康,应当贯彻保教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全省各级各类及不同所有制性质的托幼机构(含小学附设的学前班或单独设立的学前班)。

第二章卫生保健科室设置及人员配备

第四条托幼机构应当根据规模、接收儿童数量等设立相应的卫生室或者保健室,具体负责卫生保健工作。卫生室应当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保健室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其配置应当符合保健室设置基本要求。

第五条对各级各类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卫生保健人员分别实行《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证明》、《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上岗证》制度。

第六条各县(市、区)或辖区市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江苏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标准》,组织或委托妇幼保健机构组织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疾病控制等有关部门,每3年对辖区内托幼机构进行卫生保健工作评估验收,卫生保健合格者由组织检查评估的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省卫生厅统一格式的《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证明》。合格证明有效期3年,期满后重新评估验收。有效期内组织抽查,每年抽查的托幼机构(含市级抽查的机构)比例以市及以县(市、区)为单位均不低于辖区托幼机构总数的60%,市级每年抽查的比例不低于全市托幼机构总数的5%。评估验收或抽查不合格者,限期整改,经复查仍不合格者不予颁发或收回原合格证明。

第七条新设立的托幼机构,招生前应当取得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妇幼保健机构出具的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卫生评价报告。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卫生保健工作质量纳入托幼机构的分级定类管理,将卫生保健合格作为托幼机构取得执业资格及分级定类、评等创优的必备条件。

第八条托幼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本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园(所)长任职前需经过儿童保健业务及管理的培训,以后应定期参加复训。

第九条托幼机构应聘用符合规定的卫生保健人员,卫生保健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和保健员。

从事保健服务的医(护)师(士)应当取得医学院校毕业文凭,并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执业资格认定。保健员应当取得高中以上学历并受过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具有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基础知识,掌握卫生消毒、传染病管理和营养膳食管理等技能。医学院校毕业的保健医(护)师(士)职称晋升与卫生系统同步进行。

第十条托幼机构聘用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按照收托150名儿童至少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卫生保健人员。每增加。收托150名以下儿童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保健人员。

第十一条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接受由市、县(市、区)级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上岗前培训,考核合格者由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发《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上岗证》。上岗证有效期二年,期满后重新校验,合格者继续从事保健服务。

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当地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及管理的培训。

第十二条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对机构内的工作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疾病预防、卫生消毒、膳食营养、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方面的具体指导。

第三章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内容第十三条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内容包括:

(一)建立合理的生活制度,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促进儿童身心健康。

(二)为儿童提供合理的营养。建立膳委会并定期活动。有专人管理集体膳食,每周制定适合儿童年龄特点的带量食谱,品种多样、搭配合理,并保证按量供给。每月进行营养计算一次并进行分析,保证儿童营养均衡。托幼机构炊事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有一定烹饪技术及儿童营养知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托儿所应为母乳喂养提供条件。

(三)做好卫生消毒工作。托幼机构室内外环境要整洁美化,各类场所、物品要定期消毒和规范使用,同时要做好个人卫生。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保证食品安全。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立即向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报告,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环境进行严格消毒处理,做好管理工作。在传染病流行期间,加强预防控制措施。

(四)协助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在儿童入托时应当查验其预防接种证,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要告知其监护人,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精选7篇) 篇二

第一条为了加强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的工作环、学习、生活、娱乐境,促进校园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济宁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校内(包括教学区、生活区、施工区等)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是校园良好环境的收益者,都有义务维护、保护和改善校园环境。

第三条校园环境工作的清洁,实行专业人员清扫,要做到无果皮纸屑、砖石瓦砾、零乱废弃物和杂草等一切垃圾。

第四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保持学校建筑物的内外整沽,不得堆放、吊挂有碍校容卫生的各种物品;不得在建筑设施和墙壁上乱刻、乱画、乱抹或者用脚乱蹬墙壁门窗。违者除批评教育,令其就地搞好卫生外,造成损失者,处以20一100元的经济赔偿。

第五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不准乱倒垃圾。生活垃圾应倒在垃圾箱(池)内,环卫垃圾应集中倒在垃圾池内,烟蒂、果皮及随手废弃物放在果皮箱内,建筑垃圾由基建部门指定倾倒地点,并及时清运。违者令其清扫干净。

第六条院内严禁焚烧树叶、枯草、碎纸等,造成损失者,处以5—20元赔偿,造成重大事故者,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一切在校人员(包括师生员工、教工家属、子女、各类暂住人员和其他人员),都应当维护学校的公共卫生,做到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便溺,不随地扔果皮、纸屑和食品袋,不乱扔烟蒂,不乱倒垃圾,不乱泼污水,不从室内窗口乱扔物品或散碎垃圾。

第八条校内各施工单位,要坚持文明施工,各种机具、材料按指定位置堆放整齐;施工现场要进行围挡;施工生产的各种垃圾,必须及时清运;施工中不得向校内道路上排放污水,不准随意临建厕所;施工后应及时清理现场,平整土地,工完料净。

第九条在校内行进的各种车辆,应保持外部清洁。运输液体、散体等货物,应当密封,覆盖严密,不得散漏、遗散。

第十条学校的环境卫生设施由校园管理处统一设置、管理,人人有责维护,不得擅自移动、翻转、点火或倒入未熄灭的烟灰或炉灰。损坏者,照价3—5倍赔偿。

第十一条禁止在教学区牵狗抱猫,宿舍区禁止养鸡、鸭、鹅、兔等家禽。用于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须经教务部门和学院办公室批准。

第十二条对认真执行本规定,维护和改善校容环境卫生较好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

第十三条此规定爱卫会会同保卫处、财务处等有关部门共同实施,设立检查、监督人员,做好本规定的落实,搞好校园环境卫生管理。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有变化,按学校新下发的文件、通知、规定执行。

校园环境卫生规章制度详细说明

1、全体师生要树立讲究卫生,美化环境,塑我形象的意识;爱护校园里的一切设施。

2、总务处负责将校园卫生区划分给各办公室和班级,包干管理;各班级和办公室要制定卫生制度,明确每日卫生责任人,负责每日打扫和保洁。

3、不准在校内骑自行车,各班每日要安排学生将自行车在指定位置排放整齐,检查督促每辆自行车都上锁。

4、教室里张贴有序,课桌椅等用具摆放整齐,窗明几净,墙壁和天花板无浮尘,无蜘蛛网。

5、教室地面要保持干净无浮尘,垃圾桶及时清倒。

6、班主任要做好督促工作,坚持晨扫和午扫,搞好保洁,保持教室经常性通风。

7、总务处和团委定期组织卫生检查,利用晨会表扬年级前三名班级,每月张榜公布卫生检查结果一次,学期末总结,检查结果纳入先进班级的评比。

评分项目与标准:(满分10分)

1、教室墙上是否有卫生值日表;(0.5分)

2、地面(含走道)拖洗过,无纸屑、无瓜果皮、无塑料袋等垃圾杂物,无痰迹、无口香糖残留物等;(2分)

3、墙壁和天花板无浮尘、无蜘蛛网;(2分)

4、门窗干净;(1分)

5、走廊和过道的窗台、护墙瓷砖、不锈钢扶手擦洗干净,保持整洁;(2分)

6、垃圾桶及时清空;(0.5分)

7、课桌椅凳卫生工具等用品摆放整齐,讲台干净无粉尘;(1分)

8、自行车摆放整齐。(1分)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精选7篇) 篇三

一、情况分析

人员分析:本学期有保育员xx名,均持证上岗且无新进,都熟悉本园情况,还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二、工作目标

加强对各类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执行按新要求,并做到人人过关,切实保证各项卫生保健工作的规范开展。

三、常规工作

(一)保健管理,开展多形式保教指导。

根据规划要求和幼儿园实际,了解教工保健知识需求情况,每月一次组织教师进行保健知识的学习与培训;

(二)强化健康检查,严格消毒隔离,重视安全防病。

1、把好体检关。严格执行健康检查制度,保证幼儿、教工入园体检率达到100%,凭证入园。对幼儿健康卡上的内容与数据进行核查,保证无空白和准确无误。

2、落实晨检与全日观察制度。编制晨检操作流程,告知家长配合支持,规范幼儿每日晨检。保健老师定期对教师全日观察记录进行指导,加强对新教师的培训。

3、做好日常的预防性消毒,严格传染病管理,确保幼儿每日在园健康活动。

4、重视幼儿五官保健,加强特殊儿童管理。有计划地开展口腔和用眼卫生教育,做好预防和矫治工作。按《特殊儿童管理要求》家园合作对体弱儿、肥胖儿进行个案管理。

(三)、加强营养工作,提高膳管质量。

1、健全膳食管理机构。

2、开展幼儿膳食情况记录。每天进班了解幼儿用膳情况,对幼儿膳食情况进行记录,为丰富幼儿膳食的品种、满足幼儿的需求提供依据。

3、严格膳食管理制度。执行食品验收制度,所有食品必须经营养员、保健老师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园。

4、科学安排幼儿食谱。定期对幼儿食谱进行营养分析,根据幼儿营养摄入的不足及时调整膳食。

四、重点工作

1、抓园本培训:加强保研活动,关注技能提高,开展多层次的培训。

2、抓新教师技能培训:加强健康教育,注重技能掌握。

3、继续制定健康教育计划,每月确立一个主题,围绕主题对小广播的'每周安排,家园小报每月宣传内容安排、宣传画廊具体内容安排以及每学期具体演练活。

五、具体工作

9月份:

1、保健计划的制定与审议。

2、新教师保健知识培训。

3、建立新入园幼儿健康档案。

4、预防接种的漏种补种工作。

10月份:

1、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与视力保健。

2、培训:托幼机构常用物品消毒方法。

3、消毒检查:餐前消毒。

4、重度体弱儿月小结。

11月份:

1、健康教育:自我保护,包括“11.9”消防日活动。

2、消毒检查:盥洗室。

3、重度体弱儿月小结。

4、幼儿膳食营养分析。

12月份:

1、培训:发生传染病后的消毒。

2、健康教育:冬令保健。

3、卫生检查:玻璃窗。

4、重度体弱儿月小结。

1月份:

1、培训:消毒知识测试。

2、健康教育:防病知识。

3、保健工作的学期总结撰写。

4、寒假工作准备。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精选7篇) 篇四

以《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卫生部,国家教委颁布的《幼儿园、托儿所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为工作依据,根据市教委、镇教委和市妇幼保健院的要求,为培养和谐发展的儿童,特制定出本学期的卫生保健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1、不断探索幼儿园的保育新路子,健全我园的`卫生保健制度。

2、加强保教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保健质量。

3、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有关保健工作法规,严防食物中毒。

4、做好每月一次的营养测算工作,使幼儿膳食平衡,努力使幼儿的身高、体重、血色素达标率为98%以上。

5、严格控制各种传染病的发生,并做好预防工作。

二、工作要求:

1、把好新生体检关,做到入园幼儿健康合格率为100%。

2、培养幼儿饭后漱口的习惯。

3、各班要求每月一次换座位。

4、继续加强晨间检查和全日观察,努力做到一摸、二看、三问、四查,对患病幼儿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5、认真指导、检查、督促园内的卫生和消毒工作,给幼儿创造清洁、舒适的环境。

6、加强午睡时的管理工作,睡前给幼儿听听故事,使他们安然地入睡。

7、加强午餐时的管理工作,教育幼儿不要随便浪费。

8、每月出一次宣传窗。

9、继续加强安全教育,对意外事故的发生要及时通知家长,或送当地医务室。

10、远离非典、告别丑习继续发扬经常洗手的好习惯。

三、各月工作要点:

9月份

1、做好新生入园体检工作和预防接种卡登记工作。

2、组织全体教师做好开学前的各室清理工作。

3、刊出第一期的黑板报宣传内容。

4、购买幼儿玩具和用品。

5、继续加强幼儿饭前洗手、饭后漱口的好习惯。

6、安排好每日各室清洁消毒人员并做好相关工作。

7、制定好每日晨检安排,对请假缺勤的幼儿进行登记并做好定期电访。

10月份

1、做好流感的预防工作。

2、做好每月一次的被子换洗工作。

3、针对体检情况加强对缺点儿的矫治。

4、检查园内消毒记录情况。

11月份

1、组织幼儿秋游并做好保育保健工作。(穿脱衣服、解决幼儿口渴问题等)

2、做好换被工作。

3、各班午睡检查情况总结。

12月份

1、各班组织幼儿冬锻工作。

2、在园内开展幼儿晨检活动检查。

1月份

1、做好各班各种资料存档工作。

2、各班进行身高、体重、视力等测试。

3、做好放假前的安全教育。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精选7篇) 篇五

送走炎热的夏天,迎来飒爽的秋天。新的学期开学了,随着天气的逐渐转凉,气候的变化,人类机体也在发生着微妙的变化,但对于免疫系统发育还不够成熟的幼儿来说,一些细菌、病毒便会趁虚而入,所以本着“预防为主、保教结合”的方针,根据本学期气候及幼儿身心发育特点,特制定本学期卫生保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本学期我园的卫生保健工作将继续以《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为工作依据,根据太仓市妇幼保健所及上级各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按照园务计划的具体工作要求与安排,严格执行《苏州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评审细则》中的各项规定,对保育员进行定期的业务培训、学习,实行以老带新的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全园保教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使全园同心协力把工作作得更好,保障孩子身心健康的成长。

二、工作目标

(一)加大一日活动中卫生保健工作的管理力度。

1.耐心细致做好晨检工作,晨检做到:“一问”、“二摸”、“三看”、“四查”、“五记录”。写好“晨检反馈表”将有关晨检信息及时反馈到各班。严格把好传染病入园关,杜绝幼儿将危险物品带入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班级和保健室做好患病幼儿的全日观察记录。

2.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锻炼活动,活动中要坚持循序渐进、持之以恒的原则,有计划、有目的、有步骤地进行,同时还要照顾到个别特殊幼儿,如体弱多病、精神状态不佳、情绪不稳、胆小怕事、活动量特大等。

3.每天确保两点一餐的合理供应,每周自制点心三次。让幼儿在整洁、愉快的环境中进餐,培养幼儿不挑食、不偏食、吃尽饭菜的好习惯,鼓励幼儿添饭,照顾好体弱儿和肥胖儿的进食。饭后漱口、擦嘴,组织幼儿餐后散步。

4.午睡时,当班教师要加强午睡的组织和管理,确保120分钟的睡眠时间。幼儿午睡过程中教师一定要加强巡视,注意每个角落、每张床铺、每个幼儿,对一些体弱生病的幼儿给以特殊的照顾和关怀。起床后,要注意孩子的衣着的整齐情况,同时应加强幼儿独立生活能力的培养。

5.各班要把好幼儿盥洗入厕关,教育幼儿不拥挤,注意安全,养成良好的盥洗方法和习惯。

6.抓好离园关,离园前教师要加强安全卫生教育,让幼儿穿带好自己的衣物用品等,师生间相互道别,老师将班上的每一个孩子交到家长的手中做好交接工作。使每一位幼儿高高兴兴来园,平平安安回家,确保万无一失。

7.在作业和游戏中要动静兼顾,活动中要营造宽松、和谐的精神环境,建立融洽平等的师生关系,坚持“保教并重,共同提高”的宗旨。

(二)认真做好各类消毒工作,严格控制多发病、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

1.各保育员和清洁工各负其责搞好园内卫生,确保幼儿园内外环境无卫生死角。

2.幼儿常用物品的。消毒工作按照下发给各班的“幼儿园常用物品消毒常规”和“幼儿园消毒制度”执行。保育员要使用好班级消毒柜、紫外线消毒灯、“8.4”消毒液等消毒用品。幼儿活动室、午睡室每周消毒一次,每次消毒时间为60分钟并有专人记录。传染病流行季节每天消毒。消毒之后做好开窗通风工作。

3.积极配合市疾控中心和当地卫生院做好新入园幼儿的预防接种卡查验、登记、汇总和发放补种通知单等工作。随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切实加强多发病、传染病的预防工作,一旦发现幼儿患传染病及时隔离治疗,彻底消毒并报告有关部门妥善处理。

(三)加强膳食管理。

1.认真验收中心配送过来的幼儿食物用料,并做好登记、索证工作,确保食物新鲜,数量到位。

2.制定全面、合理、均衡的食谱,精心烹饪幼儿饭菜,确保加工质量,认真做好营养分析工作,按要求召开膳委会会义,保证幼儿必需的营养需求。

3.食堂做好饮食卫生工作,餐后饭菜做到48小时留样备查,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4.师生伙食严格分开。每月做好幼儿伙食费的结退工作。

(四)重视健康检查。

1.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橱窗、讲座等)。

2.加强对疾病矫治的管理,管理方法得当有效并有记录。

3.对体弱儿、肥胖儿在建立专案的基础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

4.期初、期末做好幼儿身高、体重、视力、龋齿的测试统计分析工作,了解幼儿生长发育动态以及健康状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关措施。

5.确保新入园幼儿体检率达100%。

(五)强化安全保卫措施,全面提升安全系数,确保幼儿安全。

1.教师一切活动均以孩子为中心,“安第一”警钟长鸣。根据每月安全检查情况落实整改措施,杜绝园内的事故隐患。

2.保安严把“大门”关,确保幼儿的安全。

3.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的培养,各班要及时做好安全、健康教育记录。

4.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应第一时间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妥善处理,并向家长做好解释工作,尽力减少负面影响。.

5.利用橱窗和家长会等形式对幼家长进行幼儿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避免园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六)使用好儿童保健管理信息系统软件。

1.进一步加强对卫生保健资料的积累及统计、分析工作,力求完整正确。为今后的工作积累资料,提供依据。

2.对有关数据做到及时上墙、上网公布。

3.按照《苏州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评审——资料索引》整理归档卫生保健资料。

四、具体月工作安排如下

九月份:

1.认真做好全园卫生、消毒工作,迎接幼儿入园

2.制定好本学期我园卫生保健工作计划和每月卫生保健培训计划。

3.做好新入园幼儿的体检、预防接种情况登记工作。

4.做好全园幼儿的身高、体重测量及评价工作。

5.筛选出体弱儿及肥胖儿并做好个案建档工作。

6.进行安全检查,对全园电器、大型玩具等进行检查,确保幼儿在园安全。

7.各班加强对幼儿进行安全、卫生教育,建立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年级组制定出安全、体锻、及健康教学计划。

8.下发食堂、各班有关卫生保健资料方面的表格。

9.加强对保育员一日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开展保育员业务培训一次(特别是新上岗的保育员)。

10.针对肥胖儿、体弱儿家长开张家园共同管理讲座(聘请儿保医生)。

11.食堂食品验收启用电子表格记录。

12.做好防蝇灭蚊工作,加强食堂餐具的消毒工作,严格执行生熟分开制度

十月份:

1.对教师开展健康知识讲座:传染病的识别与预防

2.把好晨检关和消毒关,做好秋冬季多发病、传染病的预防工作。

3.清洗幼儿床上用品一次。

4.对各班进行午餐、午睡、卫生检查。

5.做好幼儿营养食谱的制定和分析工作。

6.检查点心、午餐提供、分发情况,及各班点心、午餐剩余情况。

7.检查新上岗保育员的工作情况。

8.召开第一次膳委会会会议

十一月份:

1.检查指导各班户外活动情况,防止幼儿大量出汗,影响其身体健康。

3.加强保育员沟通,规范保育一日工作。

4.做好各种台帐和和卫生保健资料的上传工作。

5.指导肥胖儿、休弱儿合理饮食,并为他们做好身长体重的测量及评价工作。

6.抽查食品留样工作和仓管记录。

7.对食堂人员进行园内培训:托幼机构的消毒与隔离

十二月份:

1.保育员园内业务培训:良好习惯的养成。

2.召开第二次膳食委员会会议。

3.加强晨检和各项卫生消毒工作,积极预防感冒等多发病和传染病的发生。

4.抽查公共卫生、午睡室卫生和班级卫生情况。

一月份:

1.保育员岗位练兵活动和知识竞赛。

2.做好期末幼儿视力身高、体重的测量工作,及时做好数据统计汇总工作

3.做好患病儿童的疾病矫治工作,加强家园联系。

4.加强安全教育,对全园进行安全检查。

5.做好各种统计工作,总结本学期工作情况,写好总结。

4.整理卫生保健资料、归档。

五、每月常规工作

1.组织园内教师或保育员或食堂人员业务培训活动一次。

2.组织全园紧急疏散演练活动。

3.园舍安全工作检查并有记录。

4.月底上交食堂统计量表。

5.检查并上传学校安全检查月报表、周报表。

6.保健教师参加幼教中心例会。

7.出好保健之窗。

8.做好保健各类台账,有关数据公布。

9.上传保健有关文章。

10.对卫生保健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打分、信息反馈。

11.全园肥胖儿、体弱儿的监测。

12.做好各项卫生、消毒工作并有记录。

13.召开卫生保健工作会议。

14.幼儿园物品进仓登记工作。

15.幼儿伙食费的结退工作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精选7篇) 篇六

第一条为提高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质量,保证儿童的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招收0~6岁儿童托儿所、幼儿园。

第三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托儿所卫生保健工作,指导全国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辖区内托儿所、指导辖区内幼儿园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第五条托儿所、幼儿园园舍、桌椅、教具、采光、照明、卫生设施、娱乐器具及运动器械等必须安全并适合儿童健康发育的需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要求。

第六条各类托儿所、幼儿园必须设立保健室,并符合《保健室设备标准》。(见附件1)

第七条各类托儿所、幼儿园必须设立隔离室(收托儿童在70名以下的单位可设立隔离床),隔离室应配备相应的设施。

第八条托儿所、幼儿园必须根据接收儿童的数量配备儿童保健人员。

(一)日托儿童100名以下,全托儿童50名以下,设专职或兼职保健人员1名;日托儿童100~150名,全托儿童50~100名设专职儿童保健医(护)师(士)1至2名,以后每增加100名儿童,增设专职儿童保健医(护)师(士)1名。幼儿园依据劳动人事部、国家教委劳人编〔1987〕32号文关于《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编制标准(试行)》配备保健人员。

(二)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儿童保健培训。第九条托儿所、幼儿园必须严格遵守卫生部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和有关规定。第十条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包括:

(一)建立合理的生活制度,培养儿童良好的生活习惯,促进儿童身心健康。

(二)为儿童提供合理的营养。应为母乳喂养提供必要条件,有哺乳室的。应设立奶库。及时添加辅助食品,确保儿童膳食平衡,满足其正常生长发育需要。

(三)建立定期健康检查制度,3岁以下儿童开展生长发育监测,并做好常见病的预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

(四)完成计划免疫工作,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做好传染病的管理。

(五)根据不同年龄开展与其相适应的体格锻炼,增进儿童身心健康及抗病能力。

(六)制定各种安全措施,保障儿童人身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

(七)选择适合儿童身心发展和健康的儿童玩具、教具以及制作材料。

(八)做好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及美化绿化工作,为儿童创造安全、整洁、优美的环境。

(九)对儿童进行健康教育、学习自我保健的技能,培养健康的生活习惯。

第十一条儿童入园所要求:

(一)儿童入园所必须经当地妇幼保健机构或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并填写健康检查表。

(二)对离开园所3个月以上或有肝炎接触史的儿童应检疫42天,经体检证实其健康后方能回班。

第十二条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健康要求:

(一)托儿所、幼儿园的工作人员每年必须在当地妇幼保健机构或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填写健康检查表。

(二)工作人员体检合格,由健康检查单位签发健康证明后,方能上岗工作。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健康证明书由卫生部统一监制。

(三)患有国家法定传染病、滴虫性及霉菌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精神病的保教人员、炊事员不得从事保教工作、炊事员工作。

第十三条托儿所、幼儿园从事炊事工作的人员应接受有关儿童营养及食品卫生方面的专门培训。

第十四条托儿所、幼儿园应贯彻保教结合的方针,认真做好卫生保健工作,并将其作为园所评估的重要指标。

第十五条对认真执行本办法,在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中做出显着成绩的单位及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给以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办法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小学附设学前班和单独设立的幼儿班(学前班)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卫生部负责解释。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各地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精选7篇) 篇七

一、空气消毒。幼儿教室、寝室、活动室、洗漱、卫生间每天用紫外线灯照30分钟。

二、口杯消毒。每日早晚用流水清洗口杯,每日消毒一交人。

三、毛巾消毒。擦手毛巾要求每日消毒一次,每周清洗、暴晒一次。

四、桌椅消毒。要求每日用消毒液擦一次。

五、门把手消毒。教学区幼儿在园期间,用消毒液擦洗一次,生活区幼儿每次回寝前,用消毒液洗擦洗。

六、玩具消毒。幼儿玩具每周用消毒液浸泡一次,并晒干。

七、厕所消毒。保持厕所清洁卫生,每日用厕所或清毒水冲洗消毒。

八、床上用品消毒。床单、被套每月清洗、清毒一次,枕套每月两次。被子、垫被、枕头每月至少暴晒一次。

九、各班教师做好幼儿每日晨、午检、预防疾病。

十、如遇传染病毒传播时期等特殊情况,将另行通知加强卫生工作。

幼儿园晨检(午检)制度

晨检要求:

每天幼儿园入园时,须在园门口接受保健老师的晨(午)间检查。幼儿在班内要进行晨(午)间检查,如发现有发热等带病入园,或有传染病症状的,须及时联系家长,去医院就诊,待康复后方可来园。

一摸:幼儿有无发热现象,可疑者测量体温。

二看:一般情况下,观察幼儿精神状态、面色等,传染病的早期表现,咽部、皮肤有无皮疹等。

三问:个别幼儿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

四查:有携带不安全的物品,发现问题迅速处理。

晨(午)记录:

晨(午)检后,老师需将健康观察情况填写“晨(午)检记录表”,如带药来园的',一方面请家长填好服药登记,另一方面老师进一步核对药,并在药上写清幼儿的姓名与班级。班上老师在各项活动中,注意观察幼儿园的精神状态,发现异常要及时报值班领导并送往保健室进行隔离同时告知家长。

严格执行“疫”报告制度。

卫生消毒及隔离制度

(一)环境卫生

1.要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

分片包干,定人、定点、定期检查。要消灭蚊、蝇、蟑螂等害虫。

2.婴幼儿玩教具要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清洗。

3.要经常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阳光充足,冬天也要定时开窗通风换气。室内要有防蚊、防蝇、防暑和取暖设备。

4.厕所要清洁通风,定时打扫并消毒。儿童用的便盆,每次用后要立即倾倒,刷洗干净,每日用消毒液浸泡。三岁以上幼儿要提倡用蹲式厕所。

5.小儿桌椅高度应符合要求。

(二)个人卫生

1.婴幼儿每人一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要专人专用,做好消毒工作。

2.幼儿饭前便后洗手,早晚用流动水或干净水洗手和脸,经常保持清洁。

3.饭后要漱口,大、中班幼儿每日早晚要刷牙。

4.定期洗头和洗澡。

5.每天洗脚、洗屁股,洗屁股巾要每天消毒。

6.每周剪指甲一次,每两周剪趾甲一次。

7.手绢要专人专用,每日换洗。婴儿尿布要勤换,洗净后用开水烫或日光暴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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