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仑健康鑫福来长期护理保险万能型条款.zip
资料部分图片和文字内容:
第一条 合同构成,“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鑫福来长期护理保险(万能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以下简称“保单”)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和其他书面协议构成。凡涉及本合同的约定,均应采取书面形式。第二条 合同成立与生效,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自本合同成立、本公司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单的次日零时起本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日期在保单上载明。 保单年度以合同生效日为计算基准。第三条 犹豫期,自投保人签收保单之日起,有 15 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投保人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投保人认为本合同与投保人的需求不相符,投保人可以在此期间内提出解除本合同。如果投保人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投保人应当填写书面申请书,并提供所有保险合同原件及身份证明,本公司将无息退还投保人所交的保险费。自投保人书面申请解除本合同之日起,本合同即被解除,本公司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
第四条 明确说明与 如实告知,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当向投保人说明本合同内容。对保险条款中免除本公司责任的条款,本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本公司就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但会无息退还保险费。本公司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本公司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第五条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本合同第四条和第二十九条中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本公司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 30 日不行使而消灭。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 2 年的,本公司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第十七条 风险保险费,风险保险费指为被保险人提供护理和身故保障利益而收取的保险费。风险保险费根据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 风险保额进行确定,收费标准参见《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鑫福来长期护理保险(万能型)年风险保险费表》。在本合同生效后的第一个结算日,本公司按照生效日至第一个结算日的实际天数收取风险保险费;在合同效力终止日,本公司根据合同效力终止日的上一个结算日至合同效力终止日的实际天数收取风险保险费;在其他情况下,本公司于每月的结算日,按照上一个结算日至该结算日的实际天数收取风险保险费。每天的风险保险费为每年风险保险费的三百六十五分之一。
第十八条 持续奖金,在本合同有效期内, 对于投保人按照本公司规定交纳的趸交保险费,本公司于合同生效日起的第五个保单年度对应的 保险单周年日,按照 1%乘以以下金额中的较大值给付持续奖金:(一)趸交保险费扣除自合同生效日起至该保险单周年日止的期间内累计已领取的部分领取金额;(二)零。持续奖金直接计入投保人的保单账户,不以现金形式发放。第十九条 保单账户价值,本公司于本合同生效日针对本合同设立保单账户。本合同有效期内,保单账户价值按如下方法计算:(一) 投保人交纳的趸交保险费和追加保险费在扣除相应的初始费用后计入本合同的保单账户,本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按计入金额等额增加;(二) 本公司收取风险保险费后,本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按本公司收取的风险保险费金额等额减少。本公司在结算日先结算保单账户利息,然后从结息后的本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中收取风险保险费;(三) 本公司发放的持续奖金直接计入本合同的保单账户,本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按发放的持续奖金金额等额增加;(四) 本公司结算本合同的保单账户利息后,本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按结算的保单账户利息金额等额增加;(五) 投保人部分领取本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的,保单账户价值按投保人部分领取保单账户价值的金额及部分领取费用的金额等额减少。
第二十条 保单贷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本公司同意,投保人可以凭保单向本公司申请贷款。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及利息后余额的 80%,每次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6个月,贷款利率按本公司当时确定的利率执行,并在贷款协议中载明。贷款本息在贷款到期时一并归还。若投保人到期未能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则投保人所欠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将作为新的贷款本金计息。新的贷款利率按本公司届时新确定的利率执行,并在贷款偿还通知书中载明。当未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加上其他各项欠款达到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时,本合同效力即行中止。第二十一条 部分领取,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且在犹豫期满之后,投保人可书面申请并经本公司同意后,部分领取本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投保人每个保单年度内累计部分领取金额不得超过已交保险费的20%,并且部分领取后的本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余额不得低于领取时本公司规定的最低金额。
相关知识
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起底“专业健康险七子”:复星联合健康将帅齐换,人保平安等3家保费两位数增长,昆仑连续6季度未披露经营数据
关注公众秋冬季节健康 昆仑健康保险冬季公益活动将启幕
中国健康保险的发展课件.ppt
干货!2021年中国专业健康险行业龙头企业对比:人保健康VS平安健康VS昆仑健康 谁是“王”?
健康保险哪款好 这两款不能错过
商业健康保险
健康保险品牌排行榜,健康保险品牌排行榜最新
短期健康保险与长期健康保险的区别是什么
购置健康保险有哪些必须要注意的
网址: 昆仑健康鑫福来长期护理保险万能型条款.zip https://www.trfsz.com/newsview231906.html
推荐资讯
- 1从出汗看健康 出汗透露你的健 3802
- 2早上怎么喝水最健康? 3603
- 3男女激情后不宜做哪些事 3266
- 4习惯造就健康 影响健康的习惯 3266
- 5五大原因危害女性健康 如何保 3157
- 6连花清瘟、布洛芬等多款感冒药 2939
- 7男子喝水喉咙里像放了刀子一样 2442
- 810人混检核酸几天出结果?1 2213
- 9第二轮新冠疫情要来了?疾控中 2207
- 10转阴多久没有传染性?满足四个 2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