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餐装修陷阱。从省消协系统受理的有关装饰装修方面的投诉来看,一些装修公司先报出低价的诱人套餐,并承诺免费提供设计图纸,待消费者交付定金后,设计人员上门并对现场进行实地测量,所出具的预算价格却远远高于先期报价,一旦消费者反悔,就以种种理由拒绝退回定金。
二、无毒环保装修陷阱。事实上,装修过程中都会用到一些诸如油漆、涂料等材料,这些材料中或多或少地含有甲醛、苯等有害物质,虽然其含量必须在国家规定的指标范围内,但从理论上讲根本不存在所谓的无毒装修。
三、避重就轻、规避责任。一些装饰装修公司在消费者签订合同初期,就在合同或报价单中设置了较为笼统、含糊的文字表述,特别是在主材料的使用上,往往只简单地标注品牌名称却忽略了产品产地、规格、等级等重要指标。在与消费者签订装饰装修合同时,故意隐瞒、遗漏关键环节或相关情况,造成事后消费者维权难和举证难的问题。
四、违约责任不对等。有些装修合同只约定消费者延期的付款责任,而不规定延期交工的责任,或者将本应由装修公司承担的责任转嫁给消费者一方。如“保修期间属于甲方购买材料由乙方施工的项目,如有因乙方施工造成质量问题,乙方负责保修期间的人工费用,材料由甲方负责”等霸王条款,均违反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
省消费者协会提示,过去,在交房后发生质量问题,装修公司通常会要求消费者承担举证责任,一定程度上造成消费者维权难的问题。但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的装饰装修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同时,提醒消费者在选择装饰装修前,尽量对装修材料、工艺等尽可能多地做些了解,或找业内朋友提出建议,不要被低价诱惑蒙蔽眼睛,尽量选择、选购信誉好的家装公司、知名品牌,签订正规装修合同或协议书。
来源:河北日报
作者:方素菊
编辑:甘红 实习生:应元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