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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第 76号部长令)、《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卫妇社发[2012]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0]35号)要求,提高我县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水平,规范婴幼儿养育照护服务技术体系,加强对家庭、社区和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有关婴幼儿养育照护的支持和专业指导,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质量,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确保在园儿童的身心健康,于2023年11月10日在洱源县妇幼保健院组织洱源县2023年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知识培训。
此次培训班参加人员有县卫生健康局分管领导;县教育体育局分管领导;各乡镇卫生院妇保员;各乡镇中心学校幼教专干;全县托幼机构负责人及卫生保健人员,共121人参加此次现场培训会议。
洱源县卫健局副局长毛枢林作开班动员讲话,对此次培训的纪律做了要求,要求全体参会人员遵守会场纪律,认真听讲、学以致用,力求通过此次培训,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知识,更好地服务于在园儿童的身心健康。
洱源县妇幼保健院赵培松院长对此次会议作了要求,要求托幼机构要重视在园儿童的身心健康,按照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与规范的要求,做好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质量,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确保在园儿童的身心健康。
此次培训主要内容有: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及法律法规、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学校卫生管理、儿童口腔及视力保健、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相关要求。
培训进行了课前课后问卷测试,考试合格的颁发了合格证书。
图/文:基层保健科
编辑:健康教育科
审核:代瑞花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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