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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贵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9〕30号)

来源:泰然健康网 时间:2024年12月04日 20:18

文章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2020-01-09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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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健康贵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府办发〔2019〕30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健康贵州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健康贵州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省人民政府决定实施健康贵州行动,深入推进健康贵州建设。结合贵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2年,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全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重点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致残和死亡风险逐步降低,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

  到2030年,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因重大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明显降低,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得到较大提高,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健康公平基本实现。

  二、重点任务

  (一)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

  1.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建立并完善全省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构建省级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全面普及维护健康的知识与技能。强化各类公职人员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的激励约束,将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纳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的机构建设。全面开展健康促进县(市、区、特区)建设和“中医中药贵州行”活动。到2022年和2030年,全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18%和30%。

  2.实施合理膳食行动。遵循“四个最严”要求,健全食品安全体系,严把食品安全关口,实施食品安全放心行动。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引导居民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开展营养和食品安全监测与评估。将营养干预纳入健康扶贫工作内容,推进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加强食品营养健康标准研究,稳步推进食品营养标准体系建设。执行国家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倡导全社会参与减盐、减油、减糖和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的营养科普行动。到2022年和2030年,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7%和5%。

  3.实施全民健身行动。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加快建设城镇“15分钟健身圈”,推行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推广普及广播体操等工间操。鼓励和支持县级及以上建立体育总会。制定实施特殊人群的体质健康干预计划,把高校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高校的考核评价。到2022年和2030年,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不少于85%和92.2%,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4%及以上和45%及以上。

  4.实施控烟行动。加大控烟宣传教育力度,推动个人和家庭充分了解吸烟和二手烟暴露的严重危害。鼓励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发挥控烟引领作用。逐步把各级党政机关建设成无烟机关。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禁烟。利用价格调节、监督执法、宣传教育和严格执行税收政策等综合手段,提高控烟成效。完善卷烟包装烟草危害警示内容和形式。到2022年和2030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及以上和80%及以上。

  5.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加大科普宣传力度,提升群众心理健康素质。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发挥各类心理健康服务平台或网络作用,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和应对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加强人才培养和服务体系建设,推进高等院校开设心理学相关专业。培育社会化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完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关注重点人群心理健康,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分别提升到20%和30%,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

  6.实施“互联网+医疗健康”行动。以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为支撑,加快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健全“互联网+医疗健康”支撑体系和服务体系,加强行业监管和安全保障,提升便民惠民水平。加快推进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西部中心建设及应用发展,探索“互联网+医疗健康”区域发展新模式。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在线查询和规范使用率分别达到50%及以上和80%及以上,基层群众远程医疗就诊率分别达到20%及以上和40%及以上,“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分别达到50%及以上和100%。

  7.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推进社区健康公约和健康守则等行为规范,普及环境与健康相关防护和应对知识。严格落实生态环保责任制,建立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推进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道路交通伤害、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等。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情况明显改善,并持续改善。

  (二)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

  8.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实施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保障工程,健全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妇幼健康门诊建设。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促进生殖健康,推进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鼓励婚前医学检查,推行全生命周期指导“一站式”服务模式。加强妇女儿童疾病诊疗中西医临床协作。以贫困地区为重点,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到2022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7.5‰及以下和5‰及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8/10万及以下和12/10万及以下。

  9.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动员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维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引导学生从小养成健康生活习惯,积极预防近视、肥胖等疾病。健全学校体育卫生发展制度和体系,深化学校体育、健康教育教学改革,开齐开足中小学校体育与健康课程。积极开展健康学校建设。加强现有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建设,按标准强化人员和设备配备。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学校的绩效考核。将体育纳入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到2022年和2030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分别达到50%及以上和60%及以上;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和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

  10.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倡导健康工作方式,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加强职业健康监管执法队伍建设,配齐监管执法人员。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提升技术服务能力。按照区域覆盖、合理配置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市、县两级职业病诊断机构和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机构。进一步完善职业病防治法规标准体系。建立健全用人单位职工健康管理制度,开展健康企业建设。加强尘肺病等职业病救治保障。建立职业卫生监管信息化管理系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系统。到2022年和2030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实现明显下降,并持续下降。

  11.实施山地紧急医学救援行动。加强省市县山地紧急医学救援指挥调度和“互联网+院前医疗急救”信息系统建设。实施全民自救互救素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公共场所智慧卫生急救站建设,普及公民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配齐省市县乡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基地、站、点设施设备。建成完备的山地紧急医学救援体系,陆水空立体化山地紧急医学救援格局基本形成,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全面提升。到2022年和2030年,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报告率、报告及时率、处置及时率均达到100%,并持续保持;公民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普及率分别达到30%及以上和50%及以上。

  12.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合理规划设置老年医院、康复医院等机构,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床位比。向老年人普及健康知识。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建立健康档案,每年免费提供健康体检。完善养老政策,推进医养结合。完善老年人便利服务绿色通道,打造老年宜居环境。按国家部署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鼓励和引导老年人参加教育促进活动。大力发展康养产业,推进健康医疗与养生、养老等服务业协同发展,推动健康服务业与康养产业融合发展。到2022年和2030年,65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

  (三)防控重大疾病。

  13.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普及应急救护知识,引导居民学习掌握心肺复苏等自救互救知识技能。推进公共场所配备急救设施设备。对高危人群和患者开展健康生活方式指导。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加强高血压、高血糖、血脂异常患者的规范管理。提高院前急救、静脉溶栓、动脉取栓等应急处置能力。推动市、县二甲以上综合医院建成胸痛中心,继续推进医院卒中中心建设。建立健全死因监测和心脑血管事件报告制度。到2022年和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43.1/10万及以下和216.1/10万及以下。

  14.实施癌症防治行动。倡导积极预防癌症,推进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提高患者生存质量。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提升县级二甲及以上医疗机构癌症诊疗能力。加强癌症防治科技攻关。建立完善抗癌药物临床综合评价体系,推进癌症等疑难重症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等制度衔接,缩短医疗保险报销、临床急需药物审评审批时限。定期发布全省肿瘤登记报告相关数据。到2022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和46.6%。

  15.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引导重点人群早期发现疾病,控制危险因素,预防疾病发生发展。探索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40岁及以上人群体检检测肺功能。加强慢阻肺患者健康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开展肺功能检查项目。鼓励高等院校、制药企业、三甲医院加强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建立并完善慢阻肺监测系统。到2022年和2030年,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到9/10万及以下和8.1/10万及以下。

  16.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开展健康指导,加强干预,降低糖尿病前期人群发病风险。落实糖尿病分级诊疗服务技术规范,加强对患者和高危人群的健康管理。指导患者加强自我健康管理与血糖监测。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和诊疗规范化。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糖尿病药物配备制度。做好糖尿病慢性病特殊门诊补偿,按国家规定把糖尿病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到2022年和2030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0%及以上和70%及以上。

  17.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引导居民提高自我防范意识,预防疾病。规范为儿童接种免疫规划疫苗,正确引导群众接种第二类疫苗。加强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努力控制和降低传染病流行水平。加强环境卫生治理,降低农村寄生虫病流行区域人群感染率。加强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砷)中毒防控措施的后期管理和维护,落实食盐加碘策略,维持人群碘营养适宜水平,强化燃煤型氟(砷)中毒、氟骨症、碘缺乏病等地方病防治措施,控制和消除重点地方病。到2022年和2030年,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健康贵州行动推进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推进委员会),统筹推进健康贵州行动。省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健康委,由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共同牵头负责具体工作。省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同配合,研究制定政策措施,推动重点任务落实。各地要参照国家和省级层面的组织构架,在2020年3月前组建本地推进委员会,研究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如期实现。

  (二)健全支撑体系。根据健康贵州行动重点任务安排,组建16个专项行动工作组,负责专项行动的实施和监测工作。从相关领域遴选专家,成立省级健康行动专家咨询委员会,为行动实施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指导。加强健康专业人才培养,提高疾病防治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财政支持,强化资金统筹,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科技支撑,对重要健康因素及重大疾病防治薄弱环节加强科研创新。

  (三)建立考核督查机制。建立督导制度,针对主要指标和重点任务,省级每年开展一次专项督导。对约束性指标每年开展一次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各市州、各相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探索建立第三方考核评价机制。

  (四)动员各方参与。加强正面宣传和典型报道,增强社会普遍认知,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鼓励全省个人和家庭积极参与健康贵州行动,党政机关公职人员要带头参与,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落实个人健康责任,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倡导卫生健康相关行业学会、协会和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指导、组织健康促进和健康科普工作。

  附件:1.健康贵州行动推进委员会及工作职责

            2.健康贵州行动实施方案主要任务分工

  附件1

  健康贵州行动推进委员会及工作职责

  为加强健康贵州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推进健康贵州建设,省政府决定成立健康贵州行动推进委员会,并明确其工作职责。

  一、组成人员

  主    任:王世杰  副省长

  副主任:李奇勇  省卫生健康委主任

                邹联克  省教育厅厅长

                吴   涛  省体育局局长

                吕劲松  省政府副秘书长

  委    员:柳盛明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罗玲龙  省委网信办副主任

                安银基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黄   健  省教育厅副厅长

                秦水介  省科技厅副厅长

                汪家强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

                吴智贤  省公安厅副厅长

                刘玉海  省民政厅副厅长

                邵   勋  省财政厅副厅长

                谢丹青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夏清波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孟宇光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陈维明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章征宇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吴   春  省水利厅副厅长

                肖荣军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黄筑筠  省商务厅副厅长

                黄昌祥  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

                舒   勇  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食品安全总监

                王开俊  省广电局副局长

                王华平  省体育局副局长

                卢吕友  省医保局副局长

                杨   宏  省扶贫办副主任

                向守都  省林业局副局长

                刘志远  省中医药局副局长

                陈   湘  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林世荣  省总工会党组成员

                丁毅团  省委副书记

                蒋   耘  省妇联副主席

                杨泳滨  省科协副主席

                陈   健  省残联副理事长

                刘体辉  省计划生育协会秘书长

                何天文  新华社贵州分社副社长

                陈   熹  省烟草专卖局副总经理

                卢继鹏  民航贵州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王亚东  成都局集团公司贵阳铁路办事处副主任

                李   坤  贵州日报社社会科教部主任

  相关领域专家、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和社会知名人士代表若干名(具体人员由推进委员会按程序确定)。

  秘书长:吕劲松(兼)

                安仕海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二、主要职责

  统筹推进《健康贵州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实施、监测和考核相关工作。按年度研究部署行动推进的重点任务,并协调推动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工作落实。根据疾病谱变化及医学进步等情况,研究对健康教育和重大疾病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提出指导性意见,并适时调整指标、行动内容。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其他事项

  健康贵州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健康委,承担推进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与爱国卫生有关工作的衔接。办公室主任由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安仕海兼任,办公室成员由推进委员会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处室负责人、专家代表等担任。推进委员会成员因工作情况需要增加或调整的,由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推进委员会主任批准。推进委员会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实施健康贵州行动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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