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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我不是“药神”

来源:泰然健康网 时间:2024年12月06日 09:09

(来源:阅读黄山)

尹元钧/作

“坑”老 张天赐/作

“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警示用语区应位于最小销售包装包装物(容器)的主要展示版面,所占面积不应小于其所在面的20%,使用黑体字印刷。从明年1月起,保健食品标签要醒目标注警示语、规范保质期标注方式。国家市场监管总局8月20日正式发布《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和《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孙梅君介绍,指南涉及产品上市后监管,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涉及产品市场准入,将于2019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案例一:3月19日,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群众举报,有人在黟县海滋味饭店开展保健品会销活动。执法人员立即检查,发现张某、徐某正举办健康讲座、保健品宣传、收取订货款等活动,10余名老人参加,现场有账本1本、通信记录本1本、收款收据2本、现金11697元。经询问,当事人车辆停放于距案发地300米的漳河小区停车场。执法人员检查车辆,在后备箱发现4种食品共计42盒,经请示批准后对上述物品采取强制扣押措施。3月22日,该局对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销售的行为批准立案。经查实,当事人自2017年起在该局辖区销售食品,销售方式为客户先订货,当事人备好货后交给客户、收取货款。最终,该局对当事人依法作出处罚决定:没收涉案保健食品,没收违法所得3000元,罚款10000元。在现场检查、调查询问时,执法人员还向老年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醒“保健食品不等于药品”,不要被诱惑误导。

案例二:4月30日,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检查某大药房,在保健食品经营柜上发现1盒抗手脚麻木高钙片。药房不能提供该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国产保健食品注册批准证书。5月5日,该局向深圳市宝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协助调查函,6月10日收到复函,判断涉案产品标注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系假冒。6月10日,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经调查,该药房未按要求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未索取经销商和该产品生产厂家证照材料、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及产品批次检验报告,构成经营使用假冒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保健食品违法行为。该局依法对药房给予行政处罚:没收1盒抗手脚麻木高钙片,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000元。

警示标语随处见

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介绍,因暂无硬性规定,保健食品警示用语在包装物(容器)版面上还未普及,但要求药店、超市设专柜,其上可有警示用语。

在大润发超市,记者看到保健食品销售专柜,有汤臣倍健、康复来氨基酸、破壁灵芝孢子粉、铁皮石斛、金日牌西洋参含片、脑白金等20多个品种,专柜上无警示用语。拿起一盒西洋参含片,包装上有保健食品蓝帽子标志,下有“卫食健字(1999)第09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字样。另一种包装上也有保健食品蓝帽子标志,下有“国食健字G2014031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字样。“2003年10月以前是卫食健字,以后是国食健字。”随行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说。超市员工告诉记者,他们也常提醒消费者,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病;在合家福超市,保健食品销售专柜上挂有“保健食品不等同于药品”的警示语,绿底白字;走进同春大药房,记者看见保健食品销售专柜上也写有“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字样,香丹清、珂妍胶囊、碧生源常润茶、赖思康芦荟胶囊等10多个品种在售;在伯特利大药房,“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品”警示语绿底白字,格外醒目。

科学监管严打击

今年以来,针对全市销售环节1069家保健食品经营单位,我市进一步加强科学监管、严厉打击不法行为。

在监管上,我市强化教育,各区县组织专项培训会,提升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营造氛围,一是发挥镇街食品安全“四员”优势,在各村、居和人员较密集小区,特别是老年人活动较多的地方广泛张贴宣传公告、发放宣传小册子。二是利用市场检查、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等契机引导消费,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三是充分发挥各区县网格中心网格员隐患排查作用,将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纳入排查范围。四是与宣传部门密切合作,坚决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加强日常监管,严格督促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确保索证索票齐全,实行专区专柜销售,强化经营许可管理,加强对标签、说明书内容的检查。

在整治上,我市突出重点,为彻底铲除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这一社会毒瘤,维护消费者尤其是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自2018年11月起组织多次专项整治行动。2018年11月26日,我市召开打击食品保健食品会销专项整治部署会议。2018年11月28日,徽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封5家会销场所。2018年11月30日,屯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封13家会销场所。专项行动社会反响良好,仅一个“好事情!又一家忽悠老年人的店被查封了”的帖子点击量便达38998次。2018年12月4日,我市召开部署会,决定开展一轮打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行动,到12月12日将全市所有涉嫌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的会销场所全部关闭,立案调查。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展该专项行动18次,查封保健食品会销场所13家,立案调查28起,查办涉及食品保健食品案件3件。2019年1月1日至今,市中心城区未接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投诉举报。

补齐短板强宣传

毋庸讳言,我市在保健食品监管上尚存短板,须补缺补差,比如监管水平有待提升、部门配合有待加强等。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摸清底数,对红牛、劲酒等保健食品经营者未取得销售许可而从事经营的,加大整改宣传力度,严格督促其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对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飞行检查力度,全年计划检查保健食品经营户107家;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和《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实施为契机,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黎小强 文/摄 来源:黄山日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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