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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chinatimes.net.cn)记者于娜 北京报道
近日,江苏扬州消费者周先生在黑猫投诉平台上发帖称,他网购的碧生源益生元酵素果冻被第三方检测公司检出添加了泻药成分,因此他要求商家退货、赔偿并道歉。
上述第三方检测公司即为“王海测评”,3月3日,王海测评在其官方微博上发布视频称“碧生源牌的酵素果冻检出非法添加芦荟大黄素,其具有腹泻作用”,视频中显示王海测评检测的产品为“碧生源益生元酵素果冻”。
公开资料显示,百合科植物库拉索芦荟、斑纹芦荟好望角芦荟中有芦荟大黄素。芦荟大黄素临床上用作泻药,具有增进食欲和大肠缓泻作用。
对于碧生源益生元酵素果冻中是否存在“芦荟大黄素”成分,其能否出现在普通食品中以及长期食用会不会对身体产生不良影响等问题,《华夏时报》记者拨打了碧生源服务热线,对方工作人员表示这个问题要购买产品的店铺来解答。记者又就此给碧生源公司发去采访邮件,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回复。
酵素果冻是否添加了“芦荟大黄素”?
周先生告诉《华夏时报》记者,今年3月3日,他在天猫平台上的真惠美保健品专营店购买了一盒碧生源益生元酵素果冻,结果就在下单购买的当天,他就看到了王海测评关于该产品添加了芦荟大黄素的报道。周先生以为店铺会召回该产品,但是店铺一直没有同他联系,而且他发现该款碧生源益生元酵素果冻已经被电商平台下架了。
天眼查显示,王海测试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悉有测试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王海为公司最终受益人。
3月3日,王海测评在官方微博上发布了一则“碧生源牌的酵素果冻检出非法添加“的视频,视频中称王海测评分别从几大电商平台购买了一款碧生源益生元酵素果冻,经他们检测均检出芦荟大黄素,其具有腹泻作用,属于非法添加。王海测评建议购买到该产品的消费者立即停止使用,并保存证据要求厂商退一赔十。
百度百科显示,芦荟大黄素(aloe-emodin)为蒽醌类化合物 ,主要来源于蓼科植物掌叶大黄、唐古特大黄或药用大黄的干燥根和根茎。百合科植物库拉索芦荟、斑纹芦荟好望角芦荟中也有芦荟大黄素。临床上用作泻药,具有增进食欲和大肠缓泻作用。
记者在淘宝上搜索发现,碧生源官方旗舰店里已经不见王海测评所指的益生元酵素果冻产品,推荐的是另外一款酵素果冻。在少数网店里还有碧生源益生元酵素果冻售卖,产品宣传页面写有,“不含助泄成分、经期可用、不依赖不肚疼”字样。
店铺展示的碧生源益生元酵素果冻包装盒背面照片显示,排在配料表前面的是水、综合果蔬酵素浆(5%)、低聚木糖(5%)、决明子粉以及浓缩西梅汁,配料表中并未标有芦荟或芦荟大黄素成分。
按照碧生源益生元酵素果冻包装盒上提供的联系电话,《华夏时报》记者拨打后的待机语音提示此号码为碧生源服务热线,但接线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只提供售后服务,对于记者咨询的问题,需要找购买产品的网店客服解答。
随后,《华夏时报》记者询问了淘宝平台上的碧生源官方旗舰店客服,对方表示,并没有收到相关通知,并称“碧生源专注体重管理21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每个材料都是精选,并且严格检查”“成分都是安全健康,没有副作用”。
芦荟也是一些瘦身产品中流行的成分,中医里的“芦荟”其中含有大黄素,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的一位消化科主治医生告诉本报记者,芦荟确实可以通便,但不建议长期依赖使用,内含蒽醌物质,会导致结肠黑变。
瘦身产品缘何频现“擦边球”
随着国人对身材管理和健康的追求不断高涨,五花八门的瘦身产品从四面八方涌向想要变瘦的人们。
经商家的包装,在宣传减肥时,酵素果冻、咖啡酵素、酵素茶等各类酵素产品还冠以“抗炎抗菌”“排毒美容”“调整免疫力”等“功效”,成为时下想变瘦人群追捧的产品。与之相对应的是,黑猫投诉平台上针对酵素产品“没有效果”、“引起腹泻”等不适感的投诉也不在少数。
对于此次碧生源益生元酵素果冻被质疑检出的添加成分“芦荟大黄素”究竟能否出现在食品中?《华夏时报》记者咨询了一位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士,他表示这类涉及药食同源的物质成分,可以查询一下是否在卫健委制定的药食同源目录里。
所谓药食同源物质即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质,在我国传统饮食文化中,的确存在着一些中药材在民间作为食材广泛食用。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下称食药物质)。
明确哪些中药材可以作为食药物质添加到食品中,哪些则禁止添加,对于群众的健康十分重要,10多年来,相关部门一直在推动食药物质目录认定工作。
2019年9月,国家卫健委在答复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关于将梅花纳入药食同源目录的建议》时称,“根据《食品安全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制定和公布。我委正在会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研究扩增食药物质目录,同时加紧修订《禁止食品加药卫生管理办法》,以便更好地规范食药物质目录管理。”
2021年,国家卫健委制定了《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规定》,其中规定食药物质是指传统作为食品,且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下称《中国药典》)的物质。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药物质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食药物质目录的相关规定,产品标签标识和经营中不得声称具有保健功能、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不过,本报记者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卫健委的官方网站上均未搜索到“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通过查询网络只能获取如下信息,芦荟收录于《中国药典》,可以作为保健食品原料,关于上述信息是否经官方认证,以及关于芦荟能否作为普通食品原料、其含有的芦荟大黄素能否出现在普通食品中等问题则无从查证。
另据记者了解,截至目前,针对药食同源物质的认定目录、管理办法等问题,多数业内人士也不是很明晰,在官网、政务平台查询不到《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不便于各界把握相关规定。
不过,市场对于食药物质开发的热情却势不可挡,以“药食同源”为招牌的各种形式的食品、保健食品不断涌现,食品企业、保健品企业和药企纷纷开始布局和争夺市场蛋糕。
“药食同源产品开发既是市场热点,也是监管薄弱、模糊地带。”国家高级健康管理师曹怀宇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按照法规,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并且食药物质也可以作为保健食品原料使用,其中涉及到食品、保健食品、中药材等多个管理规定,不仅药食同源物质数量众多,而且管理也因牵扯多部门而变得复杂。
编辑:颜源 主编:陈岩鹏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