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食品安全欺诈行为查处办法》为李鬼戴上紧箍咒

《食品安全欺诈行为查处办法》为李鬼戴上紧箍咒

来源:泰然健康网 时间:2024年12月06日 10:01

上下共治将食品安全欺诈“花活”逐出市场

标签上标注有“纯粮”“鲜榨”“纯绿色”“无污染”等一些字眼的产品曾经风靡一时,吸引着消费者的眼球。很多有违食品安全法律的行为往往是钻了人们崇尚科学生活理念而盲目追求健康的空子。然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发布的《食品安全欺诈行为查处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却对此类行为明确定性。(办法全文详见本报2月15日3版)

办法明确了10种食品安全欺诈行为,其中包括产品欺诈、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欺诈、标签说明书欺诈、食品宣传欺诈、信息欺诈、食品检验认证欺诈、许可申请欺诈、备案信息欺诈、报告信息欺诈、提交虚假监管信息等。对于有食品安全欺诈行为的食品生产经营者,除规定相应的罚款,还将给予信用惩戒,将其记入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列入食品药品安全“严重失信名单”,通报投资主管部门、证券监管机构和有关金融机构。

办法几乎涉及了食品行业的所有领域,在为保证食品安全而出台的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有了更加细致的界定,突出表现为对各种食品安全欺诈行为有了更明确的定性,可操作性也较强。可以看到,强调良心生产、诚信经营是办法的主线。维护食品安全是需要全社会共治的大事,那么,办法的制定,对食品行业的发展有着怎样的影响?业内专家对其如何评价?食企又应如何在生产经营中践行诚信?

专家观点:构建诚信体系细化法律责任协同共治食品安全欺诈

近年来,食品安全欺诈的“花活”层出不穷。明明是转基因食品却冒充非转基因食品,明明是普通食品却使用“可治疗”“可治愈”等医疗术语,使用“纯绿色”“无污染”等夸大宣传用语等。人们对此深恶痛疾但也无可奈何。不过,这些食品安全欺诈行为将无法纵横于“市场江湖”了。虽然办法未穷尽所有食品安全欺诈行为,但是对于目前流行于市场的食品安全欺诈行为基本上“一网打尽”了。

食品安全欺诈行为不除,食品安全难以保障,公众就时刻处于恐惧不安之中。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张敬伟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办法是“阻击”食品安全欺诈行为进入市场的好办法,也为食品安全构筑了多重防火墙。

一方面,无论是生产前端、流通环节还是消费终端,办法所列的欺诈行为都一一囊括,警示食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不可以明知故犯。否则,就要付出被处罚和纳入“失信黑名单”的代价。对市场主体而言,被课以罚款也许不会觉得太疼——如果违法利润大于罚款的话,但是一旦被信用惩戒,留下信用污点,将严重影响市场主体的生产和相关人员的生活,甚至可以说寸步难行。并且,办法亦提醒和警示消费者,对于那些看上去很美却带有欺诈性的食品,不仅要当不买的理智消费者,还要承担起监督责任。公众监督再加上舆论跟进,就形成了生产端和流通面不敢欺诈、消费端不理的多重防火墙。

另一方面,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和规则经济。若无法治约束,市场主体就会不讲规则,按照丛林原则追逐利润至上。因而,法治是祛除食品安全欺诈行为的利器,但是除了有法可依,还要通过监管来实现。2015年10月1日施行的食品安全法,对于“食品安全欺诈行为”并没有明确规定。而办法明确了按照食品安全法给予食品安全欺诈行为的处罚,能够更好地提升监管效力和食品安全领域的法治水平。

专家认为,对于食品安全欺诈行为,不重罚难以形成足够的威慑。就此而言,办法应该更“狠”一些。

中国保健协会副理事长贾亚光告诉记者,当前,消费取向已经从吃得安全转向吃得健康,在这个转变过程中,比如宣传欺诈行为较为突出:食品的性能、功能、产地、规格、成分、生产者、标准、保质期、检验报告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献等信息作证明材料;普通食品明示、暗示具有功效或者特殊医学用途的,或者使用“可治疗”“可治愈”等医疗术语;保健食品宣传信息含有未经证实的功效,或者隐瞒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等;使用“纯绿色”“无污染”等夸大宣传用语等等,这些行为在办法中都有体现。这些行为已经影响到食品行业乃至整个健康产业的未来。所以,讲诚信,反欺诈不仅是食品行业当前需要关注的话题,也应当是需要常抓不懈的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这些欺诈行为涉及的也不仅仅是生产企业一家的事情,构建诚信体系需要全行业全社会的努力。现在很多企业和协会都做了这方面的工作,中国保健协会也推出了信誉保障产品活动和公信力企业活动,推进保健食品行业长信体系建设。相信随着办法的正式出台和实施,这些企业和协会的工作会得到完善和推进。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表示,办法明确了包括产品欺诈、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欺诈、标签说明书欺诈在内的10项欺诈行为,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可以说,办法真正抓住了百姓在食品安全事故当中经常会遭遇侵害的一些法律风险点、抓住了企业经营当中的短板和痛点,是急消费者之所急、想消费者之所想,有助于倒逼企业诚信经营,也有利于保证消费者的安全保障权以及知情权、选择权。

刘俊海概括,立法惩处食品安全欺诈行为的主要目的可以用“三升三降”来表述。第一,提升欺诈行为的违法成本,降低欺诈行为的违法收益,确保欺诈成本高于欺诈收益,把欺诈收益变成零甚至变成负数;第二,提升守信收益,降低守信成本,确保守信收益高于守信成本。目前,有些企业违背诚信、掺杂造假、坑骗发财,而很多企业却因诚实经营而遭遇恶性竞争,以至于出现了劣币驱逐良币、好人受气坏人神气的现象。立法打击欺诈行为是对诚信经营的保护;第三,提升消费者维权的收益,降低消费者维权的成本,确保维权收益高于维权成本。

对于责任界定的细化更加有利于追责问责。重典治乱是我国传统法律思想的精髓之一。此次的征求意见稿是我国在重典治乱制度设计上迈出的重要一步。根据征求意见稿,具有食品安全欺诈行为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除了要接受行政处罚以外,其他应该接受处罚的主体还有四类,即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刘俊海说,决不能把重典治乱限缩为治标层面,重典治乱理念强调标本兼治。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不仅要强调治标更要强调治本,不仅要重视食品安全事故的后续处理与法律责任追究,更要重视食品安全事故的事前预防与源头治理,严厉打击、严肃处理食品安全欺诈行为。

企业心声:办法指向明确有效约束企业规范食业回归诚信之路

碧生源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林如海表示,其实,国家对于欺诈行为有很多法律法规,比如刑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当中,都有反对欺诈的条款。但《食品安全欺诈行为查处办法》是依据食品安全法制定的由食药监部门执行的行政规章,这个规章具有明确的指向,并且同相关法律相关联,形成了针对食品行业诚信行为的规范。特别是办法规定了信用惩戒的条款,指出食品生产经营者有食品安全欺诈行为的,记入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列入食品药品安全“严重失信名单”,通报投资主管部门、证券监管机构和有关金融机构。用行政处罚之外的力量规范企业,起到了更加有效的作用。林如海强调说,很多企业在诚信方面的作为并不是显而易见,很多欺诈行为的恶果也并不是立竿见影,办法处置的只是有形的欺诈行为,企业讲诚信,绝不是为了规避处罚,而是为了自身持久的成长。碧生源连续多年获得公信力品牌,做的是消费者看不见的工作,带来的是丰厚的市场回报,这就是诚信的力量。

企业是国民经济最基本的载体,承担着“经国济民”的社会责任,而诚信是企业肩负的诸多社会责任的基石。狗不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彦森说,“每个老字号企业都是一个有关诚信、品质、拼搏、创新的商业传奇,是几代人精益求精、艰苦奋斗打造出来的金字招牌。”他强调指出,诚信,可以说是所有老字号的立身之本、发展之基。狗不理就有“当用不省,以诚为利;待客戒欺,以信为义”的古训。老字号企业经历百余年的发展仍然历久弥新,除了世代传承的技艺、服务,其所蕴含的“信、和、仁、德”等理念更是企业无形的财富。尤其是与市场上出现的欺客宰客、弄虚作假等不诚信经营的现象对比,老字号企业沉淀下来的“货真价实、童叟无欺”这条简单朴实的诚信准则显得尤为珍贵。

北京六必居食品有限公司科技信息部部长金志刚表示,诚信是企业的基石。作为老字号,六必居之所以能传承百年,就是秉承了“六必”之祖训,即“黍稻必齐,曲糵必实,湛之必洁,陶瓷必良,火候必得,水泉必香”,努力为社会提供放心、安全、健康的酱腌菜及调味产品。而作为中国农区三化(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的典范,河南中鹤集团副总裁侯兴福告诉记者,世界发展看中国,中国发展看农业,农业发展看品质。经过20多年,中鹤集团能发展成一家拥有淇雪淀粉、中鹤纯净粉等20余家子公司的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所依托的就是“诚信、共享”的价值理念。侯兴福表示,集团将继续以诚信为本,种好地、养好牛羊,大力发展健康食品产业,推动区域城镇化,带领当地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打造农、金、商一体化现代企业集团,做中国农区一二三产融合的典范。

欣和企业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姜军武表示,假冒伪劣产品的出现,不仅是影响到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更会影响到中国制造的整体形象。企业要不断关注消费需求转变,一方面通过技术手段保障食品的质量安全,另一方面要在食品可追溯、产品标志标识等方面做足功夫,从食品生产的环节确保产品质量。他强调说,打击假冒伪劣需要社会共同面对,在利用技术手段的同时,还需要利用好法律的力量斩断假冒伪劣利益链条,保护消费者食品安全。

四川泸州抚参堂酒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邵国平谈到,食品安全关系到百姓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百姓提高生活质量都有益处。不只是食品行业要做到诚信经营,而是各行各业都应做到。由于企业员工的个人素质、文化水平层次不同,对于企业的文化、产品理解存在差异,做企业产品宣传时出现夸大现象是许多企业存在的问题。本报记者郑莹实习生赵洋艺

案例剖析

福喜公司使用过期劣质肉案2014年7月20日,据报道,麦当劳、肯德基等洋快餐供应商上海福喜食品公司被曝使用过期劣质肉。上海市食药监局2014年7月22日初步调查表明,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涉嫌有组织实施违法生产经营食品行为。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581户,对经营、使用福喜公司产品的企业的问题食品,均已采取下架、封存等控制措施。

卤味烤肉店加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2015年7月,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接到群众举报,称对赖某、蒋某经营的卤味烤肉店销售的卤肉上瘾,怀疑添加违禁物质。相关部门该店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查获混有罂粟粉的调味料20克、罂粟壳350克,并依据法律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配制酒案2015年6月2日,柳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公安机关通报的线索,到柳州市桂坤酒厂进行调查,对该厂生产的“金锅功夫酒”检出西地那非成分。柳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公安机关共同行动,查获“金锅功夫酒”等共17000余瓶,相应半成品酒1124公斤;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

“福喜事件”等一系列食品安全欺诈案件,对于食品行业而言,是不能忘却,也是警钟长鸣。使用过期劣质肉,不仅威胁到消费者的生命安全,违反法律规定,甚至涉及刑事,同时也使企业一败涂地。而在《食品安全欺诈行为查处办法》中,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被明确界定属于食品欺诈行为。此类行为必将在市场中永无立足之地。良心生产、诚信经营、敬畏法律才是食品企业长远发展的唯一途径。(来源:中国食品报) 

相关知识

保健品欺诈专盯老年人,啥套路?
防范保健品欺诈维护老年人健康安全
国家医保局通报两家医院涉嫌欺诈骗保
老年群体为何成为“保健品诈骗”受害重灾区
塑形健康管理中心减肥不靠谱,欺诈消费者非法敛财
微信上健康管理中心瘦身顾问减肥不靠谱,欺诈消费者非法敛财!
微信上瘦身顾问以“顽固性脂肪”为名义更换套餐不靠谱?欺诈消费反复诱导购买产品 视频
金箍棒婴儿食品品牌招商加盟代理
保健品“坑老”调查:“一眼假”的东西为何老年人深信不疑
普通食品当减肥品卖,虚假宣传or诈骗陷阱?

网址: 《食品安全欺诈行为查处办法》为李鬼戴上紧箍咒 https://www.trfsz.com/newsview310376.html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