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海口)
今天想和大家聊聊“药”
大家都知道毒品会对个人身心健康造成极大的危害,是犯罪和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以下简称麻精药品)滥用的危害性并不亚于毒品!
麻精药品兼具“药品”和“毒品”的双重属性,使用得当可以治病救人,使用不当则会危害人体健康,甚至还会影响社会治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的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由此可见,滥用麻精药品就是在吸毒!!!
那么什么是麻精药品呢?
麻醉药品,是指对中枢神经有麻醉作用,连续使用、滥用或者不合理使用,易产生身体依赖性和精神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麻醉药品包括: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麻醉药品类及其他易产生依赖性的药品、药用原植物及其制剂。
麻醉药品有很强的镇痛作用,对癌症等伴有剧烈疼痛疾病的临床治疗,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医疗上必不可少的药品,同时不规范地连续使用又容易产生依赖性,若流入非法渠道则成为毒品,会造成严重社会危害。
精神药品,是指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具有依赖性潜力,滥用或不合理使用,能产生药物依赖性的药品。依据其依赖性潜力和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精神药品又分为第一类和第二类管理。
精神药品在临床医学上主要用于镇静催眠、兴奋等,是治疗癫痫、失眠、抑郁症等精神疾病的主要药物。在日常诊疗中也是非常常见的药物。
麻精药品作为药品,在临床上为患者提供了治疗帮助,在有效的剂量下能治愈患者的疾病。但是,麻精药品同时又具有较强的药物依赖性,使用不合理甚至滥用会造成成瘾性,产生身体依赖或者精神依赖,流入非法渠道更会产生严重的社会问题。
截止2019年,我国精神药品品种共包含150余种,其中第一类精神药品为68种,第二类精神药品为82种,麻醉药品121种。2015年5月1日起,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包括口服溶液剂、糖浆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
随着我国对麻精药品越来越严格的管理,公众也需增强自身对麻精药品的认识,从自身做起,不滥用麻精药品,不贩卖麻精药品,去医院就诊谨遵医嘱,使用适宜的药品,按照规定的剂量、使用方法和疗程使用,确保药物质量安全有效,避免过度使用或滥用,如果出现处方药或非处方药滥用,应积极寻求医疗机构的帮助。
来源:新疆精神卫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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