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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154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来源:泰然健康网 时间:2024年12月07日 09:33

桂卫函〔2021〕644号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202154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王彩艳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乡镇卫生院用人自主权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管理暂行规定》,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实行分类管理。按照乡镇卫生院履行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综合管理服务三大功能,根据其服务人口、业务收入情况、业务量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同时适当考虑服务区域范围、交通条件等因素核定。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实行总量控制,各县(市、区)的人员编制总数原则上控制在服务人口的1.2‰以内。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试点乡镇卫生院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乡镇卫生院按照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自主设置卫生院各类具体工作岗位,明确岗位等级,依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自主聘用人员。

二、实施定向招聘措施

为吸引人才到基层工作,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可拿出一定岗位定向招聘本县、周边县(市)户籍人员(或者生源)和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人员,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等各类定向培养人员可采取直接考核方式入编。2015年,我委联合四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进用编人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不得少于5年。

三、加强订单定向医学生履约管理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部署,我区分别从2010年、2015年起开展订单定向医学本科生、专科(高职)生培养工作,截至2020年全区共招收订单定向医学本科、专科(高职)生8080人,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6.39人。目前已经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助理全科医师培训返回基层服务的订单定向医学生约1300人,履约率达98%。返回服务订单定向人员积极发挥专长,服务群众,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敢于担当、始终站在防控疫情第一线,为防控工作作出了贡献,得到了各方的肯定,其中融水县杆洞乡中心卫生院梁驹表现突出,在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作为唯一代表发言,获得孙春兰副总理高度肯定。2021年,我区将继续招收订单定向医学生1100人,并将进一步加强定向医学生的就业履约管理,切实发挥定向医学生的作用,并不断推动基层薪酬待遇等保障改革,为定向医学生服务期满后继续扎根基层提供保障。同时,鼓励各地结合地方实际,设置特岗招聘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结业的临床医师到乡(镇)卫生院服务,由地方财政给予专项补助,多方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四、收入分配政策向基层一线倾斜

为充分调动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我委一直积极争取加大对基层卫生机构收入分配倾斜政策,让基层用人留人无后顾之忧。一是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督促各地继续贯彻落实《关于转发三部委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保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8〕286号),统筹平衡与当地县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水平的关系,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二是加大基层可支配收入。2018年,联合自治区财政厅下发《关于调整广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收支结余分配比例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社〔2018〕29号),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于年末将业务收支结余扣除限定用途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后,转入结余分配,年末结余为正数的,可按不超过结余的70%比例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奖励基金”。全区大部分县(市、区)基本按照桂财社〔2018〕29号精神,调整业务收支结余分配比例。三是设立全科医生津贴项目。鼓励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设立全科医生津贴项目,在绩效工资中单列。四是保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继续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及收付费的指导意见(试行)》,将签约服务费作为家庭医生团队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组成部分,可用于人员薪酬分配。五是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乡镇工作补贴政策。目前在职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为一类区每月185元至370元,二类区每月320元至585元。根据艰苦边远程度,乡镇工作补贴标准划分为三个档次分别为每月400元、450元和500元。六是做好高校毕业生到我区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根据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提前转正定级以及相应高定工资档次等相关工资待遇政策做好工作落实。七是完善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政策。印发《关于妥善解决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的通知》(桂卫发〔2015〕7号)、《关于妥善解决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的补充通知》(桂卫发〔2020〕6号),2015年起,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约0.9亿元,妥善解决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代表所提意见建议,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为我区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提供更好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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