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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食药监局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市场营销行为

来源:泰然健康网 时间:2024年12月08日 16:33

县食药监局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市场营销行为

发布单位:宝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17-05-26 17:07 浏览次数: 38 字体: [ 大 中 小 ]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保健食品市场经营行为,打击虚假宣传和非法会议营销,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县食药监局采取多种方式对我县辖区内保健食品市场进行监管。

一是对辖区内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要求保健食品经营单位的销售场所必须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一致。

二是要求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卫生管理、进货查验等制度,所销售的保健食品,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生产许可证,产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必须与获得批准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内容相一致。

三是若要通过传单、海报等发布广告,应取得合法、有效的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不得虚假夸大或者用让人误解的宣传。

四是不可以明示或暗示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也不能利用国家机关、医疗单位、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和形象,或者以专家、医务人员和消费者的名义来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截至目前,暂未发现有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和非法会议营销的违法行为。下一步,县食药监局将加强宣传,提高公众辨识和防范能力,营造社会共治的监管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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