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两会
2016年1月1日起,“全面两孩”政策正式实施。许多原来被挡在政策大门之外的家庭又点燃了生育二孩的激情。但是,符合二孩生育条件的育龄妇女中有相当一部分是35岁以上的高龄孕产妇,此类人群发生孕产期合并症、并发症以及出生缺陷的风险很大。庞大的高龄孕产妇群体面临着一系列挑战,如先天性缺陷婴儿的发生概率加大、出生缺陷防治等项目难以全面落实、妇产科和儿科医疗资源显著紧缺、医保报销非常局限等等。为确保高龄孕产妇的身心健康,减少婴儿出生缺陷,需进一步贯彻和落实优生优育政策,完善高龄孕产妇健康保障体系。
为此,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让备孕的家庭及时知晓备孕知识。要通过网络、电视、广播、入户宣传等多种途径,实行卫生计生、民政、妇联“牵手”服务模式,大力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生育观念,针对大龄备孕群体,在提供免费优生工程的基础上,将政策引导、跟踪服务和强化宣传工作同步进行,帮助高龄孕产妇做到优生优育。各级妇幼计生等工作人员应定期举办优生优育知识讲座,从孕前准备、孕期保健、孕期身心状态调整、预防出生缺陷、产后母婴保健等方面作深入细致的讲解。此外,应扩大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的社会宣传和参与免费检查项目的方式及途径,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让更多群众受益。
2.加强生育指导,加大高龄孕产妇健康检查力度。一是在各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设立“二胎门诊”或“高龄孕产妇咨询门诊”,对生育两孩的育龄(高龄)夫妇提供检查评估和咨询指导。二是出台强制检查规定,对35岁以上的夫妇,有生两孩意愿的要实施强制性孕前优生检查。计生服务站应提高服务能力,将免费孕前优生筛查做实做细,避免部分环节走过场,达不到检查效果。三是免费对高龄孕产妇进行孕前、孕中、产前全方位检查,便于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杜绝和减少出生缺陷婴儿。四是一旦发现有疑似先天愚、畸形儿可能性,应及时跟进筛查,确诊为出生缺陷婴儿的尽早落实流引产手术并做好高龄孕妇的解释工作,杜绝和减少出生缺陷婴儿。
3.做好调查摸底,建设全覆盖的高龄孕产妇基础信息库。要全面记录辖区内常住包括流动的高龄孕产妇基础信息,方便医务人员对其进行个性化检查。计生队伍将由过去的偏重于管理转向偏重于服务,结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整合,努力提高生殖健康及妇幼保健服务,做好优生优育工作,全面提高人口质量。
4.增加服务能力供给,加大人才引进与学科建设。一是加大基层医疗机构特别是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专干的配备,增设人员编制,按岗位需求尽快配备到位,以满足实际工作需求。二是可逐步加大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力度,通过向具备服务能力的社会机构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工作人员不足、工作量过大的问题。三是加快妇产科人才引进、培训与学科建设,从技术上、服务能力上提升妇幼保健工作的水平。
5.健全高危孕产妇生产安全救助体系,畅通孕产妇和新生儿的急救通道。应在省、市、县各级设立高危孕产妇急诊抢救定点单位,负责急危重症孕产妇的应急抢救工作,并建立急危重症孕产妇就诊绿色通道,进一步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转诊、会诊网络和机制,确保建成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应对有序、运转高效的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急救、会诊、转运网络。
6.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使孕产妇产前筛查等医保未覆盖项目由财政补贴到位。将免费产筛、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免费听力筛查等项目全面落实到位,让免费孕前优检、出生缺陷干预免费检测等项目覆盖到更多目标人群。同时,将产前筛查、产前诊断、耳聋、地贫等疾病的基因检测覆盖到100%需要检测的孕妇和新生儿,建立财政补贴、医保报销和个人自付共同承担的付费机制,列入由政府主导的出生缺陷综合防控方案,由政府引导补贴或免费实施,尽可能纳入医保直接报销,财政补贴实报实销直接注入医保账户,这样既方便群众,又利于财政资金监管。
湖南省卫生计生委
关于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
第0104号提案的答复
民建省委:
感谢贵单位一直以来对我省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民建省委在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解决全面实施二胎政策后高龄孕产妇健康保障问题的建议》提案(第0104号)收悉。该提案由我委主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办。我委高度重视,组织相关处室和专家进行了认真研究,并与会办部门进行了主动协调。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为确保全面两孩政策顺利实施,保障全省孕产妇和婴儿生命安全,减少婴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我委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积极做好应对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我省一直高度重视健康宣教,尤其是在卫生和计生合并以来,我省各级党政领导加大高层倡导高位推动,将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出生缺陷等主题宣讲纳入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党校主体班人口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以社会公众为重点开展科普宣传,组织开展了“妇幼健康中国行-走进湖南”、“湖南省出生缺陷防治宣传周”、“爱心传递,防治出生缺陷”公益行等系列活动,编制印发了妇幼健康服务知识系列科普教材和宣传资料,创办推广了“湖南妇幼健康服务”微信公众平台,制作下发了“幸福家庭,健康宝宝”等公益宣传片。联合计划生育协会进村入户、上门服务,以生育家庭为重点开展健康教育,宣讲惠民政策,传播科学知识,让备孕家庭及时知晓备孕知识,积极引导人民群众主动接受妇幼健康服务。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组织指导全省广播电视媒体,特别是湖南卫视《湖南新闻联播》、湖南经视《经视新闻》和广播传媒中心《全省新闻联播》等主新闻栏目,及时宣传报道国家新的生育政策,先后推出了《两孩政策全面实施,省卫生计生委权威发布》、《湖南首推出生缺陷防治办法》等重点报道。此外,湖南广播电视台所属各地面频道生活服务类栏目也对优生优育知识进行了宣传普及。
(二)加强高龄孕产妇规范管理。一是加强优质服务。我省进一步落实《湖南省高危孕产妇转诊与管理规范》,特别关注高龄孕产妇和剖宫产后再孕妇女,按照《湖南省高危孕产妇评分标准》进行评分,筛查危险因素,识别高危孕妇和新生儿,进行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密切监测、治疗妊娠合并症和并发症。目前,全省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大部分都设立了“二胎门诊”或“高龄孕产妇咨询门诊”,加大对高龄孕产妇的检查评估和咨询指导。二是在全省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2012年起,我省全面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总目标是让每一对计划怀孕夫妇都能享受到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每年,通过组织专项督导及要求各检测机构参加全国临床检验室间质评等措施不断保证项目实施效果。2016年,全省孕前优生健康检查90.51万人,目标人群覆盖率101.43%。三是高度重视出生缺陷防控工作。2015年11月,省政府出台了《湖南省出生缺陷防治办法》,科学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群众参与”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机制,建立覆盖城乡和涵盖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服务制度。启动实施出生缺陷防治重大专项和惠民措施,在全省实施免费婚检、免费孕前优生检查、免费增补叶酸、地中海贫血防控、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先心病儿童免费手术救治、微笑列车唇腭裂患者关怀救助等项目。2017年省政府将“60万孕产妇产前筛查”列为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在全省123个县(市、区)开展免费孕产妇产前筛查工作,为全省孕产妇的孕前、孕中、产前提供全方位检查,对减少出生缺陷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具有重要作用。
(三)健全完善信息管理系统。一是完善高龄孕产妇基础信息登记。我省不断加强信息监测,完善出生人口监测与预警机制,完善信息动态采集机制,健全县乡村三级出生监测网络,推进生育登记、婚前与孕前健康检查、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出生缺陷监测、儿童预防接种等信息共享。通过我省的“五位一体信息系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系统”、“全员人口信息系统”等,所有高龄孕产妇个案信息均在系统有登记,并能及时反馈给当地专干进行管理。二是完成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资源整合。根据省编办、省卫生计生委《关于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及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资源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及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资源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截至去年年底,我省已经顺利完成了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资源整合工作。通过整合,合理安排人员岗位,确保整合后的技术服务资源和综合监督执法资源实现优势互补,队伍结构得到优化,工作网络得到健全。
(四)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加大基层医疗机构人员配备。根据《湖南省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试行)》要求,按照市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保健人员总数达到机构编制总数的30%;县级为机构编制总数的40%,从事群体保健人数不少于保健人员总数的1/3;2万人口以下的乡镇及街道至少配备妇女保健专干和儿童保健专干各一名,2万人口以上的乡镇每增加2万人口增加妇女保健专干和儿童保健专干各一名;每个行政村要有一名乡村医生或妇幼保健员负责辖区妇幼保健工作的标准,目前我省大部分基层医疗机构特别是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配备了妇幼专干,大部分综合医院均设立了妇幼信息员,基本能满足工作需求。但是,部分贫穷、偏远地区的基层医疗机构仍然存在妇幼专干人员不稳定、人员流动性大,部分行政村存在乡村医生年龄过大、人员空缺等情况。我们也通过各种努力积极改善这样的状况,如通过优质示范工程的创建、儿童保健服务合格县的创建,明确要求基层增加和稳定人员配备。目前,全省已经有73个县创建成为儿童保健服务合格县、18个县创建成为优质示范工程县,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基层妇幼专干配备。二是加快产儿科人才引进、培训与学科建设。我省不断加强各级产儿科急救专家和骨干培养,特别是加大对县级产儿科综合急救骨干的引进与培养力度。通过参加市级以上产儿科急救培训以及选派人员到市级以上医院进修学习等方式,提高实战能力。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加强从业人员的基础知识和临床技能的培训,定期开展妇幼健康服务人员急救能力培训,重点针对产儿科危急重症急救能力、孕产妇和婴儿前三位死因开展专项培训,切实提高产儿科急救能力,有效降低孕产妇、婴儿死亡率。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培训,大力提高基层妇幼健康服务人员筛查、识别高危孕产妇和新生儿能力,做好向上转诊、健康管理等服务。聚焦扶贫攻坚重点难点,继续开展专家蹲点、对口支援贫困地区妇幼保健工作,全力提高贫困地区妇幼健康服务能力。
(五)健全高危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体系。一是印发了《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加强母婴安全管理的通知》,从组织领导、优化诊疗服务、高危孕产妇管理、妇幼队伍建设、产儿科质量管理、预警监测、健康宣传等七大方面来全面加强母婴安全管理。二是重新修订完善了《湖南省危重孕产妇救治与转诊工作方案》,从构建组织领导体系、完善救治转诊网络构架、明确职责分工、畅通三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网络等方面,加强危重孕产妇转诊和救治能力。特别是依托中南大学湘雅医院、省人民医院等部省直医疗机构建立省级疑难危重孕产妇和儿童急救中心,对全省危重孕产妇救治实行分片负责制,各市州医疗机构与相对应的省级危重孕产妇急救中心建立会诊、转诊、指导等双向协作关系。要求每个市州也建立1-2家、每个县市区建立至少1家疑难危重孕产妇和儿童急救中心,逐步完善省、市、县三级疑难危重孕产妇和儿童救治网络,畅通救治与转诊绿色通道。三是重点加强高危孕产妇管理,完善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有效实现孕产妇和儿童死亡控制“关口”前移,大大提高了疑难危重孕产妇和儿童抢救成功率。同时,要求医疗保健机构在为孕产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时,要特别关注高龄孕产妇和剖宫产术后再孕妇女,加强高危新生儿访视,筛查危险因素,识别高危孕产妇和新生儿,进行专案管理。各助产机构要设立产科安全管理办公室,由分管医疗业务的负责人具体负责,加强产科质量安全管理,并建立院内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小组,制定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预案,实施多学科协作产儿科急救,保障母婴健康安全。
(六)加大财政投入。一是加大妇幼保健服务投入。2016年,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达到每一常住人口45元,各级财政共安排补助资金30.3亿元,支持包括妇幼保健、孕产妇管理等12大类4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开展,推进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2016年安排中央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资金8.5亿元,其中安排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8200万元,安排贫困县婚前免费检查省级补助资金1000万元,叶酸增补资金1000万元。二是加大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投入。2016年,省财政安排7636万元支持100万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补助,该项工作预计将实施3-5年;安排1400万元支持市县妇幼保健机构购置检查设备,提高“两癌”检测能力;安排1000万元支持14个贫困县开展孕产妇产前筛查试点。2017年省政府将“60万孕产妇产前筛查”列为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各级财政预计投入8400万元,在全省123个县(市、区)支持开展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工作。三是加大妇幼服务体系投入。我省将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作为启动实施“两孩”政策的配套措施,加大经费投入。在“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中,我省将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作为重点支持内容,切实改善业务用房和装备条件,确保在省、市、县三级均建成一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2016年,中央补助1.63亿元支持儿童医疗服务体系建设、1.12亿元支持妇幼保健机构建设。
二、下一步采取的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纳提案中的建议,更加重视和关注高龄孕产妇健康保障,进一步做好医疗保健工作,确保全面两孩政策实施。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公共媒体宣传力度,主动联系民政、妇联、残联等部门开展各项宣传活动,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努力提高广大群众生殖健康、孕产期保健、优生优育知识知晓率,积极引导群众树立科学备孕观,增强安全意识。
(二)不断拓展妇幼健康服务项目。针对高龄孕产妇增多的特点,针对性地拓展妇幼健康服务,加强生育指导,如深化孕产妇、儿童预约诊疗服务,优化门急诊环境和服务流程,广泛开展便民门诊服务,不断改进医疗保健服务。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督促落实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免费基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但是,对于“出台强制检查规定,对35岁以上的夫妇,有生两孩意愿的要实施强制性孕前优生检查”的建议,由于国家规定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要遵循科学规范原则和知情自愿原则,目前采取强制性措施还缺乏法律法规依据,下一步,我们着重在加强健康宣教和组织发动上下功夫,争取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对象都进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三)继续完善妇幼信息管理体系。我省将重点对高龄孕产妇加强管理,巩固省内外区域协作机制,切实推进信息互通、服务互补、管理互动的“一盘棋”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全覆盖的高龄孕产妇基础信息库。切实推进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深度融合,进一步调整扩增产科服务资源,全力保障母婴安全。
(四)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我们将积极协调教育、人社等部门,支持鼓励具备条件的医学院校增设助产、儿科医学专业,动态调整招生规模;加强产儿科人员岗位配置,扩大儿科医师供给;在职称评定、薪酬分配等方面给予产儿科政策倾斜,切实改善人员待遇。我们也将充分发挥省部直医疗保健机构的学科和技术优势,加强全省各级产儿科技术骨干和专家培养,加大对县级产儿科综合急救骨干的引进与培养力度。
(五)切实巩固急救体系。我们将进一步健全急救体系,加强辖区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急救中心建设,开展产科急救中心复核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工作;完善运行工作机制,省市县各级建立急救、会诊、转诊、技术指导等双向协作关系,确保转诊救治网络覆盖全部助产机构;提升综合救治能力,健全急救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完善抢救转诊流程。
(六)继续加大对妇幼保健事业的投入。关于“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使孕产妇产前筛查等医保未覆盖项目由财政补贴到位,将产筛、新筛、听力筛查、地贫筛查等项目免费实施。”等建议,与省财政厅协商后认为,在目前我省医保筹资规模还不足够大、地方人均财力有限的条件下,要实现委员们提出的目标,还有较大难度。但我们相信,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和各级党委、政府更加重视妇幼保健工作,各级财政将继续加大对妇幼保健事业的投入,为妇女儿童提供更多更优质的公共卫生服务。
再次感谢贵单位对全省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欢迎继续关心和支持我省卫生计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湖南省卫生计生委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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