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法对于备孕期妇女要求一定要检X光胸透吗
今年下半年在备孕,统一体检的时候我没做X光,在体检说明那里我填的疑似怀孕。后来公司收到体检报告后通知我我一定要补做X光体检。除非我出具已经怀孕的证明,要不就换岗(这是变相... 今年下半年在备孕,统一体检的时候我没做X光,在体检说明那里我填的疑似怀孕。后来公司收到体检报告后通知我我一定要补做X光体检。除非我出具已经怀孕的证明,要不就换岗(这是变相逼我离职吗?)。还说不是公司为难我,是法规要求的,之前说要不签个永久协议(霸王吧),以后出现这部分职业病都与公司无关,后来又说协议也不行,公司会受处罚的,只能是怀孕证明或者去体检。请问法律人士法规对于备孕期有明确要求一定要做X光胸透吗?我不想出具假怀孕证明给公司留把柄。 展开
chinalifaqiang
2016-11-21 · 职业卫生工作人员
chinalifaqiang
职业卫生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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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公共卫生硕士,德州市安全生产专家,长期从事职业卫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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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确没有怀孕,那么你的确需要去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如果这个职业健康检查的检查项目按照GBZ188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要求,确实需要进行X光检查,那么除非你怀孕,否则没有任何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检查。你要知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接受职业健康检查不但是你的权利,也是你的义务。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的规章、标准,都没有所谓备孕期应该如何如何。实际上,在法律意义上和医学意义上,也根本不存在什么备孕期的说法,迄今为止也并没有有力的证据证明怀孕之前接受X射线检查会对以后的孩子造成什么损害。
你的公司的所作所为并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你无正当理由绝不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公司的确可以给你更换岗位,你就算提起劳动仲裁,也很难有把握告倒公司。因为你毕竟没有怀孕。所有的法律法规都只针对怀孕期女职工有这样那样的特殊规定。没有怀孕的女职工,不能说我备孕,就应该怎样怎样。对不起,没有任何法律法规支持你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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