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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庆阳市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百日推进”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泰然健康网 时间:2024年12月19日 19:43

关于印发《庆阳市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百日推进”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16 浏览次数:187 次 【字体:小 大】


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卫生局),委属各单位:
按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百日推进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庆阳市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百日推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认真做好2016年7月至10月开展的全市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百日推进”活动,现将《庆阳市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百日推进”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庆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8月22日


庆阳市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百日推进”活动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遏制各类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百日推进”活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百日推进活动的通知》(庆市安﹝2016﹞4号)要求,结合卫生计生行业特点,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百日推进活动,进一步落实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管理人员的管理责任、员工的岗位责任,促使各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更加完善,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高,隐患自查治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彻底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和遏制事故发生。
二、活动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三、活动时间
2016年7月至10月。
四、检查方式
此次检查整治采取各单位自查自纠、分期分批开展督查,并及时督促整改的方式。督查工作要严肃认真,出实招、动真格,主要采取现场考试、集中考试、抽查考试、现场演练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检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一线员工“应知应会”是否落实到位,考验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真正落实。
五、活动内容
   (一)健全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进一步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保证安全投入,开展安全培训、安全检查、隐患整治和事故报告等工作。
2、 建立健全覆盖全单位所有层级、所有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内容,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逐级逐岗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二)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1、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条例》等要求,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对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防火分隔设施进行排查;对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用火用电设施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全面检查;对遗留的火灾隐患和区域性消防安全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三)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1、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作业;确保“三项岗位”人员按规定参加培训考试,取得合格证或操作证。
2、对新进员工和临时聘用人员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对员工转岗、换岗、复岗前开展安全教育,确保所有一线员工培训合格后上岗。
3、建立包括培训时间、地点、培训人(签字)、被培训人(签字或按指印)、培训内容、考试时间、考试成绩、考试试卷的安全培训台账。
4、强化安全提示,播放安全警示教育培训片,利用“两微一端”平台,建立单位内部微信群、qq群,大力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鼓励职工浏览和学习。
   (四)保障安全投入
1、按规定为职工发放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岗位员工会用能用。严格按照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建立安全投入台账,做到专款专用。
2、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确保单位各项安全费用用于安全设施配备、维护、监测,隐患评估、整改监控和其他安全生产的支出。
   (五)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鼓励各单位聘请相关专家排查整治隐患;对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防火分隔设施进行排查;对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用火用电设施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管理措施全面检查;对遗留的火灾隐患和区域性消防安全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建筑施工户外作业管理进行彻底检查;对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的管理进行检查;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和交通安全管理进行全面检查;
   (六)严格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管理
1、各单位要编制有针对性、适应性和操作性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与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急预案相衔接,各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
2、要经常开展员工应急教育,确保员工在发生事故后知晓处置应对方法,并能够及时撤离。各医疗卫生计生服务单位要健全医警快速对接机制,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对近年来未能及时化解的突出医患矛盾、医疗纠纷和积压遗留的案件进行排查和梳理,并制定妥善的处理意见,开展安全事故上报工作。
   六、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安排部署阶段(7月1日-20日)
各县(区)卫计局、委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百日推进”工作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制定详实的实施方案,认真对照安全主体责任的法定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改工作。
   (二)对照检查、整改完善阶段(7月21日-9月20日)
各县(区)卫计局、委属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对辖区和行业领域进行督查检查,督促各项任务全面开展,针对督察检查出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完善,并将整改结果报各县区卫计局,委属各单位直接报市卫计委应急科。
   (三)督查检查、巩固提高阶段(9月21日-10月10日)
市卫计委将结合全市卫生计生重点工作任务督查和年终考核等工作,对县(区)和委属各单位 “百日推进”活动的安排部署、全面实施、督促检查、总结提高等重点环节进行督查,实行“全过程、全时段”指导。
七、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职责。各县(区),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安全”要求,强化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认真开展辖区和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百日推进”活动,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市安委会将把这项工作纳入201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年终进行考核。
   (二)加大执法力度。各县(区)、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采取跟踪督办、警示约谈和现场分析等措施,监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管理能力。对在“百日推进”活动期间,对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未保障安全生产投入、未落实职工安全培训、隐患整改不力等行为,依法从重从严处罚。
   (三)强化舆论引导。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短信平台、网络(网站、两微一端)等媒体,采取系列报道、专题报道、专题专栏等多种方式,宣传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百日推进活动的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和具体要求,宣传推广一批主体责任落实方面的先进典型,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安全管理严重缺失的企业,为推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百日推进活动创造有利的舆论环境。
  (四)夯实基层基础。在主体责任落实“百日推进”活动中,要与防灾减灾、创建“平安医院”和“打非治违”(包括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等)各项工作措施督查相结合,强化现场管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积极推动医疗环境安全管理工作常态化开展。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平,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按期完成任务。本次活动的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县区卫计局(卫生局)、委属各单位合理安排时间进度,集中精力,按照时限要求,认真抓好本单位宣传动员、对照检查、整改完善、督查检查和巩固提高等环节,及时掌握本辖区、本行业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百日推进”活动情况,做到“每周有简报、每月有小结、结束有总结”,并于9月8日前将月度总结、10月8日前将活动总结以书面形式报市卫计委应急科。
联 系 人:畅鹏程    
联系电话:8221368
电子邮箱:224635474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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