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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宝山区托幼机构“医教结合”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泰然健康网 时间:2024年11月25日 14:08

  儿童的身心健康关系到国家的未来和命运,也是学前教育发展的本质要求和重要目标,推行“医教结合”是有力、有序、有效做好托幼机构儿童身心健康教育和卫生保健工作的关键性举措,为充分发挥教育与卫生资源两方面的作用,形成优势互补、依责履职的合作机制,为切实落实儿童健康状况监测及健康促进工作,保障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医教结合”是落实国家战略规划的具体行动,落实市、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关于在本市中小学和托幼机构开展“医教结合”工作的指导意见》(沪卫疾妇〔2011〕43号)文件精神,认真执行《上海市儿童保健工作常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令第76号)等法律法规,以“属地管理与条抓块管相结合、预防为主与注重内涵相结合、依法履职与依责履职相结合、健康先行与服务创新相结合”为工作原则,实现“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学校负责、家庭配合、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为广大托幼园所儿童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公共卫生服务。 

  二、总体目标 

  开展“医教结合”,形成医生、教师、家长共同工作的合作体,实现多部门联合聚焦实践教育、医疗、保健服务,进一步依法依规完善托幼机构健康促进和传染病防控等制度建设,进一步优化幼儿心理、疾病、营养、视力不良和意外伤害等监测干预机制,进一步完善托幼机构卫生信息共享机制,使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明显改善,幼儿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三、组织框架 

  为深化“医教结合”管理模式,实现教育机构和卫生机构的有效对接,成立以下工作组负责落实推进该项工作。 

  (一)领导小组 

  由区教育局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分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全面领导全区的托幼机构“医教结合”工作,确保“人、财、物”的保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二)办公室 

  由区教育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相关科室科长及区妇幼保健所所长组成,组织实施托幼机构“医教结合”工作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将“医教结合”工作纳入托幼机构与卫生机构的年度目标考核;定期召开“医教结合”工作例会,沟通工作进展情况,负责专家指导组成员的组成,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专家指导组 

  专家指导组由临床专家、公共卫生专家及其他领域的专家组成。临床专家由区内二三级医院儿科、内科、眼科、口腔科、营养学等专业的中高级职称医生组成;公共卫生专家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妇幼保健所、区卫生监督所、区精神卫生中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专业机构人员组成,另外聘请心理学、特殊儿童教育方面的专家参加指导组。 

  (四)工作实施小组 

  按街镇属地化管理原则,由托幼机构负责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组成,具体落实区域托幼机构“医教结合”各项工作。其中,托幼机构实行“园长负责制”,按照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将“医教结合”工作纳入幼儿园管理,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和职责要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医师入园开展托幼机构卫生服务工作,做好巡视指导和信息报送管理等相关工作。每街镇设立一幼儿园作为医教结合工作的试点,以点带面开展医教结合工作。 

  四、工作机制 

  宝山区推进学前教育“医教结合”,将按照“医生进园服务抓试点、专家进园指导促专题、监测分析平台助推进、家长进园互动促合力”的模式予以推进,具体机制如下: 

  (一)医生进园服务抓试点 

  1.进园对象 

  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儿保医生为主,区妇幼保健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监督所等部门为辅。 

  2.主要职责 

  (1)托幼机构 

  幼儿园园长负责组织园所相关负责人、卫生保健人员、教师和保育人员等,讨论制定工作制度、职责和工作网络,指定专人负责与进园服务医生联络沟通;在制度、人员、场地等方面做好保障工作;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负责做好园所内保育人员和教师的培训工作,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并做好相关记录; 

  开展幼儿日常健康检查,做好档案建立工作,在进园医生指导下,为家长提供健康咨询,做好相应宣传与积累工作; 

  接受进园医生的督导,按照要求改进完善日常保育管理、传染病防治、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健康教育五大方面的工作;按要求落实卫生保健技术指导后的后续实施内容; 

  重大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第一时间告知进园服务医生及相关部门人员,配合医生做好相关工作。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内容,结合季节和上级专业机构的各项要求,每季度一次巡视指导,对存在问题及时沟通和反馈; 

  幼儿体检和健康指导,开展幼儿入园健康体检,了解其健康状况,对体检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给出指导及就诊建议,开展高危儿童保健和管理;加强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的培训,指导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开展对幼儿的健康教育,并对家庭进行指导和干预; 

  开展入园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开展因病缺勤缺课网络直报,提高传染病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发生传染病后及时报告相关部门,按属地化和分级管理原则,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落实隔离患儿、消毒、健康宣教、医学观察、凭证返园(所)等防控措施; 

  指导托幼机构幼儿日常健康检查与档案的建立,从专业角度提出健康促进的指导意见。 

  (3)区妇幼保健所 

  区妇幼保健所定期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条线医生、托幼机构保健老师召开会议,开展业务培训和健康教育工作指导;定期对托幼机构进行督查,对存在问题及时沟通和反馈,并进行针对性指导; 

  督促托幼机构健全组织网络、明确职责,开展健康宣传教育,不断完善传染病应急预案、报告、晨检、消毒等各类制度并应用于日常工作中; 

  督促保健老师加强对托幼机构儿童传染病防治的日常管理,托幼机构一经发现传染病聚集性疫情,区妇幼保健所做好接报与上报同时及时派人前往现场进行指导,有效地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 

  指导托幼机构做好新生入托、入园健康体检卡查验工作;开展托幼机构儿童营养性疾病监测。 

  (4)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按《上海市托幼机构消毒隔离工作常规》中的采样及检验方法对托幼机构开展现场采样和检测; 

  做好托幼机构缺勤缺课网络直报工作,包括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托幼机构缺勤缺课网络直报工作的业务指导、培训、检查、考核和质量控制; 

  指导托幼机构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每学期开学初对托幼机构进行消毒隔离及缺勤缺课网络直报的全覆盖督导。 

  (5)区卫生监督所 

  区卫生监督所负责对托幼机构的日常卫生管理、传染病防治、饮水安全、工作人员资质等情况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6)区精神卫生中心 

  区精神卫生中心负责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教师和保育人员开展幼儿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幼儿心理行为的指导与问题矫正。 

  3.保障措施 

  由区教育局对托幼机构配合“医生进园”情况进行检查,纳入园所考核范畴; 

  由区妇幼保健所统筹,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园巡视指导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并开展托幼机构与家长的满意度测评; 

  领导小组对医生进园进行效果评估,对于表现突出的医生与单位给与表彰奖励。 

  (二)专家进园指导促专题 

  根据区域特点和园所的需求,邀请相关专家,组成“医教结合”专业指导小组,不定期进园开展指导。 

  1.培训讲座 

  每学期1—2次。具体内容为:邀请儿童医学专家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补充更新专业的儿童身心发展知识、疾病预防知识、紧急救助知识等,提供具有参考价值的临床案例。培训内容包括:儿童生长发育、儿童行为发展与心理健康、儿童喂养及营养、儿童常见疾病防治、传染病防治、儿童紧急救助等。 

  2.服务咨询 

  每学年1次。具体内容为:以园所为基地,参与“医生、教师、家长面对面”一对一的健康服务咨询活动,为幼儿疾病的早期发现、早期诊疗提供服务,有效防治幼儿意外伤害,为教师、家长在教养幼儿方面解惑释疑,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3.专题研究 

  由专家带领教师从医、教两方面对幼儿的身心发展进行科学审视,并围绕当前存在的问题结合园所已有的相关课题及研究基础,形成若干个“医教结合”研究项目,通过各街镇选择试点幼儿园,依靠实证性实验及测试,以综合干预方式形成对幼儿集体或个别幼儿的身心发展困难开展课题研究,探索综合干预机制,幼儿园和家长在医生的指导下对幼儿进行干预。 

  (三)监测分析平台助推进 

  建立“幼儿健康信息监测与分析平台”,对幼儿生长发育,营养膳食、流行病、传染病、意外伤害以及情绪状况进行定期监测,并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数据积累与分析。各托幼机构要按照相应要求定期填报园所监测数据,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部门通过平台收集相应数据,对托幼机构幼儿各项健康指标进行分析,做出预警、指导等跟进措施,使该平台成为面向家长的幼儿健康电子档案,家长可以动态掌握并科学评价自己孩子的健康状况;面向园所的幼儿健康水平评价,园长和教师可以动态掌握班级孩子的健康水平,从而反思保教行动,采取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全面掌握、评价、分析幼儿的健康水平,为各项教育、卫生公共服务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家长进园参与互动促合力 

  医教结合构建家园合作的桥梁。以幼儿园作为桥梁,让医生和家长进行有效对接,多途径、多方式地向家长普及科学育儿理念和知识,使家长用医学理念和科学检测作为家庭健康教育的指导依据。 

  1.电子健康档案 

  探索建立幼儿健康电子档案,将幼儿在园的每年健康检查结果以及医生的专业指导意见通过电子平台实现“一人一档,网上查看”,为家长及时了解幼儿身心发展情况与专业指导意见提供途径。 

  2.特殊幼儿矫治 

  关注特殊儿童身心发展上的表现,由保健老师牵头、进园服务医生、专业指导小组成员和家长共同组成干预矫治小组,为特殊儿提供个性化的健康促进服务。 

  3.挖掘家长资源  

  幼儿园牵头,充分挖掘家长资源,邀请区域内幼儿家长中的卫生工作者建立“医教结合”家长志愿者队伍,邀其进入托幼机构医生和专业指导小组队伍中,参与医教结合的各项工作,发挥他们的特长和优势,成为“医教结合”的补充力量。 

  五、具体工作 

  (一)巡视服务 

  社区医生做好每季一巡视和每月一试点的进园服务工作,接受园所卫生保健人员关于幼儿身心健康的咨询,并做好相应的服务记录,咨询工作做到热情接待、专业指导,遇到当场无法解答的问题做好记录,并及时寻求专业部门的支持,尽快给予答复。区妇幼保健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选派优秀、具有较强的专业素养的儿保医生参与此项工作,并做好医生进园的考核激励工作。 

  (二)例会听诊 

  “医教结合”领导小组重视关注区域医教结合工作动态,每学期牵头相关工作部门召开例会,听取区妇幼保健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托幼机构的工作汇报,及时协调工作进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三)开展讲座 

  “医教结合”办公室要形成面向区域“医教结合”工作主题的教育培训方案,安排专业人员每学期在区域内举办“医教结合”系列讲座,内容包括:儿童生长发育、儿童行为发展与心理健康、儿童喂养及营养、儿童常见疾病防治、儿童紧急救助等,通过信息化方式,将每次讲座制作成宝山区医教结合系列电子课程,收入宝山区学前教育信息资源库,便于各托幼机构内部日常学习培训。 

  (四)专题研究 

  各个街镇的试点园组成的小组在专家团队的指导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托幼机构结合园所实际特点,确立每学期医教结合的重点工作,开展系列专题研究,形成若干个依靠实证、综合干预的“医教结合”行动研究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后,在区域内进行推广交流。 

  (五)咨询服务 

  每学年,开展一次幼儿健康咨询,邀请专家资源库中的专家现场指导,接受家长、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和教师关于幼儿健康方面的咨询,帮助其解惑释疑,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做好早筛查、早发现、早干预。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 

上海市宝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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