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武汉市2020年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卫生健康(计生)局: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关于印发2020年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卫基层便函〔2020〕10号)、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湖北省2020年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卫函〔2020〕66号)要求,市卫生健康委制定了《武汉市2020年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联 系 人:王建敏 钟雅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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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卫生健康委
2020年8月13日
武汉市2020年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为抓好国家、省关于2020年度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落地落实,提升基层医务人员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现就做好全市2020年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基层卫生人员实际需求为导向,以补短板为目标,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家庭医生团队实用技能为重点。坚持医防融合,加强基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疫情防控应对能力;坚持中西医结合,加强适合基层的相关特色医疗技术的推广应用;坚持满足基层居民健康需求,提高群众基层就医有获得感,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利用率和满意度。2020年全市拟培训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医师(含公卫医师)29名、骨干全科医生20名、骨干乡村医生29名。
二、培训项目和内容
(一)临床医师(含公卫医师)培训项目
全市遴选29名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临床医师、公共卫生医师参加,培训时间120天,其中临床轮转90天,基层培训30天。重点提高本专业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规范用药等能力;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传染病社区筛查识别、应急处理及社区防控管理的能力;加强院感防控能力培训;在基层推广一批适宜技术、特色诊疗项目。
(二)骨干全科医生培训项目
全市共培训骨干全科医生20人,培训时间1年,其中临床科室轮转11个月,实践1个月。重点强化全科医学理念,提高基层常见疾病的诊断治疗、危急重症病人急救、常见症状的鉴别诊断和处置等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健康管理、康复、公共卫生等服务能力,特别是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上报流程及传染病社区联防联控方面的培训。
(三)骨干乡村医生培训项目
全市共培训骨干乡村医生29人,培训时间90天。重点培训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常见慢性病的管理,健康教育,中医药服务技术,常见诊疗技术操作规范等;结合村镇属地化管理,开展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防控相关培训,提升传染病筛查、识别、转诊流程、病人出院后基层康复管理的能力。
三、培训人员
参加培训人员由各区根据本方案工作要求和任务表遴选确定。各区遴选临床医师(含公卫医师)参训人员时,原则上安排内科、妇科、妇女保健科、儿科、儿童保健科、康复医学科、中医科、口腔科、公共卫生科等专业人员参加培训。遴选骨干乡村医生参训人员时以有2名以上乡村医生或已实现乡村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为主。各培训项目均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线上培训
各区卫生健康局按要求在国家基层卫生能力建设平台(下称“平台”)(http://pxtcxz.ncme.org.cn/#/login)录入学员信息,区级管理员要指导培训学员登陆平台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参加项目培训的学员于8月30日前完成不少于两个项目包的线上学习。国家项目办在培训结束后将进行线上考核。培训考核通过后,发放培训证书。平台的学习内容免费为已注册的基层卫生人员开放,非项目内学员在登陆平台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后,可自愿参加相应类别学习,考核合格者发培训证书。
(二)线下培训
临床医师(含公卫医师)培训(项目一)由省卫生健康委委托相关医疗机构组织实施。骨干全科医生培训(项目二)和骨干乡村医生培训(项目三)由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分别委托洪山区华中科技大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青菱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体实施。
四、经费安排
临床医师(含公卫医师)培训、骨干乡村医生培训经费标准为每人每天120元,骨干全科医生每人每年1.5万元,相关培训经费财政部门将根据培训项目情况下达各培训单位。各培训单位要统筹安排并使用好培训经费,切实做好培训工作。培训经费只能用于讲课费、住宿费、伙食费、场地费、印刷费、交通费等项目培训相关支出,并做好培训通知、会议手册、签到表、各类费用结算明细单等文字材料的存档工作。各培训机构要管好用好项目经费,不得挪用和调项,不得降低培训标准和向学员收取额外费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项目管理
各区管理员要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统一管理,对在线注册、线上线下培训、过程考核、评价管理等流程进行全面监管,学员报名、学员匹配、培训机构考核、学员考核、过程考核、结业考核等所有线上、线下培训过程均在平台上完成。各培训机构要建立学员培训档案,将学员学习情况记录在档。培训结束后,要开展优秀学员和师资评比。要建立学员跟踪随访指导制度,对学员进行为期2年的绩效评价。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将学员学习情况和绩效评价结果,纳入选人用人和职称评定的条件。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辖区参训人员遴选及线上培训工作负责,学员遴选完成后及时汇总名单报送市卫生健康委。
(二)认真组织实施
各区要将基层卫生人才培训项目与“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专项工作培训有效衔接,避免基层人员重复培训。受训期间,学员派出单位应向学员发放不低于单位平均水平的薪酬(含工资、绩效、津贴等),对培训机构反映的违规违纪的学员可扣发培训期间绩效工资。
(三)做好需求对接
各培训机构要以需求为导向,做好培训与需求的对接,将培训与学员的职业发展紧密结合,调动学员学习主动性。通过开展需求调查,进一步细化线下培训重点,确保培训需求与培训机构培训能力相匹配,既符合学员培训意愿,又能发挥培训机构培训专长。
(四)优选培训内容
各培训机构应认真遴选师资,组织开发课程和编写教案,做到符合大纲和培训要求,课程开发有针对性。培训期间对学员严格考勤管理、实施阶段性考核,完善培训档案记录。鼓励创新培训形式,依托临床技能模拟训练教学器材及设备,进行实践操作演练,提高培训效果。
(五)做好疫情防控及应急预案
各培训机构应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师资及学员的个人防护及院感培训,严格落实学员的健康筛查,鼓励小班教学,保证培训及住宿期间的人员间距,坚持清洁消毒,做好日常通风管理。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针对培训期间可能发生的疫情传播及突发极端自然灾害,提前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储备应急物资。当处于应急状态时,在保证培训效果的前提下,可以远程或网课等形式开展线下培训。
附件:1.武汉市2020年度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
目人员分配表
2.武汉市2020年基层人才能力提升临床医师(含
公卫医师)培训回执(略)
附件1
武汉市2020年度临床医师(含公卫医师)、骨干全科医生及骨干乡村医生人员分配表
区
培训人数(人)
临床医师培训
(项目一)
骨干全科医生培训(项目二)
骨干乡村医生培训
(项目三)
江岸区
2
2
江汉区
2
1
硚口区
2
1
汉阳区
2
1
武昌区
2
2
青山区
2
1
洪山区
2
2
经开汉南区
2
1
东湖高新区
2
1
东湖风景区
1
1
东西湖区
2
1
蔡甸区
2
1
4
江夏区
2
1
7
黄陂区
2
2
10
新洲区
2
2
8
合计
29
20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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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武汉市2020年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https://www.trfsz.com/newsview9053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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