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有些食物吃不对,等同于吃了毒药!因此,吃味精前我们需要先搞清楚以下几点:
第一.菜临出锅时放味精。加在温度80℃~100℃时容易溶解而发挥其鲜味的作用,当超过100℃时会发生变化而失去鲜味,超过150℃时还会形成焦谷氨酸钠而有一定的毒性,所以做菜或汤要等临出锅时再加入味精为最佳。
第二. 每天不超过5克。成年人每日摄入味精不应超过5克。味精就是谷氨酸钠,钠摄入过多还会引发高血压病,所以每天食用的味精不要太多,婴幼儿最好不要食用味精。
第三 炒肉菜不用加味精。肉类中本来就含有谷氨酸,与菜肴中的盐相遇加热后,自然就会生成味精的主要成分——谷氨酸钠。
第四.味精用咸不用甜。味精的鲜味在咸味菜肴中才能有鲜美表现,但如果在甜味菜中放入味精,不但不能增鲜,反而会抑制甜鲜的本味,并产生一股异味。
那么那几种情况下食用味精等同于用毒呢?
第一、调馅料加味精
味精拌入馅料后,会一起经过蒸、煮、炸等高温过程。但是,温度只要超过120℃,味精就会发生变性。不但会失去鲜味,还会形成有毒的焦谷氨酸钠,危害人体健康。
第二、炒菜时先放味精
首先,尽量选择以水为媒介的烹调方式,比如汆、蒸、煮、炖。水的沸点是100℃,烹调温度较低,可以降低谷氨酸钠转变为焦谷氨酸钠的比例。其次,要延缓放味精的时间。“炒素菜时,关火十秒钟以后放味精;做荤菜时,关火两分钟以后放味精”,这样更安全。
第三、味精放入过多
味精中含有大量的钠,当食用过多味精时,一方面会造成钠摄入过多,导致高血压等疾病;另一方面,当食用味精过多超过机体代谢能力时,会导致血液谷氨酸含量增高。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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