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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北京市居民心理健康体检与心理援助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泰然健康网 时间:2024年11月25日 22:28

各区卫生健康委,市精神卫生保健所:

为深入了解我市居民心理健康状况,进一步做好居民心理健康服务工作,2022年我委将继续在全市开展居民心理健康体检与心理援助服务工作,现将《2022年北京市居民心理健康体检与心理援助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21日

2022年北京市居民心理健康体检与

心理援助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有序做好我市居民心理健康体检工作,持续提高居民心理健康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健康北京建设,坚持全民心理健康素养提高和个体心理疏导相结合,坚持提升自身能力建设和满足不同群体心理健康服务需求相结合,加强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培育心理健康意识,促进心理健康服务科学、规范发展,逐步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加强公众心理健康知识宣教,引导公众科学认识心理行为问题及精神障碍对身心健康的影响,提升公众对自身及周边人群心理健康关注水平及自我调节能力,引导风险人群及时寻求专业心理咨询及干预治疗。

2.生命全周期健康服务。充分发挥心理服务人员的专业作用,帮助居民强化心理健康自我管理的意识和能力,解决生活、学习、职业发展、婚姻、亲子、人际交往等方面的心理困扰,加强生命全周期心理健康服务供给,促进社会和谐,提升居民幸福感。

3.全社会参与、信息化支撑精准服务。持续做好居民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体检、心理援助热线服务等心理筛查、干预、援助服务,建立筛查服务与心理疏导干预等衔接递进、密切合作的心理健康服务模式,健全完善转介机制。以信息化技术为支撑,探索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精准服务方式。

三、工作目标

(一)项目总目标

提高全社会对心理健康重要性的认识,普及心理问题的预防及应对知识,引导居民树立心理健康意识,进行规范的心理健康体检,接受科学的心理健康知识,提高了解自我心理状态和自我调适的能力。强化全市基层心理健康服务专业人才库建设和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开展适当的心理健康管理与指导,促进常见心理/精神卫生问题的早期发现和干预。

(二)2022年具体目标

1.进一步完善北京市居民心理健康体检与心理援助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暖翼”平台),通过技术手段,加大心理健康知识推送力度,完善心理健康素养测评、心理健康状况自评、心理疏导和健康宣教等服务功能,逐步构建起以心理知识宣传普及为前端、心理问题监测预警为中端、高危人群精准干预为末端的“心理健康全程服务链”;

2.面向全市居民提供线上自助心理健康素养测评、心理健康体检和心理调适服务。同时结合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连接全市心理援助服务资源,实现对筛查出的轻度健康风险人群,推荐采用线上自助调适方法进行心理调适、心理疏导;对筛查出的中高度健康风险人群,转介心理援助热线或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进行全面评估和干预。(具体服务量见附件1);

3.建立全市基层心理服务专业人才库,开展规范化心理健康服务技能培训,提升满足不同群体心理健康服务需求的能力。

四、任务内容

(一)专业服务能力建设

建立全市基层心理服务专业人才库,开展规范化心理健康服务技能培训。在现有“暖翼”平台心理健康服务工作人员教育模块的基础上,进一步研发有针对性的专业课程,分配不同权限为心理危机干预人员、心理援助热线服务人员、社会心理服务基层工作人员提供培训及赋能支持。各区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单位组织一线心理服务人员可以通过“暖翼”平台定期参加团体督导、学习线上课程、学习专业心理服务技术等,提升专业人员的心理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

(二)心理健康素养提升

在北京市心理健康素养基线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巩固心理健康素养监测机制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依托“暖翼”平台,逐步完善线上调查监测功能,支撑各区开展区域心理健康素养水平监测调查工作(具体监测调查方案另行通知)。同时,加强心理健康素养理论研究,分析不同人群和重点问题的心理健康素养现状和影响因素,提高监测结果的应用。 

各区卫生健康委联合教委、民政、工会、残联、老龄等部门或组织,组织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专业服务机构、社会心理服务站、村(居)委会、学校等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居民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居民主动参与,提升辖区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

(三)心理健康体检

第三方服务机构在现有的“暖翼”平台基础上,完善心理测评、科普知识等服务工具和内容,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自助式个体心理健康评估服务。各区充分利用精神卫生专业服务资源、社会心理服务站资源、教育服务资源等,结合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和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促进工作要求,制定针对不同人群的心理健康体检公益服务套餐,重点关注儿童青少年、妇女、老年人、职业群体、残疾群体,提供适宜的心理健康服务。

(四)心理疏导服务

利用“暖翼”平台,为我市居民提供线上心理健康知识宣教,普及心理问题的预防及应对知识;引导居民树立心理健康意识,结合居民自身服务需求,选择不同形式的心理减压、情绪管理等自助疏导训练,提高了解自我心理状态和自我调适的能力;提供相应的心理服务资源链接和转介渠道,探索“暖翼”平台与线下社会心理服务站点结合的可行性路径,为居民寻求心理援助服务提供便捷。

(五)心理援助热线服务

各区、各有关单位积极鼓励吸纳经过培训的心理咨询师、治疗师及精神科医师等专业心理服务人员,到市、区两级心理援助热线坐席值守,为居民提供心理热线援助服务(心理援助热线名单见附件2)。各区卫生健康委指导辖区心理热线服务机构,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心理援助热线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加强和规范心理援助热线建设,为来电的健康人群提供一般心理问题的心理疏导,进行心理健康教育;为有情绪冲突的来电者提供情绪疏导;为处于危机状态的来电者提供心理支持,帮助高危来电者稳定情绪以降低自杀风险,提供转介指导;为有需要的人提供精神卫生相关知识及机构信息,引导其寻求专业治疗,维护心理健康。

(六)项目质控与评价

开展项目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进行项目执行全程监测及效果评价,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五、职责分工

(一)市卫生健康委

负责项目总体部署及组织协调,组织制定印发项目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我市居民心理健康体检服务机制,定期组织开展项目质量控制及督导评估工作,及时通报项目进展情况。负责承担项目的第三方服务机构的招标、组织及监督工作。

(二)市精神卫生保健所

在市卫生健康委领导下,配合制定项目工作实施方案,负责项目具体组织实施、技术指导、业务培训、质量控制等有关工作,及时汇总跟进项目进度。

(三)各区卫生健康委

按照市级部署,负责辖区项目工作组织实施,包括开展居民心理健康素养调查、心理健康体检、心理援助热线服务、心理健康知识宣教等。定期监测项目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年度任务目标。结合工作实际,建立由区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辖区综合医院精神科(心理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组成的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及协作机制,完善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制度,优化服务流程。

未开通心理援助热线的区,要借助项目契机,积极创造条件,开通热线服务。

(四)各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

在区卫生健康委领导下,积极发挥专业技术优势,提供业务培训和公众健康教育技术指导,提升心理健康服务水平;利用多种渠道、多种宣传形式动员、组织心理健康体检。

(五)第三方服务机构

负责提供心理健康体检线上测评平台服务,为心理危机干预人员、心理援助热线服务人员、社会心理服务的基层工作人员提供线上专业赋能和成长平台服务,保证服务平台安全和正常运转,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实际需求,适时对平台进行调整和完善。通过线上线下服务相结合的方式,提供心理健康宣教、人员培训、项目推广、项目管理、心理援助热线服务、监测分析等服务。

(六)市、区两级心理援助热线服务机构

加强热线建设,加强日常管理,配备必要设备,规范热线服务。为保证接线质量,培养心理援助热线专业队伍,督促热线接听人员积极参与督导与培训,提升服务质量。

六、经费保障

本项目所需经费,依事权分别由市、区两级财政保障。市级财政保障购买项目实施第三方机构服务的基本经费。区级财政将项目涉及宣传、心理健康宣教、印刷、居民心理健康指导、心理援助热线服务等经费,纳入相关机构工作经费保障。同时,可结合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地方精神卫生项目,作为本区推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和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促进等任务进行统筹安排。

七、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区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对推进健康北京建设的重要意义,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基础上,加强组织领导,把提高公民心理健康水平作为关系民生、社会和谐的大事来抓。结合辖区实际和人群特点,制定本区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任务及措施,保证项目顺利开展。

2.把握重点,统筹发展。各区要立足实际,以本项目为抓手和区域服务资源链接纽带,以满足人民群众心理健康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组织开展一些社会影响较大、群众乐意参与的活动。同时,加强医疗机构心理服务能力建设,推动辖区心理健康服务全面发展。

3.加大投入,保障经费。各区要根据任务目标,合理安排经费使用,统筹相关配套经费。同时,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积极开拓精神卫生公益性事业投入渠道,鼓励社会资金投入。

附件:

1.2022年北京市居民心理健康体检与心理援助服务项目任务分工.docx

2.北京市心理援助热线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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